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是鐵飯碗,進入體制就不想出來,事業單位的待遇真的那麼好嗎?我想不一定,有些朋友可能存在誤區,只要進入事業單位就能過上安穩日子了,但事業單位也是分類別的,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人員薪資都會差距很大,不能一概而論。
因此,有些人進入事業單位後,不滿意於現狀,就希望報考其它的事業單位,
這個時候就涉及到辭職的問題,考上另一個事業單位,必須辭職嗎?事業編人員辭職,能再考其它事業單位嗎?
答案是肯定的,除了一些特殊的原因,辭職後是可以考事業單位的。
至於在職期間,考上另一個事業單位,有網友提出了疑問,下面的回答如下。
網友A:當然是辭職啊,你是考取的,就是辭職報考,調動的根本不需要考試。
網友B:拿著你公示的東西跟領導溝通一下,一般領導會協調檔案部門給你蓋章的,除非領導非常噁心。儘量走調動,而不是辭職。
網友C:在原單位上到新單位通知你入職再辦理辭職啊,我就是這樣的,無縫對接,而且對接的那一個月拿了新老單位的兩份工資。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閱讀更多 湖北事業單位信息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