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工粉可能都有所感受
这两天成都虽然没有炎炎烈日炙烤
但气温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攀升
走在户外就如同身处大蒸笼一般
让人感觉到闷热难受~
伴随着滚滚热浪
我们迎来了夏季高温期
而高温津贴也到了发放的时间~
全省在高温中辛勤劳动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你们的高温津贴时隔6年终于要上涨啦!
具体是如何调整的我们赶紧来了解一下!
7月起,四川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0-18元
近日,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四川高温津贴标准。这是我省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第三次调整高温津贴。
调整标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
附: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变化
- 2007年:每人每天6-10元
- 2012年:每人每天8-12元
- 2018年:每人每天10-18元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发放范围和条件
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在此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发放方式
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仍选择按天发放。同时,考虑到部分地级市高温时间较长,有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意愿,因此将月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的确定权交给各地级市,由地级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监督检查
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进入夏季气温不断升高
作为职工娘家人贴心人的各级工会
最重要一项工作
就是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作为一项
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
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此,
全国总工会日前专门下发通知对今年工会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
我们一起来看看全总有什么具体要求?
全总:减少高温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全总于日前下发
《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夏季高温天气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据悉,各级工会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温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露天施工、危化品储运等存在较大危险的作业场所。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强化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措施。特别是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主动反映职工合理利益诉求,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适当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及用品。同时,督促检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通知》强调,不能以提供清凉饮料等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各级工会将大力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开展法律咨询、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了解掌握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并积极推进“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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