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為了增加到手工資,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後來公司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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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為了增加到手工資,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後來公司賠大了

真職職友:

首先官方的回答是: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

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是說你想不繳就不繳的。‍即使是員工想不交,單位同意不繳,哪怕是簽了協議,也是違法的、無效的。一旦上了勞動爭議仲裁,單位無條件敗訴,還要處以或多或少的罰金。各地已經發生多起這樣的案例。

最終仲裁委和法院判處企業為該員工支付6萬元的醫療費用。原本10萬元可以報銷,但是最終員工和企業都承擔了部分費用。這還沒完,企業還要為員工限期補足之前未交的社保費用,所以得不償失。

員工為了增加到手工資,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後來公司賠大了

可是我們經常會遇到有這種要求的員工,甚至我所在的三線城市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特別多。

很多hr對勞動法非常模糊的,覺得入職前籤一份自願放棄社保繳納的協議,就會真的覺得有用(但實際是不合法的),如果該入職者有意鑽法律空子,那就要謹慎了。

員工為了增加到手工資,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後來公司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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