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保護法”頒佈施行一個多月,四川檢方立案調查15起

“英烈保护法”颁布施行一个多月,四川检方立案调查15起

古藺縣檢察院檢察官到古藺鎮辛亥革命烈士墓監督烈士墓碑修復工作。

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頒佈施行。保護法中明確,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禁止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否則將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責。同時規定,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依法提起訴訟保護英烈名譽。

“英烈保護法”施行次日,四川各地檢察機關隨即展開線索摸排工作。一個多月時間內,各地檢察機關共收集到30餘條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經過篩查,對其中15起案件立案調查。

網帖詆譭黃繼光

中江縣檢察院啟動訴前程序

6月20日,再一次查看不實言論侵害黃繼光名譽的網帖後,彭巍制定好工作安排,過兩天再到繼光鎮去一趟,“之前黃繼光故居有些設施和陳列品存在老化的情況,我們想去看看檢察建議發出後改善了沒有。”彭巍說。

發現這一情況後,中江縣檢察院對詆譭、褻瀆黃繼光的行為人,對相關的職能機關進行公益訴訟立案審查。並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分別向中江縣公安局、縣文體廣電出版局、縣民政局、繼光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刪除歪曲、醜化、褻瀆、否定黃繼光的網帖,以及利用英雄名義推送廣告牟利等不法信息。同時,要求民政局、文體廣電出版局配合相關部門對黃繼光故居紀念設施、陳列品老化、清潔等問題開展聯合檢查,對在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有損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行為予以查處。

英烈墓碑被損毀

古藺檢察機關督促修繕

5月初,就在全省各地檢察機關摸排相關線索時,古藺縣檢察院分別對古藺鎮的“烈士陵園”“辛亥革命烈士墓”等地進行了現場勘查。

在“辛亥革命烈士墓”,古藺縣檢察院民事行政科的檢察官發現烈士墓碑存在損壞情況,需要修復保護。對此,古藺縣委高度重視,要求檢察機關認真履職,做好英烈保護工作。5月10日,古藺縣檢察院對“古藺縣辛亥革命烈士墓”受損一事予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隨後開展調查。

調查發現,古藺辛亥革命烈士墓為瀘州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僅包含烈士墓,還有23塊刻有烈士名字的大理石墓碑被安置在烈士墓四周。此次發現被損壞的,就是這些刻有烈士名字的大理石碑。

“體檢”做好了,下一步便是維修和保護。5月14日,古藺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民政局和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兩單位對“辛亥革命烈士墓”組織維修和保護。在檢察院與民政局、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局商討後,很快出臺了修復方案。先將“辛亥革命烈士墓”原有破損的大理石碑更換為新的大理石碑,再將原設計不科學的空心基座改為實心基座,並由民政局統籌安排,派遣專人對陵園進行看護和日常管理。

6月19日,古藺縣檢察院民事行政科簡波再次來到烈士陵園,查看辛亥革命烈士墓碑的修復情況。“我們回訪發現,兩個部門已經整改完成,他們還會提供一份詳盡的整改報告,經我們認可後,就可以結案。”簡波說。下一步,古藺縣委縣政府要求各職能部門繼續做好英烈保護工作。

發出14件訴前檢察建議

督促行政機關保護英烈

經過篩查線索,四川省檢察機關對其中15起案件立案調查。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已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件。南充、德陽檢察機關對網絡不當言論詆譭張思德、黃繼光等名譽的行為,依法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內江、瀘州、巴中、宜賓檢察機關對相關行政機關怠於履行對烈士墓、烈士陵園、紅軍文物遺蹟等監管責任的情形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行修繕、維護、管理職責,方便人民群眾瞻仰、悼念。

“訴前檢察建議是行政公益訴訟的第一步,若行政機關仍不積極履行‘英烈保護法’等規定的職責,將作為被告站在法庭上。”省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劉勃介紹說,行政公益訴訟的最終目的並非將行政機關告上法庭,但訴訟讓檢察建議有了制度剛性,能更好地發揮督促行政機關履行保護英烈職責的作用。

瞭解一下

“英烈保護法”明確這些行為做不得

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

侵佔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設施。

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

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數讀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已有一個多月

2 四川各地檢察機關共收集到30餘條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3 經過篩查,對其中15起案件立案調查

4 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