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離婚案後馬蓉稱王寶強出軌家暴,每每想發聲時說他還愛我?

董宏陽



真不知道她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是不是經過了她的大腦,能不能明白她說這句話的言外之意是什麼意思?是認為判決都是冤枉她了?都是睜著眼說瞎話嗎?難道我們的司法可以錯誤到這種地步嗎?



也罷,我們畢竟沒有經歷馬蓉與王寶強的婚姻,也沒有天天與他們倆生活在一起,他們倆之間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這些吃瓜群眾也就在這裡看個熱鬧。但是作為一個專業的法律人士,我們對法院的判決還是充滿相當的信心的!

我們認為,法院的判決不會無緣無故的判一個人有罪,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判一個人無罪。所有的判決依據都是法律和證據!



如果馬蓉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出軌,也從來沒有轉移財產,那麼就請她拿出切實有效的證據。也許她又會非常無辜的說:我真的沒有證據啊!那我想說,如果你沒有證據,那對不起,只能說你活該了!或者等到你什麼時候能有證據,等你什麼時候能找到司法機關枉法裁判的證據時候,您再坐在這裡發聲吧!

否則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坐在這裡,空口白牙,信口開河的說一通,法院就可以認可我們所說的話, 那我想法院就不再是法院,而是成為神仙了,可以未卜先知,可以進入你的大腦判斷你是否在說謊?如果真是這樣我想法官就真的輕鬆了!


北京任麗麗律師

對於馬蓉的表現,真的是無語。你不說話能死嗎?紅口白牙,說什麼不好,偏偏說全世界人都不信的“你沒有出軌,也沒有轉移財產, 既是王寶強冤枉了你,也是法院判錯了案。

你可以替宋喆去請申冤了,他在裡面怎樣?憑什麼把他關起來,這不是濫用職權嘛!

宋喆乾的什麼?在裡面又說什麼?相信筆錄和實證都查得七七八八了,在這些經過司法機關查證的事實,你居然還出來紅口白牙說你沒幹,刑訴法上有個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只要證據足,法院審判時的零口供都可以定案好不好。

佩服你的臉皮。

好在你很頑強。很經打。一個人面對千夫所指,罵聲滔滔,依舊活得生猛。不時地出來冒著泡,刷刷存在感。

昨天一位女士找我哭訴:因為婚外情,被人毀了名譽,現在不敢出門,怎麼辦?

我直接給她支招:多大點事就不敢出門,看看馬蓉。你的名再大有馬蓉大?滿世界都認識馬蓉,人家照樣招搖過市,有幾個人認識你?別自我感覺良好了。該吃吃,該喝喝,大不了去打一場名譽權官司,一審輸了,上訴。反正咬定自己沒出軌沒有婚外情就是了,說多了,你自己就信了,管別人信不信。

OK?


潘衛霞律師

看完了馬蓉在宣判後,情真意切接受採訪的視頻,不僅被她的演技所深深地感動,甚至有那麼一瞬間相信了她,她的採訪視頻大致表達了幾個意思:

第一,她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出軌過,她和宋喆只是普通的朋友關係,是王寶強看她不順眼,向媒體栽贓嫁禍給她,還想把她踢出自己的公司。


第二,王寶強早些年就已經出軌了,在拍攝自己的第一部個人電影《大鬧天竺》的時候,就把姓劉的女孩帶到劇組同吃同住,很多人都知道,她手上還有證據。

第三,王寶強不僅自己出軌了,還對他實行了家暴,但是喜歡在媒體面前扮可憐,還請網絡水軍中傷她,每當她快要忍不住想發聲的時候,王寶強就給她發消息說他還愛她,說到動情之處,眼淚濛濛。



對此,我是持懷疑態度的,王寶強從出道到現在十多年時間,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婚後,都沒有任何緋聞傳出,平時在劇組裡對人也是和和氣氣的,參加的真人秀也表現的憨厚老實,實在不想馬蓉所說的那樣出軌還家暴,況且以王寶強直接把這種醜事放在公眾面前說的性格,實在不像是那種動不動說我愛你的花花腸子的人。


炭燒的菠蘿

觀點:現在再來看馬蓉的諸多言論,退一萬步說即使是真的,我想也應該沒有人會對其表示同情。出軌經紀人,利用經紀人將自己的丈夫的時間支開的做法,可以說是“吃裡扒外”。之後多次網絡上諸多口水仗,也是很不地道,有錯在先卻不能事先認錯,而是事後反覆變臉的做法,當真是把大眾的智商當成低能了。

對於馬蓉的諸多陳述,我認為破綻比較多:

  • 1、對於其所為的“我沒有出軌,也沒有轉移財產”等言論。
  • 我想在近一年的時間當中,無論是媒體還是法院的判決,都已經足以表明了事實真相是什麼,這一點如果馬蓉認為自己沒有出軌和轉移財產,大可以拿出證據來。但是隻是停留在口頭的反駁,我想未免太過蒼白。
  • 2、對於其所謂的“他還愛我,愛孩子愛家庭,他想要跟我協商,想要給我拿出一個方案”的說法。
  • 我認為也是破綻頗多,因為我印象中王寶強發表聲明之後沒多久,馬蓉就曾經發表過王寶強出軌的材料,但是最終也並沒有什麼。而且其所謂的王寶強求和的說法,根本沒有任何證據,純粹是自說自話,關於馬蓉自言自語的本領,我們通過她的微博應該都已經領略到一二了。
  • 3、關於家暴的證據。
  • 這一點我認為其提供的照片並不能說明什麼,原因在於,如果確實被家暴不僅僅只是拍攝傷到的部位,而應該提供其他的證據來進一步作證才是,比如病歷、證人證言、報警記錄等材料,否則這個傷情誰知道是不是事後蓄意製造的?

對於馬蓉在婚姻關係破裂之後的做法我認為也並不仗義

回顧自馬蓉和王寶強離婚風波之後,馬蓉作為出軌一方,並沒有消停,不停的通過網絡、微博等方式來大肆炒作自己,可惜每次她的微博提到哪位明星,人家都立刻與其劃清界限,畢竟這種出軌經紀人的做法,可以說是犯了大忌。

正所謂“好聚好散”,馬蓉無論是風波前還是風波後,還是判決出來時,都在一直不停的曝光在各個媒體之間,難道臉皮就這麼厚?難以想象,怎麼還有臉皮出現在公眾面前並且還口口聲聲說著大家都不會相信的話。

至少我們很少看到王寶強出現在鏡頭面前對馬蓉進行指責,相反倒是馬蓉不停的在為自己洗白,而且都是拙劣的演技表演罷了。

所以說,馬蓉既輸在了自己的出軌上,更是輸在了自己的“臉皮厚”上。



麋鹿說法


咋可呢

長著一副尖酸刻薄的臉,還道德敗壞,老實說,從來沒覺得她漂亮過。 當年新聞一出,馬和宋就躲起來,就說明一切了,馬都躲到國外去了,他們為什麼當時不說是冤枉的,現在才說,真是可笑。

馬蓉的意圖很明顯,公司是她創建的,股份她99%,在婚姻期間這個公司有5000萬進帳,也就是說這些是她的。另外王寶強的唐人街探案2的收益她有一半的收益,至於其他的都是其次!

畢竟馬蓉也不是吃素的,她也花錢請了律師,如果有實質性的證劇,法院也不是王寶強家開的,能隨便認定她出軌轉移財產嗎?動動腦子吧,她只想把水攪混,給自己點顏面,獲取大眾同情! 二審都判了,建議法院把證據公佈出來!馬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這人一不要臉了,還真是天下無敵!真奇怪還這麼多人採訪她,有啥值得炫耀的呢?做人連最基本的都沒有!

她說法院沒有公佈她出軌證據,多麼幼稚的女人,那是因為寶強給你留的最後一點面子,因為你還是孩子的媽媽。你出軌證據肯定有了,只不過應該屬於保密類型。不然一旦公開 你可以,但是孩子估計承受不了。


笑搞

馬蓉的智商也是負數,最多也就當個別人的玩物罷了。真把法院當成沒腦子聽信一方說辭的遊樂場了?判決是講求證據的!既然兩次都判決出軌是事實,那肯定是有足夠的證據,不止是200次的開房記錄,必是有照片視頻等為證。不然法院不會這麼明確地確認出軌事實。馬蓉真把大家當傻子了。現在你這樣垂死掙扎才像個小丑。當然,可能是王寶強出名了,對馬蓉不再百依百順,馬蓉接受不了而以此方式打發寂寞孤獨,但畢竟出軌是得不到諒解的。何況寶寶並沒有虧待你,好吃好喝各種奢侈品隨便買,還要他如何對你。如果真如你說的,他那麼明目張膽地帶女人同吃同睡 ,在圈裡的名聲他早就會臭了,哪裡會有這麼多好朋友力挺他?寶寶的為人是大家公認的,決不會那麼放肆到帶女人在全劇組面前勾搭女人。馬蓉,最好你還是休息休息,你從寶強那裡已經撈得不少了,就此罷手吧。給彼此留點尊嚴,給以後孩子的成長留點空間。


tiramisu76100254

其實再多的狡辯都改變不了事實,現在還申明出軌不出軌,侵吞財產已經不重要了,兩次審判一樣的結果,足以說明事實,何必再去多此一舉,無非還是為了博同情,求關注,改變形象。可是一種壞形象被印入別人腦海,哪有那麼輕易就能扭轉。

馬蓉出名,無非就是王寶強前妻,被全國關注,無非就是背叛寶強,出軌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如果將她放入不是公眾人物家屬的行列,她想出名都難,也算是藉著寶強光環火了一圈。

事已至此,她還在一味地狡辯,並打上孩子標籤,博取同情,這有點兒過分,什麼她想發聲,寶強打電話給她說愛她,愛孩子,這有那必要嗎?沒有,寶寶不傻,還愛一個給自己帶了綠帽子的人,是寶寶傻,還是你把觀眾當傻子?

大話西遊裡說:“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感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我後悔莫及,假如給我一次重來一次的機會,我想對她說:我愛你!”多麼美的一段愛情宣言,可是,對於馬蓉來說,寶寶曾經真摯的愛擺在她面前,她不光沒有珍惜,更是踐踏了這份真摯的愛。所以沒有重來一次的機會。還是不要再找罵了,該幹嘛幹嘛去吧!何必那麼固執的蹭寶寶熱度呢?寶寶是電熱毯,曾經給了你熱度,可是你喜歡涼蓆,現在涼蓆被踩到腳下,你又想起來了電熱毯的熱度,可是這個熱度現在不屬於你了!

愛不是欺騙,愛不需要虛偽,愛需要互相理解,互相扶持,請放手吧!找一個屬於自己歸宿,那個涼蓆涼快躺那個涼蓆上涼快去吧!


珞珈評論社

如果說比誰最能枉顧事實,睜著眼睛說瞎話的話,那麼非馬蓉莫屬!

當然,可以理解的是,她還知道顧及臉面,知道婚內出軌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所以極力發聲否認,極盡一切機會要“澄清”自己,可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做都做了,相關證據也予以證實了這一點,又何必再去苦苦堅持,徒惹天下人笑話而己!

不僅否認出軌,還說寶強還愛她,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有誰一邊說愛,還一邊去傷害,除非腦子抽風,除非甘願被綠,除非喜歡讓天下人恥笑?所以,不要用這種弱智的答案來考驗大家的智商了!

對於馬蓉提供的受傷照片,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呢,誰知道是怎麼回事,只能說是有圖無真相!

不過真的佩服馬蓉,可以稱之為馬堅強,無論社會如何對其評價,她都可以視而不見,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娛己娛人,不做演員真的是太浪費天賦了!


打虎拍蠅

大實話:當事人肯定是會站在自己的角度說話,這很正常,但是我們要相信法院的判決。

今天,馬蓉和王寶強的案子終於宣判了,二審過後,也意味著這個案子塵埃落定。二審的結果基本上也都在大眾的希望和預期之內,維持原判,駁回馬蓉所有上訴。

然而,就在昨天,當網上有一篇報道對馬蓉的事蹟以“醜聞”定性的時候,馬蓉還公開發微博稱:“二審判決結果還沒有出來,難道你是要通過輿論來影響法院判決麼?”當時我對馬蓉這句話的評價是:“馬蓉是法盲一個,輿論不可能會影響的到法院判決,另外就是便便也不一定需要嘗一口才知道其本質,有些事,看完基本上就清楚了。”這不,今天二審判決出來後,這就啪啪打臉了。

馬蓉純屬做最後的掙扎

其實馬蓉在面對媒體的時候說:“我沒有出軌,沒有轉移財產,寶強還愛我,沒想到一個離婚案可以炒兩年。”其實她說這話也可以理解,畢竟,這事就是放到我們任何一個正常人身上,即使是自己錯了,我想誰也不會傻到當著媒體的面說我出軌了、轉移財產了吧。

但是,我們要看的是法律的判決,法律的判決是認可王寶強一審提交的“馬蓉和其經紀人老宋之間的事”,並且二審也駁回了馬蓉的上訴要求,所以,事實已經很明顯了。

而馬蓉這時候這樣說無非就是最後的掙扎,想要分得更多額的財產。說現實一點,如果當時一審的時候就直接財產對半分,或者雙方直接一拍兩散,哪兒可能會持續兩年久。說不定,馬蓉現在早就遠離媒體視線逍遙快活了。

出軌意味著分得財產減少

一般情況下,如果兩個人是請為情感或者性格不合離婚的話,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一般就是對半分配。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是在婚內出軌,並且被對方抓住了石錘證據,那麼在財產分配時指定是不佔優勢的。

因為出軌是對夫妻感情有破壞性的行為,甚至可以認為是因為某一方的出軌直接造成了婚姻關係的破裂。那麼,出軌一方就要對此次離婚承擔更多的責任。具體表現就是分財產時法律會偏向另一方,這就是很現實的事情了。

而在這件事中,法院會支持王寶強的判決,那指定是王寶強那邊有了馬蓉出軌的證據。只是這種證據因為涉及到色情問題然後再加上涉及到雙方的隱私無法公示而已,所以,馬蓉才敢在媒體面前說這些話,然後來混淆輿論。

說現實的一點,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己真的是清白的話,那就協商公開審理嘛。畢竟,雙方都認為自己沒錯,那麼就不要說什麼隱私了,都把證據拿出來給公眾看看嘛。

這件事中,無論是馬蓉還是王寶強說的話,我都不會個人主觀去相信,但是我相信證據和法院判決。現在證據涉及個人隱私無法公示,但是法院判決結果就是馬蓉有錯,不服也不行。所以,在這裡還是要挺寶強一把。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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