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親自下令表彰三位明朝忠臣,並把一人列為令人唾棄的“貳臣”

在清朝乾隆時,大清已建立百年,統治也愈加鞏固。為適應形勢需要,清政府開始表彰為明朝殉難的忠臣義士。

乾隆親自下令表彰三位明朝忠臣,並把一人列為令人唾棄的“貳臣”

為此,乾隆很敬佩史可法、劉宗周和黃道周等人的大無畏氣概,在《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中評價道:至若史可法之支撐殘局、力矢孤忠,終蹈一死以殉;又如劉宗周、黃道周等之立朝謇諤、牴觸僉壬,及遭際時艱,臨危授命:均足稱一代完人,為褒揚所當及。

黃道周

黃道周參與建立唐王政權,主張抵抗清軍。曾組織起一支九千人的軍隊進攻清軍,結果戰敗被俘。清廷派使洪承疇勸降,黃道周寫下這樣一副對聯:“史筆流芳,雖未成功終可法;洪恩浩蕩,不能報國反成仇。”將史可法與洪承疇對比。洪承疇又羞又愧,上疏請求免道周死刑,清廷不準。後絕食十二日,黃道周因抗清死節,大義凜然!至東華門刑場上,向南方再拜,道周撕裂衣服,咬破手指,留血書遺家人。死後,人們從他的衣服裡發現“大明孤臣黃道周”七個大字。百年後,清乾隆帝為褒揚黃道周忠節,追諡“忠端”。

乾隆親自下令表彰三位明朝忠臣,並把一人列為令人唾棄的“貳臣”

史可法

順治二年,清軍攻破揚州,史可法被俘,多鐸勸他投降,史可法義正詞嚴答道:“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志不可屈。” 史可法節秉清剛,心存幹濟,危顛難救,正直不回。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清廷贈史可法諡“忠正”。

劉宗周

劉宗周,是明代最後一位儒學大師、理學家。清軍入關後,他與明朝官僚擁立福王朱由崧,主張抗擊清軍。多鐸揮軍攻下南京和杭州等地後,劉宗周心情極度悲痛,決心以身殉國。他祭拜祖先墳墓後即投水自殺,但被人救起。劉宗周回家後,絕食一連二十六天沒死,又絕水十三天,為大明殉節,死時年六十八歲。

乾隆親自下令表彰三位明朝忠臣,並把一人列為令人唾棄的“貳臣”

雖然乾隆此舉的目的在於風勵臣節以效忠大清王朝,但也看出他對此三人的欣賞和崇敬。反觀為大清開國做出傑出貢獻的降臣洪承疇等人,則被乾隆下令列入令人不恥的“貳臣”,被永遠釘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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