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為了您的美好生活

公益訴訟,為了您的美好生活

守護綠水青山,保障舌尖安全,保護國有資產……為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梁平檢察公益訴訟在路上!

一、公益訴訟意義篇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說明中深刻闡述了檢察監督對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和必要性。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建設美麗中國的內在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於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公益訴訟法規文件篇

2017年7月1日,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正式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

2017年12月26日,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渝委辦發(2017)59號文件《關於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22日,梁平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關於加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

三、公益訴訟知識篇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是以有效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為出發點,以“公益訴訟人”身份針對損害社會公益的行為和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

(一)民事公益訴訟三步走

  1. 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汙染環境、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2. 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3. 若上述機關或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則檢察機關以實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二)行政公益訴訟三步走

  1. 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或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 檢察機關先行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或者依法履行職責。

  3. 若行政機關拒不糾正違法行為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則檢察機關以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撤銷或者部分撤銷違法行政行為、限期履行法定職責、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或者無效等訴訟請求。

四、公益訴訟舉措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作用,為重慶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為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著力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市檢察院決定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保護長江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在為期兩年的行動中,將對四大領域進行重點監督。

五、公益訴訟線索舉報篇

當你發現身邊有汙染環境、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或者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歡迎您來信來訪,也可撥打如下舉報電話,誠邀您加入到保護公共利益的行動中來!

區檢察院舉報電話:

控告申訴檢察科 023-53232000

民事行政檢察科 023-5323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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