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给员工“强行放假”,不发工资?违法了!

劳动者付出劳动获得报酬没有争议,有的用人单位就钻了这种普遍认知的空子,认为不劳动不上班就可以不发工资。这也导致了很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强行放假”的事情发生。

用人单位给员工“强行放假”,不发工资?违法了!

最近,刘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刘女士是一家工厂的计件工人,从五月下旬开始工厂以效益不好为由让一部分员工回家休息。转眼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工厂还是没有通知她们复工。刘女士等“休假”员工多次反应无果,这个月25号到了发工资的时间“休假”员工因为没有上班,没有领到工资!

刘女士等被迫休假的员工因为没有工资,受生活所迫已经有一大部分自己辞职,寻找新的工作去了。用人单位这样强行让劳动者休假,又以休假为由不发工资的行为到底合理吗?

用人单位给员工“强行放假”,不发工资?违法了!

按照法律规定,当然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违法的!《劳动法》38条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约约定的条件时,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工作机会,也是没有满足劳动合约内容。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安排暂时不需要员工付出大量劳动时,可安排员工休假。休假时同样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按不低于劳动者基本工资的80%为标准。

用人单位给员工“强行放假”,不发工资?违法了!

各位劳动者要注意了,用人单位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种变相裁员,劳动者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要把时间浪费在“等复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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