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撞死行人是無責的麼?

5D好車


不一定無責。並非說高速路上撞行人就沒責任。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這行人是橫穿高速路的,那也要根據你當時的車速,車況和駕駛員當時的情況,來判斷機動車這方的這些情況是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舉個例子,假如剎車不合格、駕駛員操作不當、疲勞駕駛等。(見過不少案子,有點責任的也不少,但基本不會是主責以上)

如果這個行人是高速路維護人員或者是前方其他車輛故障後離開車輛的,並且他們已經按規定設好警示標誌的,那麼機動車這一方,基本有責,而且責任有可能次責、同責、主責甚至是全責,都有可能。

如果對方沒按規定設好警示標誌,那麼機動車方責任會相應減小。


六神說


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按理說是不負責任的。但現實中處理這些事故時,交警處理一般會判定機動車次責。對於這種判決,很多人不會理解的。

高速公路屬封閉公路,行人是不允許進入的。可是,總有那些人把法律當兒戲。我行我素,高速公路橫穿,乘車,這些情況經常發生。當出事故時,很多人說車輛無責,是行人和高速公路管理方責任。

實際上,我也認為車方沒有責任。但是,如果車方有超速或其它違法行為最少30%責任。如果沒任何違法行為,也要負10%責任。因為你沒有注意觀察,沒有采取避讓措施。當然,陪償由保險公司埋單。

在高速公路與普通路面傷人事故是有區別的。除非你故意撞人。否則高速公路撞人一般最多責任不超50%,如沒過錯,一般負10%責任。不是大家所想的一點責任沒有。

如果你撞上清掃人員,他穿有反光背心,並有其他防範標誌,那車方會負同等以上甚至全責的。

所以說,高速公路撞擊行人也要負責任的,只是較輕罷了,根本上不是我們想象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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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機動車在封閉式的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發生撞死人的情形應注意二者是否存在過錯,在該次交通事故中雙方應如何承擔責任。一般有以下兩種情形:(1)因行人違反規定進入高速公路規制範圍引起交通事故的,則應當由行人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2)行人因機動車出現故障或者其他合理因素出現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的,發生機動車違反交通法規定或者未盡安全注意義務導致行人受傷、死亡的,則應由機動車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所以在司法實踐中,要注意區分機動車與行人是否存在過錯,是否違反了法律規定,從而劃分二者的責任。

  2、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所承擔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一般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以下四類: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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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發生撞行人事故最起碼責任不應該由駕駛人負責,即使負責任也該由高速公路管理局和保險公司負責任,因為高速公路是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進入的,人員進入說明高管局沒盡到監管職責。如果是在高速上發生其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就另當別論了。


田恬然


我的律師反證 如果在高速上為了避讓違法行人 造成連環車禍 出現傷亡 對行人如何處置 行人應當如何進行賠償 行人沒有任何責任保險


遠方的聲音1


這個不是很清楚,到時出人命了,估計要負責的吧


小白影視圈


責任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的。

不是說不允許人上高速行走,就沒有責任了。

比如:醉駕,連環相撞撞死前車乘車人等


煤城飛t將


行人在高速公路被撞死,司機有責任嗎?

首先行人是從那裡上高速,收費站,周邊隔離網,大巴車甩客,精神行為不正常等出現在高速路上。

1.高速公路路網是封閉式,周邊有隔離濾網圍起.

而且每天會不定時的巡邏N次以上查看隔離設施情況。

2.收費站出入口有工作人員,出入口監控覆蓋,行人很難走上去。

3.橋樑隧道口周邊鏈接地方道路與村莊,周邊行人翻越或者破壞濾網上高速公路.

4.精神行為不正常,有輕生念頭等人.

5.黑車,大巴車路面上甩客。

主要看屬於以上那些情況,在進行責任劃分。


房地產諮詢師


基本無責,但會賠錢,各個地方不一樣,主要看交警部門怎麼認定,如果判定有責,就是疏於觀察,這一點是無法避免的。


用戶7702005350460


高速公路不存在斑馬線,行人硬闖發生意外機動車無責,但是具體要看交警如何定責。說句公道話,行人上高速就等於想自殺,要死別連累別人,你的不負責任行為很有可能導致高速連環事故,一個緊急剎車或變道,後果無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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