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築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規程2011版 VS 2017版(第三部分)

福建省建築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規程2011版 VS 2017版(第三部分)

9.8 地下室滲漏水檢測記錄

9.8.1 地下室滲漏水檢測記錄的基本要求和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室滲漏水檢測記錄應符合設計要求及現行國家標準《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 規定;並應按附錄 D 表 D.0.7 的要求填寫完整,數據應真實;

2、所使用的防水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或行業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抽樣檢驗,並出具產品性能檢測報告。

3、防水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抗滲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4、防水混凝土結構的施工縫、變形縫、後澆帶、穿牆管、埋設件等設置和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塗料防水層的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於設計厚度的 90%。

6 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縫必須採用雙縫熱熔焊接,每條焊縫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 10mm。

7、變形縫處中埋式止水帶埋設位置應準確,其中間空心圓環與變形縫的中心線應重合。

8、後澆帶採用摻膨脹劑的補償收縮混凝土,其抗壓強度、抗滲性能和限制膨脹率必須 符合設計要求。

9、地下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驗收時,應同時檢查防水效果,並應按附錄 D 表 D.0.7 的要求填寫檢查情況,滲漏水部位應附樓層、區間、部位和滲漏水情況示意圖;

10、地下防水工程應由專業防水隊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員應持有執業資格證書;

11、地下防水工程滲漏水調查與量測方法應符合現行檢查《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附錄 C 的規定;

12、地下室滲漏水檢測應進行監理旁站,並做好旁站記錄;無監理的工程項目,旁站應由建設單位負責;

13、地下室滲漏水檢測記錄應由項目專業質量員籤明檢查評定結果,並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應籤明驗收結論,簽證應完整,手續應齊全。

9.12 外窗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檢測報告

9.12.1 建築外牆金屬、塑窗的“三性”檢測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築外牆金屬、塑窗的“三性”檢測報告應包括氣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風壓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及現行國家標準《鋁合金門窗》GB/T8478 和《建築用塑料窗》GB/T28887 中的規定;

2、設計要求外窗應作“三性”檢測的,必須進行“三性”檢測,且應實行見證取樣送檢;當設計無要求時可由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各方商定;

3、外窗工程驗收時,要求應做“三性”試驗的,必須提供“三性”檢測報告,報告中應有明確的檢測結果及結論,並應附有必要的試件圖紙資料;

4、同一工程有多種類型外窗(如鋁合金窗、塑窗等)的,應取最不利 3 樘,且應按不同類型分別提供“三性”檢測報告;

5、送檢試件應符合工程設計圖紙的要求,不得附有任何多餘的零配件或採用特殊的組裝工藝及改善措施;

6、外窗試件的檢測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7、安裝後外窗現場氣密性能見證檢測報告。

8、安裝後現場氣密性能檢驗的抽樣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外窗面積 3000 m²(含 3000 m² )以下時,抽檢 1 組(3 樘外窗);(含 3000 m² )以上時,加抽 1 組共 2 組。

9.13 幕牆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平面內變形檢測報告

9.13.1 建築幕牆的“四性”檢測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築幕牆的“四性”檢測報告應包括氣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風壓性能、平面內變形性能,檢測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幕牆》GB/T21086 的規定;

2、設計有要求做“四性”試驗的幕牆必須提供“四性”檢測報告;當設計無明確時,可由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商定,但總面積超過 300m²(含)時必須做“四性”試驗,對於應用高度不超過 24m 且總面積不超過 300m²的建築幕牆產品,可採用同類產品的型式試驗結果,但型式試驗結果必須滿足:

1)型式試驗樣品必須能夠代表該幕牆產品。

2)型式試驗樣品性能指標不低於該幕牆的性能指標。

3、建築幕牆工程驗收時,按規定必須作“四性”試驗的,應提供“四性”檢測報告,報告中應有明確的檢測結果及結論,並應附有必要的試件圖紙資料;

4、同一工程有多種類型幕牆的,應按不同類型分別提供“四性”檢測報告;

5、建築幕牆應按設計計算的最大(最不利)層高和分格選取典型的單元作為試件進行檢測,試件單元的寬度最少應包括三根垂直受力杆件,其中最少有一根承受設計負荷,高度應至少包括一個層高,並在垂直方向上有兩處或兩處以上與承重結構相連接,試件單元中必須包括典型的水平接縫和垂直接縫,並應包含可開啟部分(除非工程中無此部分);

6、組成檢測試件的所有材料及構件均必須按要求實行見證取樣送檢;

7、檢測試件的安裝和鑲嵌應符合工程設計圖紙要求,試件受檢狀況應與工程實際相符,不得加設任何特殊附件或採取特殊措施;

8、建築幕牆試件的檢測應在工程實際幕牆上牆安裝之前進行,並應附有結構膠、耐候膠相容性試驗報告;

9、建築幕牆試件的檢測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9.14 幕牆後置埋件的現場拉拔試驗報告

9.14.1 幕牆後置埋件的現場拉拔試驗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1、幕牆後置埋件應提供現場拉拔試驗報告,後置埋件的抗拔承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2、同一工程幕牆後置埋件有多種類型的,應按不同類型分別提供現場拉拔試驗報告;

3、錨固質量現場檢驗抽取時,應以同品種、同規格、同強度等級的錨固件安裝於錨固部位基本相同類構件為一個檢驗批,並應從每一檢驗批所含的錨固件中進行抽樣。

4、後置埋件拉拔力檢驗批劃分和檢驗數量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土結構後錨固技術規程》JGJ145 的規定。

5、試驗應在後置埋件隱蔽前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隱蔽;若有不合格,應由施工單位制定補救措施,經設計單位確認後實施,並應重新檢查、驗收。

9.18 土壤氡氣濃度檢測報告

9.18.1 設計對新建、擴建的民用建築土壤氡氣濃度有要求時,應及時收集、整理土壤氡氣濃度檢測報告。民用建築工程場地土壤中氡氣濃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 規範的規定。

原文待續,敬請期待。我們將於下一期中更新第四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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