軍人物質獎勵的新規來了!當兵究竟該不該談「錢」?

軍人物質獎勵的新規來了!當兵究竟該不該談“錢”?

新條令規定: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注重發揮物質獎勵的激勵作用。而老的條令相關內容為: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從為輔到相結合,導向非常明顯。作為新條令的受益者,士官老張參加集團軍訓練尖子比武考核,不僅拿到了二等功,還得到了不小一筆現金獎勵。

作為一名“老兵”,筆者當初參軍入伍時,享受的福利政策遠沒有今天優厚。富國才能強軍。近年來,隨著經濟實力的不斷增長,國家對軍人的工資待遇、相關福利待遇的投入越來越大,也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和平年代,中國軍人“持干戈以衛社稷”,做出很大犧牲:高強度、高風險的訓練任務,艱苦、偏遠的工作環境,“24小時工作制”……這一切根本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他們的付出有目共睹,理應得到更多政策支持。在我軍的發展史上,一直講求“物質與精神辯證統一”的義利觀。人不能脫離了物質利益單純談精神追求,也不能脫離了精神追求只講物質利益。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前方的紅軍戰士在戰場上流血殺敵,在後方,由於缺乏青壯年勞力,蘇維埃政府一般會組織專人耕作軍人家屬的土地,這既是一種榮譽,也解決了戰士們的後顧之憂。解放戰爭時期,最有力量的動員口號莫過於“土改家裡到分了土地和耕牛”“保衛秋收”“保衛解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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