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行人全责吗?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一个常识,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可是就是有一些市民,为了走近路,或者为了体验刺激,非要徒步上高速公路,那么假若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在高速公路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行人全责吗?

案例回顾:

行人程某为抄近路回家,从高速公路护栏的破损处进入高速公路,被由正常行驶的刘某小轿车撞飞,当场死亡。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后认为:程某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那么,程某被撞死是否就“白撞”呢?轿车司机刘某应否对程某的死,对程某的家属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高速公路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行人全责吗?

法律条文:

该案例涉及到的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法律:

  1.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2.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本案中刘某虽然没有事故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他的赔偿责任仍不能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部分,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在高速公路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行人全责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唯一免责的条件是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据此,本案中刘某尽管不负事故责任,但仍应在10%以下对死者家属予以赔偿。

在这里,律师还是要告诫各位市民,有事没事别独自上高速,意外和明天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先来,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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