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條鋼”屢禁不止,問題出在了哪裡?

“地条钢”屡禁不止,问题出在了哪里?

國家三令五申、明確要予取締的“地條鋼”,依然作為當下鋼鐵行業供給側改革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點工作在推進。

由國家發改委相關司局帶隊的抽查組近日在山西省部分地區進行了“地條鋼”的拉網式搜查。像這樣的專項抽查組,在全國共有八個,分別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八部門有關司局負責人帶隊,分赴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等21個省區市開展現場抽查。

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的取締地條鋼行動持續至今,已經將近兩年。其間,從中央到地方,對於取締地條鋼的態度不可謂不堅決,行動不可謂不雷厲風行,但地條鋼依然如同鬼魅一樣難以徹底擺脫。

回溯歷史可知,地條鋼具備“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頑強生命力。事實上,中國對於“地條鋼”這一鋼鐵行業的特殊存在,至少經歷了十八年以上的整頓時間。

2000年1月,國家經貿委出臺了《清理整頓小鋼鐵廠的意見》,要求對於不達標的生產設備,一律不準批建和擴建。具體整頓措施為:對應予關停的小鋼鐵廠,煤炭、石油行業不得為其提供煤炭、燃油;電力部門不得為其提供電力;銀行不得為其提供貸款;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收回其生產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逾期不申請註銷登記的要吊銷其營業執照;環保部門要吊銷其排汙許可證。

其後,各省開展了針對小鋼廠的整頓行動。次年,國家經貿委又發佈了《關於地條鋼有關問題的覆函》,在這一文件中,對“地條鋼”的概念進行了明確,即以廢鋼鐵為原料、經過感應爐等熔化、不能有效的進行成分和質量控制生產的鋼及以其為原料軋製的鋼材。據不完全統計,2002年全國共搗毀、取締地條鋼生產企業和窩點1817家;2003年搗毀取締2200多家。

2004年,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又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打擊地條鋼建築用材非法生產銷售行為的緊急通知》。

2011年,經國務院批准發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類中明確提出淘汰“用於地條鋼、普碳鋼、不鏽鋼冶煉的工頻和中頻感應爐”。此後,地條鋼一直都是政策明令淘汰的產品。

從2000年至今,18年過去,地條鋼的“死灰復燃”依然需要時時提防。這不禁令人深思:十八年屢禁不止的地條鋼,生命力何以頑強至此?

毫無疑問, 暴利作為最直接的驅動力,是地條鋼打而不絕的重要原因。開辦一家地條鋼鋼廠,需要的設備非常簡單,相對較小的設備投入使得地條鋼的生產成本遠遠低於正規鋼廠,巨大的價差讓投機者和下游市場共同選擇了質量低劣的地條鋼。

在這一過程中, 地方政府則成為了地條鋼肆意妄為的另一個因素。出於稅收、就業等地方利益考慮,一些地方政府對這樣的企業大開‘綠燈’,這給查處地條鋼帶來了重重困擾。

過去的經驗表明,罰款、斷電、舉報等措施,對於治理生產地條鋼的違法活動有一定的作用,但依然不能對“地條鋼”做到“根除”。自2016年開始的這一輪取締地條鋼行動,儘管收效卓著,但主要倚賴政策的空前執行力度。可以想見,一旦力度放鬆,類似這樣的違法生產活動依然有重出江湖的可能。

正因如此,對於治理“地條鋼”,更應引起思考的是如何從根本上防範地條鋼的出現。這其中,如何解除地方政府與不法企業的利益“捆綁”,顯然是值得深思的課題。只有離開地方政府這把“保護傘”,才能讓地條鋼企業無處藏盾,只有離開地方政府這片“土壤”,才能使得地條鋼企業無法生根發芽。否則,即便地條鋼徹底地從市場中消失,類似地條鋼一樣的不法企業依然會曾出不窮。

從這個角度講,打擊地條鋼是一場持久戰,更是一項系統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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