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提年假申請=自動放棄年假?「過期作廢」太坑人了吧!

法律|不提年假申請=自動放棄年假?“過期作廢”太坑人了吧!

又到了出遊的好季節,看著小夥伴們曬的各種美照,是不是也心動了?你的年假休了嗎?是不是因為工作太忙,記性不好給忘了提申請,年假就啥事也沒有就過去了

那麼,如果不主動提出年假申請,就等於自動放棄年假嗎?年假也“過期作廢”?這樣太虧了吧,法律怎麼說的,勞動者的權利到底怎麼保護?

法律|不提年假申請=自動放棄年假?“過期作廢”太坑人了吧!

公司:沒申請年假就等於自動放棄!

小劉在一家企業工作了4年,最近向公司提出了離職申請,公司同意了離職,但不同意支付小劉未休的3年年假工資。

公司認為:員工手冊上已寫清楚了,員工休年假,須有書面休假申請報所在部門審批,無書面申請者視同本人自動放棄年假。這規定小劉是清楚的,他自己不提出年假申請,屬於主動放棄年休假的權利,現在說公司沒安排年休假,讓公司補未休年假工資,簡直是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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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放棄?

就因為沒申請,年假就沒了?我想每一個勞動者都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究竟是怎樣?現在上法律!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相關規定:只有當用人單位安排休假,但職工因本人原因且通過書面形式正式向單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或者單位確實不能安排年休假且勞動者同意的才能視為勞動者自動放棄其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可見,單位的這種規定是不合法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者享受帶薪年休假必須由勞動者提出申請,勞動者僅僅是

未主動提出年休假的申請不能認為是自動放棄了這項權利。

法律|不提年假申請=自動放棄年假?“過期作廢”太坑人了吧!

休年假要主動向單位申請嗎?

不需要。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之一,

即便職工自己沒提出來,企業也應該找職工,主動安排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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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休完的年假能否跨年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職工本人同意(或自己申請)),單位可以安排職工在下一個年度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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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休的年假怎麼補?

時光無法倒流,沒休的年假也不能倒回去重休。那麼一種是調休,另一種就是最實際的付工資了,對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律|不提年假申請=自動放棄年假?“過期作廢”太坑人了吧!

在找工作的時候,我們可能不得不為了謀生而妥協但是不代表一簽了勞動合同,我們就拿用人單位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公道不止在於人心,更在於法律,不要總說法律沒有用,要先問問自己,你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嗎?

歡迎與我一起吐槽那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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