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投名狀

愛情投名狀

(1)

汪林飛的外套,還掛在陽臺上。

這件PORTS外套,是都芳送給他的,花了她半個月的薪水。

但是汪林飛已經失蹤兩個星期了。在此之前,都芳天天與他廝守在一起,濃情蜜意,只是汪林飛有一種滑稽的習慣,無論他在做什麼,總會忽然回過頭去看一看門口,好象有人會冷不丁衝進來一樣。

都芳第一天認識他時,便捕捉到了這種不安。那天,她在外環線402路公交車上,投幣時不小心將手指上的定婚戒指投了進去,事實上那枚戒指本來就是要離她而去的,三天前,她的未婚夫大義凜然地宣佈,他愛上了別人,要和她解除婚約。

那個長得一臉老鼠相的小個子男人就這樣把都芳拋棄了,她卻並不怎麼傷心。可是當那枚鉑金戒指如上天註定般滾落進402路公交車的投幣口時,她還是不可抑制地嚎啕大哭。

然後,汪林飛從公交車最後一排,徑直走到她面前,說:“你到總站去找他們開投幣箱吧,我陪你去,替你作證。”

當都芳抬頭看到他那一瞬間,立刻就覺得這世界沒那麼操蛋了,她承認自己是顏控,很容易陷入溫和儒雅的男子,況且這男人還如此熱心。

後來,都芳找回了那枚戒指,卻當著汪林飛的面,將它扔進了垃圾箱。

當晚,汪林飛就在她家留宿了,他說他無處可去。正好,都芳的心也無處可去。成年男女相互取暖,就是這麼直接簡單。

他們整天呆在屋子裡,餓了就叫外賣,醒了就彼此慰籍,累了就在電腦上看電影。汪林飛從不提議出去走走,他好象不需要二人世界以外的任何空間,都芳也不需要,只要汪林飛用手臂摟著她,用下巴輕輕摩擦她的頭髮,她就覺得好得不能再好,得到全世界也不過如此。

直到有一天,汪林飛出去買菸,回來告訴她,他要走了。

都芳心裡一痛,心想我怎麼這麼倒黴,總是留不住男人。

於是她急切地問:“你要去哪裡?”

“我在家鄉殺了人,在任何地方都呆不長的。”他說,“我老婆和別的男人偷情,被我撞破,我把那男人殺了。”

都芳不相信,認為不過是他的託詞,她有一任前男友,為了甩掉她,還編造自己得過癌症。但汪林飛沒有再解釋一句話,他最後一次與都芳溫存,用盡全身的力氣。

凌晨三點,汪林飛睡著了,都芳卻爬起來,翻出了汪林飛的手機,悄悄抓著他的手解了鎖,然後看到了汪林飛與一個女人的聊天紀錄,越看,心便越是沉下去。

那個女人,在手機裡與汪林飛討論案情,說人已經死了,通輯令馬上就會簽發出來,讓汪林飛不要抱幻想,逃得越遠越好。

都芳不敢相信,這一切竟然是真的,那殘酷的聊天紀錄,字字句句,不帶一點溫度,像刀一般,將她的心割成一片片。

天亮時,汪林飛就走了,在都芳沉睡的臉上輕輕一吻。

當都芳醒來,只看到她在網上給他買的外套還掛在陽臺上,飄飄蕩蕩,彷彿鬼魅。

(2)

一連三天,都芳不吃不喝。

她病了,將自己關在屋子裡。她知道汪林飛不會回來了,無論她等兩個星期還是兩年。只是,她想明白了一些事,那就是,她愛上了這個男人。

她決定找到他,不管怎麼樣,她要陪在他身邊。

頂著三十九度的高燒,都芳來到一座橋上,這座橋位於本市市中心,正值週末,人山人海。然後她脫下鞋,一步一步走下河堤,向河中心走去。

一個目光迷離,神情恍惚的女子要去投河,自然引起了一片轟動。人們紛紛擁到河邊,有人指點議論,有人朝她跑過來,要把她拉上岸。她卻掙扎著,誰勸都不聽,執意朝最深的水位走去。

終於,電視臺來人了,扛著攝像機,抓拍這熱鬧的市井新聞。

於是都芳停止了掙扎,就站在河中心,渾身溼透,頭髮散亂,嘴唇破皮,其狀狼狽不堪,卻對著電視臺的攝像機神采奕奕地說:“你回來,什麼事我都陪你扛,你不回來,我就另外找個安靜的地方去死。”

人們驚詫了,隨即疑心這女人精神應該有毛病。但是都芳不在乎,她想,只要汪林飛能看到這個新聞就行了。

以汪林飛的習慣,本是不太看電視的,但如今他的境況不同,必然十分關注新聞,而且他逃亡的時候,肯定是儘量找不起眼的小旅館躲藏,哪裡都不敢去,只能看電視打發時間。

還有一個可能性,都芳不敢太篤定,那就是汪林飛在逃亡的過程中也許會想她,想她就可能關注她這個城市的新聞。

所以,她只能等。

一天,三天,一週。漫長的等待,讓她像一隻風乾的桔子,慢慢失了水份,慢慢地絕望。

她又發了燒,這次燒到四十度,頭暈得出現了幻覺。她看見汪林飛回來了,用手摸她的額頭,如水般溫暖的眸子定定地看著她。

她知道是夢,於是哭了,醒了。黑暗中,卻真的有一隻手,穩穩地向她伸過來。是汪林飛,在分別了二十四天又九個小時以後,他真真切切地出現了。

都芳嚎啕大哭,從床上爬起來,抱著他,抓緊他,用了全部的力氣。

他說:“其實我不該相信女人,連我的老婆都可以背叛我,何況你這個認識不到兩個月的女人。可我還是來了,不想讓你失望。只是,我遲早都要走,我是一個殺人犯,不能連累你。”

他說,如果我沒有殺人的話,我一定娶你,說話算話。

汪林飛說了很多,像喝醉酒一般絮絮叨叨。都芳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是緊緊抓著他,一刻也不肯鬆開。

(3)

那個女人比都芳想象中更加漂亮,妖嬈豐滿,顧盼生姿。可是,都芳無法把她和汪林飛聯繫起來,他們一點夫妻相都沒有。

汪林飛真不該娶這個女人。他殺人,亡命天涯,都是因為這個女人。這女人卻告訴汪林飛,你逃吧,永遠不要再回來。

然後,汪林飛就逃了,而他的妻子卻每天打高爾夫,做美容,喝下午茶,優雅得像一個貴婦。

都芳坐在女人的客廳裡,冷冷地看著她。

她是來找這女人要錢的,因為汪林飛需要一筆錢,然後逃到別人找不到的地方去,比如,偷渡出境。

汪林飛出事以前,與這女人共同經營著一家茶廠,盈利頗豐,可是汪林飛負罪潛逃,這個女人連起碼的路費都沒有給他準備。汪林飛說得對,他不應該相信女人,他的老婆,實在不值得他為她搭上一條命。

女人在都芳面前走來走去,捲起一屋子香風,然後,她打了一個電話,聲音膩膩的,像只發情的母貓。

她對著話筒說:“你今晚來不來?你不來,我可找別人去了。”

說完便格格地嬌笑,當都芳不存在。

都芳不動聲色,耐心地聽那女人對著話筒撒完嬌,然後才一字一句說明來意。

女人似乎在聽一個笑話般,不可思議地看著都芳,然後哈哈大笑,好象這輩子沒有聽過比這更好笑的笑話了。

女人說:“你是我老公的姘頭,然後來找我要錢? 憑什麼?”

都芳冷冷地說:“憑他是你丈夫。”

女人用尖利的聲音打斷她:“他殺了人,又失蹤了那麼久,我早就想申請解除婚姻關係了。你再不滾,我就報警了。”

女人還在喋喋不休,反覆表明汪林飛殺人與她沒有關係,她犯不著包庇他,更不會為他提供資助。都芳卻什麼都聽不見了,只看見女人的嘴激烈地開合,噴出惡臭的唾沫。

然後,都芳站了起來,在走向女人的同時,她已從包裡拿出一把刀,緊緊攥在手裡,然後在女人震驚恐懼的眼神中,將刀刃穩穩地遞進了女人的腹腔。

(4)

汪林飛說,如果我沒有殺人,我會娶你,說話算話。

汪林飛還不知道,此時此刻,都芳也殺人了,殺了他的老婆。

都芳並沒有想要殺她,可是那個女人肆無忌禪地嘲諷汪林飛,將他的尊嚴甚至智商都踐踏進泥濘裡,她一聽就心疼得瘋了。

都芳記得,和汪林飛躲在屋子裡的時候,他們一起看過一部電影叫《投名狀》。

投名狀,一種黑道人物的極端結義方式,為了兄弟們能綁在一起,於是都去犯個殺人罪,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誰也不能從此脫身。

如今,都芳也結了一個愛情的投名狀,汪林飛將再也不能以他殺過人為藉口拒絕她,他們將一路同行。

她回來了。汪林飛在等她,他不知道都芳去找過他老婆,更不知道他老婆已喪生刀下。他再次向都芳告別,然而都芳卻嘶吼著說:“我們一起走!”

聽完都芳的敘述,汪林飛跌坐在地上,臉變得像紙一樣白。

“沒關係。”都芳此刻一點都不感到害怕,她熱切地盯著他說,“以後你要去哪裡,我都陪著你。”

汪林飛卻渾身開始顫抖,半晌才說:“可是……我已經準備回去解決這事了。”

都芳震驚地看著他。

汪林飛說:“因為我剛剛才通過朋友打聽到,那個人並沒有死,只是受了點傷,鑑於這傢伙和我老婆偷情,存在重大過錯,我大約只需賠他一筆錢,就……就沒事了。”

都芳兩耳開始轟鳴,在此刻體會到了什麼叫作晴天霹靂。

汪林飛的老婆,為了達到獨霸家產的目的,騙汪林飛說她的情人被汪林飛刺死了。只要汪林飛這個絆腳石消失,她就可以要多快活有多快活。

汪林飛沒有騙她,事實確實就是這樣。生活太捉弄人了,她義無反顧地簽下一張愛情的投名狀,卻再也抓不住那個與她同行的人。

(5)

都芳犯的是真真切切的命案,所以警察迅速出動,找到了她。

當警察撞開房門那一刻,都芳拉著汪林飛的手,急急地問他:“你愛過我麼?”

汪林飛的嘴唇囁嚅了一下,卻終歸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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