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吳起縣一男子實習期飲酒後駕車接孩子,駕駛證被註銷

為貫徹落實《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文件精神,保障轄區學校、幼兒園師生出行安全,吳起縣交警大隊三道川中隊在幼兒園、學校上放學期間加大對涉學生、幼兒園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2018年4月20日查處了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接送孩子的交通違法行為。4月20日下午,民警在轄區第九幼兒園門口處執勤時,一輛違停的白色“陸風”牌小型轎車的異常情況引起了民警的警覺,民警發現該車駕駛員面頰微紅,隨即對其進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其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該車駕駛員劉某某承認其酒後駕車。其交代,當天上午其在金佛坪一飯館和朋友一起吃飯喝酒,之後,到圓方集團休息,下午15時許,到幼兒園準備接孩子回家,沒想到被交警查獲。

陝西吳起縣一男子實習期飲酒後駕車接孩子,駕駛證被註銷

民警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由於其駕駛證處於實習期,依照相關規定,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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