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騎車出事故,媽媽卻“進去“了!怎麼回事?暑假來了家長要當心……

有疑問要諮詢,有問題要投訴

請下載問政江西”客戶端

覆蓋全省的網絡問政平臺

讓網民訴求一鍵直達

緊急!省教育廳致江西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請立即看!

這個東西要連皮吃,大病小病都不怕,才幾元一斤!

小孩騎車出事故,

和他媽媽有啥關係呀?

這是前天發生在信豐的真實案件!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6月26日,因指使其未成年兒子駕駛三輪車接人途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李某明被信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現在你可能也會一臉蒙圈,

案情經過

6月20日晚20時50分許,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接到報警稱:“在信豐縣迎賓大道雲來酒店路段發生一起電動三輪車碰撞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行人倒地受傷。”值班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調查取證。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經查實,20日晚,張某瑋(未成年人)受其母親李某明指使無證駕駛無牌電動三輪車,搭載張某由信豐第五小學往信豐縣嘉定鎮義烏小商品城方向行駛。20時45分左右,張某瑋駕駛車輛由站前大道進入迎賓大道後,逆向行駛至信豐縣嘉定鎮迎賓大道雲來酒店門口路段碰撞行人王某兵,造成行人王某兵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張某瑋在交通事故發生時未年滿16週歲,未達到刑事責任追究年齡。案發後,辦案民警細心勘查,固定證據,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3號)第二條、第七條之規定,遂將張某瑋的母親李某明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以案說法

明知小孩沒有駕駛證,

還叫其協助接人、運貨,

置法律法規於不顧!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你是不是也覺得這樣沒事?

這裡有最權威的解釋。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孩子骑车出事故,妈妈却“进去“了!怎么回事?暑假来了家长要当心……

這兩天,

全市中小學陸續舉行期末考試,

暑期即將來臨,

作為有責任的家長,

對小孩更要注意哦!

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釀成大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