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凌晨,铜仁高速交警玉屏大队民警在大龙收费站出省方向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号牌为贵F号牌的小型轿车进入民警视野。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称驾驶证、身份证均未携带,身份证号也不记得。民警便把该车驾驶员带到执法站内进行调查。
在执法站,该驾驶员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户籍地,自称叫杨某,贵州织金县人。民警通过其提供的信息查询,未发现其驾驶证信息。当民警告知杨某涉嫌无证驾驶时,杨某很激动的说自己是有驾驶证的,只是身份证和驾驶证都放在家里忘拿了。杨某称驾驶证是自己花了一万多元买的,考试都不用去,直接发给他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杨某面临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害人又害己,驾驶证的取得必须到正规、合法驾驶培训学校通过考试,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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