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惠城区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到2020年,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惠城区政务诚信建设,日前,惠城区政府印发《惠城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为重点

惠城区政务诚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初步建立起守信践诺机制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失信现象明显减少。到2020年,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政务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2018年底惠城区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为此,惠城区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和丰富政务公开目录,以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为重点,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务信息;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18年底惠城区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同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面记录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信用记录并进行信息共享。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惠城区还将建立守信践诺制度。结合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2018年底惠城区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实时准确归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基础信息,为建立政务信用记录档案夯实基础。依托区电子监察系统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信用惠城网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国家、省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止新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发生,进一步治理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领域突出问题。定期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

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法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探索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鼓励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实行公务员招录信用审查制度,对有考试舞弊、替考等行为的考生,依法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对有犯罪记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被纳入黑名单等严重失信记录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2018年底惠城区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打造守法诚信队伍,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诚信建设范围

政务诚信重点建设 看这五大领域

2018年底惠城区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据了解,惠城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包括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领域、镇和街道等五大领域。

A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透明度;落实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记录或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交易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对政府部门交易主体在交易全流程特别是中标确认、项目履约验收等环节中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

B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

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C 招商引资领域

全面落实招商引资相关责任人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虚假承诺、虚报谎报等失信行为。各级政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失信。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

D 地方政府债务领域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查处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 镇和街道

建立镇(街道)公开承诺制度,加大镇(街道)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镇(街道)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推动开展诚信镇(街道)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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