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為何總是那麼敏感那

我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起施行。根據《條例》,不動產登記要實現登記機構、登記薄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事實上,自然資源部的前身、原國土資源部曾經在2014年公佈時間表: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梳理發現,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過程中的每一個重要節點都會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而公眾關注熱點集中在以下3個方面:不動產登記工作會影響房價嗎?是不是在為徵收房地產稅作準備?房產信息聯網透明化後,誰可以查詢?

“這是房地產界近期發生的大事。”這次,房地產行業知名企業家潘石屹的這一觀點再次攪動了公眾的神經,他曾表示“全國聯網會導致房價下跌”。但是,更多的業內人士並不十分肯定不動產登記工作對房價的影響到底有多大。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不動產登記聯網將有利於摸清樓市“家底”,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場預期。但房價本身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經濟形勢、金融環境、供求關係以及政策因素等。

針對公眾有關不動產登記工作是否為徵收房地產稅作準備的疑惑,原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並不意味要開徵房地產稅,更談不上老百姓將面臨高額稅費的問題。不過,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成並全面運行後,能夠為徵收房地產稅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據和基礎信息,能更加有效支撐房地產稅收改革。

因為涉及立法等諸多問題,對於房地產稅是否會開徵,業界也很難給出肯定答案。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不動產登記有助於為房地產稅的推進創造更好條件,但未必直接影響房地產稅的相關政策。房地產稅要在立法基礎上有序推進。

相較於前兩個問題,公眾關於房產信息查詢資格的疑惑則相對容易解開。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裡有明確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有業內人士表示,公眾的諸多疑惑都關係到切身利益,且已經超越了不動產登記工作的範疇,而是更多聚焦在這項工作可能帶來的附加影響上,不動產登記工作牽一髮動全身,後續影響將持續下去,公眾也必然密切關注。

據悉,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長期缺失,使得產權保護在很多領域難以落到實處,給產權侵犯打開了方便之門。原有的分散登記方式,由於各部門登記方法、技術規程等不一致,很容易導致各種不動產權利的重疊、漏登現象;也容易導致農林用地、農牧用地以及林牧用地之間的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確,引發諸多矛盾和糾紛。

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法律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後可以減少甚至杜絕類似問題發生,更好地釐清當事人之間的不動產權利界線,減少權屬糾紛,提高登記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不動產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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