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路上開車撞死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走,算不算肇事?

天蠍NO1

是否算是交通肇事首先先要取決於該事故是否屬於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而撞死狗是否屬於交通事故,我們國家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糾紛處理上有可能會產生爭議。不能絕對的認為是否屬於交通事故,所以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的可能性一般不大。



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生此類情況交警都是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按下面這幾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狗主人是否可以要求賠償,有沒有狗證是關鍵。

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有狗證的狗才算是主人的合法“財產”,否則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狗證的狗被車輛撞了,在索要賠償方面有可能會遇到法律障礙,有可能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如果您真的疼愛您的寵物狗就一定要給它一個合法的身份。

二,雙方責任如何劃分:栓不栓鏈子是關鍵

既然要涉及到賠償的問題,必然要分清雙方的責任。狗畢竟不同於人類,它對私自上馬路產生的後果是不明白的,所以狗主人對狗的管理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般情況下,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時給狗帶著鏈子在合法的道路上行走,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牽著走,狗被車輛撞了,一般會判定為車主負全責,因為狗主人盡到了保證狗安全的義務,車主對狗受到的傷害或者是死亡進行賠償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如果狗沒有鏈子拴著的,而私自跑到了馬路上,且撞狗的車輛是正常行駛沒有違法行為,從責任角度來說,是狗主人沒有對狗盡到保護的責任,應該是狗主人負全責。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狗主人和駕駛人員都存在一定的過錯,比如狗沒有拴狗鏈子,但是駕駛人員也有違章的一些行為,這種情況下狗主人和車主就應該是各承擔一部分責任,一個是車輛違章行駛,一個是沒有對狗盡到保護義務,但具體的賠付還要在警方的調解下具體商量。



所以對於車輛把狗撞傷的這種情況看似比較簡單,其實還是比較複雜的,因為裡面會存在很多的法律漏洞,也會存在很多的法律與情感之間的矛盾之處,所以在處理上,建議大家還是能夠放平心態,協商處理,司機出於人道主義,也可以適當的給狗主人一些安慰,但是如果是屬於流浪狗找不到主人的這種情況下,那就另當別論了。另外,如果因為狗主人的不當管理,給司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司機也是可以要求狗主人進行賠償的。


北京任麗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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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答裡,好多人回覆開車撞死狗要停車,不停車就算肇事,什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又要扣分又要罰款什麼的,我說你們說得太籠統,太片面。



我想大家肯定都把這“狗被撞死的路”當成城市道路或小區道路,而忽視了封閉的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等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雖然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但這保護現場,可能並不是為狗要求,而是出於保護人和保險理賠。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這幾項中並沒有把撞死狗,不停車解釋為交通肇事逃逸罪,所以即時撞死狗開走也不能屬於交通肇事。


曾經交通部錄製過,在高速和快速路上遇到狗、貓的處理方法是:要求快速撞過去,而不是急打方向或緊急剎車避讓狗狗。撞死狗後也沒有要求停車保護現場。否則,你不這樣做的後果,就是車仰馬翻,命喪狗前。

在城市道路和輔道以及小區道路,撞死狗狗,一定要停車,保護現場,因為這時你可以安全處置,打110,報保險等。分清相應的事故責任。


同時,為了避免自家的狗被車撞死、撞傷,及文明養狗、合法養狗,狗狗上路一定要有牽繩,控制在自己可控制的範圍,避免悲劇的發生,從杜絕僥倖心理開始。

你今天遛狗牽繩了嗎?有過狗狗被車碰到的經驗嗎?是否也恨撞傷你狗逃逸的司機?

關注後,有任何寵物飼養、疾病問題可私信諮詢!


寵醫小夢

要看你開車的路線。

如果你沒有闖紅燈,沒有逆行,沒有違背任何交通規則,撞死狗當然不是你的責任。但是,如果交警需要你配合調查,你還是要接受配合。以及,如果狗主人找你要賠償,你如果願意,可以人道賠點——貌似保險公司不會報銷這個,所以你賠償要考慮自己實際情況。

當然,如果狗是流浪狗,也沒有人找你賠償。

如果狗是有主人的,但是沒有牽引繩,也不是很站理,你可以據理力爭一下。

但是,要提醒的是,注意自己安全,一旦覺得狗主人太兇,你還是花錢買自己平安更好點。畢竟,你比狗重要。


小黑豆

在路上開車撞死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開走,算肇事逃逸,再說一遍,算肇事逃逸,可能的處罰是罰款2000,扣12分。

這樣案例也是有的,比如有個司機撞死一條狗,開車離開現場,後交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面寫著“現查明被處罰人於2015年8月20日8點05分,在高橋學院路大紅鷹學院附近路段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李師傅被交警罰了2000元,扣12分。

狗是公民的私有財產,當然要受到保護,撞死狗就是損害了公民的私有財產,這就是交通肇事事故,其實不光撞死狗,把道路交通設施給撞壞了,也不能逃逸的,否則會受到很嚴厲的懲罰。通常是,罰款兩千,扣12分。如果逃逸,車輛出現問題,保險也是不管的。

那麼撞了狗該怎麼辦?停車,報警,讓交警劃分事故責任,如果是城市禁養的狗,如果是沒拴繩的狗,司機可能不承擔責任,車輛受損可能還需要狗主人承擔,這是最理想的狀態,如果肇事司機逃逸,沒當回事,最後有理變沒理,得不償失。

有一個案例值得借鑑:沒牽繩!寵物狗衝撞摩托車被碾死,騎手摔斷三根肋骨:狗主人賠17000元,浙江麗水一隻未栓牽狗繩的寵物狗衝向馬路中間,撞上摩托車的車輪之間,被碾死。摩托車倒地,車上兩人摔下,駕駛員多處骨折。由於狗主人沒有盡到看護寵物義務,負全責,賠償醫療費用17000元。

這些案例都是我們最好的借鑑,我們的經驗也是從這些教訓中獲得的。


韓東言


所謂肇事,是指交通參與人,違反道路交通規則,導致了交通事故的行為。

那麼,在路上開車撞死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走,算不算肇事?

這要看什麼時間,在什麼地點撞死了什麼樣的狗

因為交通事故,是由於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導致了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必須要導致這兩方面之一或者是兩個方面,才稱之為交通事故。

那麼,狗是特定的物,而不是人。

所以,狗肯定不算人身傷亡,就看狗算不算得上財產,以及它的價值。

在狗的財產的性質確定、價值也是明確的情況下,那麼,肇事的人,撞死了狗沒有停車,直接走,有可能構成肇事

如果狗算不上財產、或者價值極其低廉可以忽略不計,那麼就不算肇事,就不是交通事故。

那麼有人可能就會問:

你這個律師怎麼回事啊?

怎麼說狗又可能算財產又可能不算財產的呢?

因為狗千差萬別,有的土狗基本上就是不值錢,尤其是流浪狗是無主的,算不上財產,也算不上損失;

而有些寵物狗可能非常貴重,可能是,狗主人的極其珍愛的寵物,比一般的財產還珍惜還珍愛;

所以,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能一律是肇事,也不能一味不是肇事。


陳群律師

這個問題有很多不同說法,誰都難以說服誰。小天來給大家解釋一下。

首先,如果認為開車撞死小狗後沒有停車直接走了算是交通事故,那麼就需要認定開車撞死小狗的行為算是交通事故,只有交通事故後離開的算是肇事逃逸。

那麼,開車撞死小狗算是交通事故嗎?

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應當是“行人與機動車”或“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事故,而不保護機動車與動物之間發生的碰撞,所以開車撞死小狗並不算交通事故。


因此,當你報案開車撞死小狗時,交警部門不會出現場,也不會出具責任認定書,因為這些都不在交警職權範圍。如果不瞭解情況的交警出了現場,也僅是對小狗主人和駕駛人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交給轄區派出所處理,處理不成,會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這時,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如果開車撞死小狗不算是交通事故,算是什麼行為呢?

但無論如何,撞死小狗逃逸,這樣的逃避責任的行為都會遭到譴責,承擔的責任也會加重,正確的姿勢是,撞死小狗後與狗主人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報警,讓警察調解。否則,遇到蠻不講理的狗主人,司機還是真難以應付得了。


齊小天法律諮詢

算肇事逃逸!雖然法律法規對於撞死動物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作為媒體人,有必要向正確的方向引領大家!


開車在路上,有時候貓狗突然躥出來,想減速都反應不過來,突然剎車、拐彎還可能造成車毀人亡的結局。撞到一條狗,沒停車,跑了,可能沒有人會追究此事,但相信車主也是很內疚的!

很多人認為,撞了狗,不被狗主人發現就沒事。不過一旦發現,一般狗主人也是獅子大開口!有一次路上撞了一隻雞,賠了300塊才走!比TM京東的跑步雞還貴!

在國內發生過多起開車撞死小狗的事件,全國各地處罰的標準都不太一致。有的找到肇事死機後要求與狗主人私了,有的交警部門做出了肇事逃逸的處罰,罰款2000,,扣12分,拘留15天的處罰。

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那麼問題來了,狗算不算財產?有主人的狗,和流浪狗是否承擔同樣的責任?狗跑到公路上,侵犯了路權,是否應該受到保護?

撞狗要不要賠,甚至要不要向狗主人索賠是一回事,肇事逃逸是另一回事。把狗換成其他個人財產就能理解了。有交警表示:"不管撞的是人、寵物還是其他車輛。只要發生交通事故,一旦離開事故現場,就屬於肇事逃逸。"

這裡強烈呼籲寵物狗的主人,為了保證您愛犬的安全,遛狗時一定要記得栓好您的狗。


養車微助手

這個問題,理論界和實務界存在一定的分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理論界有觀點認為財產為“車輛等跟交通相關的財產以及駕駛員或行人隨身攜帶的物品。”那麼狗肯定是不包括在內的,也就是說撞到狗並不能算交通事故,也就沒有所謂的肇事逃逸問題了。

實務界,也就是交警部門認為狗也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調整範圍,如果駕車在道路上將狗撞死或撞傷,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

作為駕駛員,都是腦子靈活,具有正常心智的成年人,筆者不才,忝為作為成千上萬駕駛員中的一分子,相信各位和筆者一樣,為了自己的錢包和積分,不管願不願意,接不接受,還是得聽交警叔叔的話!

如果駕車碰到狗,假如狗主就在事發現場,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警吧!但是這種情況,交警叔叔也不一定肯出現場,因為車碰人、車碰車的事故都處理不完,還有閒工夫搭理這種民事糾紛。所以,實在不行,就到派出所去處理,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吧!

如果交警叔叔出現場,並且願意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麼雙方可以按照責任比例來分擔各自的責任吧,如果不認可的話,也可以訴請法院解決。

無論是交警認定事故責任,還是法院審理認定責任,都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有些城市要求養狗辦證,如果狗沒有辦證,那麼駕駛員可以不賠;2、如果狗跑到機動車道上,而駕駛員沒有違反交通規則,那麼責任在狗主沒有盡到看護義務,駕駛員可以不賠;3、如果是在小區道路或者人畜共用的道路上,駕駛員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那麼要承擔一定的責任;4、如果駕駛員違法駕駛,那麼要承擔全部責任。

最後提醒一句,即使你沒有責任,但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也會被認定為全責,不僅需要賠償損失,而且還會被罰款和扣分!


打虎拍蠅

高興回答,隨著汽車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越來越多,那麼在日常行車中,如果不慎撞到動物,我們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適呢?

如果撞到寵物狗、寵物貓等小動物,它們肯定屬於寵物主人的財產,只要是車主都應該停車報警,並及時告知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這樣做就是保護自己,首先肯定是不會構成逃逸的,另外如果是需要賠償的話,也可以走保險途徑,如果不停車直接走的話,就算不是你的責任,也是要算做逃逸的,保險更是不理賠的!而且交通部門還要罰款200至2000元,扣12分!如果撞到寵物狗,我們下車處理事故發現責任並不在於我們車主,而是寵物主人沒有盡到看管義務,那麼主人應該負有一定責任的!



如果行駛車輛過程中撞到了野狗野貓等沒有主人的動物,那麼自然沒有人追責事故,所以也就無所謂肇事不肇事了!但是作為車主的我們也必須停車下車停留,詢問或者等待,明確確實沒有主人的時候才可以駕車離開,切不可不理不睬直接開走!


我是侃車小王,您身邊養車買車選車小幫手,更多汽車知識請關注我,歡迎大家留言討論!共同學習,共同進步!


侃車小王

算肇事,也不算肇事。

為什麼呢?因為這兩個的區別是取決於這個狗到底有木有主人,因為從法律上來看,狗是屬於狗主人的私人財產,損害了私人財產,至少司機是需要賠償的。

我們經常能看到路邊會有一些狗啊貓被汽車碾死,好多都是流浪貓狗,無人問津,無人在乎。司機也不用負責,唯一難過的就是這隻流浪狗的同伴,在屍體旁邊嗚嗚哭喊。

為什麼流浪貓狗就無人管轄,還不是因為它們沒有一個家,沒有人為它們的死而討伐罪責,除非這個人能拿出與這隻狗或貓有關係的證明,比如養狗的養犬證。否則,交警也不會管制。

之前有個新聞就是,一個貨車司機撞死了一隻寵物狗,不僅賠償了損失還扣了十二分,說實話,從人的角度看,大家都替這個司機感到不值和憋屈,明明在路上遵守交通規則,卻被躥出的一隻狗慌了神,如果及時躲避,可能會撞到其他行人和車輛,特別狗那麼小隻,根本不能控制它的蹤跡。

這種情況,我認為主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如果養狗不牽狗繩,那麼絕不是一個合格的鏟屎官!!

這方面針對動物權益的法律,其實如今還不是很完善,我們只有希望現在養寵物的主人越來越文明,並且流浪貓狗越來越少,這種悲劇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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