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通過“問”“查”探索開展日常監督

“有的單位在向黨工委推薦幹部時,對本單位幹部已受刑事處罰或在誡勉談話影響期的情況根本不掌握。”“有的市委班子成員一季度均無講黨課的記錄。”“部分縣市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四風’問題的臺賬均比較簡單,月統計、季分析方面均缺少詳細資料”……這是甘肅省紀委監委探索試用“八問八查八報備”日常監督工作方法發現的問題。

日前,省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研究制定了日常監督“八問八查八報備”工作方法,目前已深入4個縣市區開展了專題調研和探索試行。“八問八查八報備”工作方法以推動聯繫地區政治生態不斷修復改善為核心目標,從八個方面入手,側重對下級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監督,突出對必做必學內容的檢查,通過“問”和“查”探索開展日常監督。

“八問八查”,即一問如何加強黨的建設,查領導班子帶頭遵守黨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情況;二問如何築牢“四個意識”,查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情況;三問如何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查領導班子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情況;四問如何落實主體責任,查全面從嚴治黨、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五問如何加強作風建設,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杜絕“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情況;六問如何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查堅持黨的幹部標準、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情況;七問如何聚焦主責主業,查紀委監委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工作情況;八問如何開展專項工作,查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情況。

為及時掌握下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行主責主業情況,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要求其按自然月(或季度)報備八個方面的情況,具體包括市(州)及所轄縣(區)信訪舉報整體情況,市(州)收到省管幹部問題線索情況,立案調查市(州)管理幹部情況,市(州)及所屬縣(區)紀檢幹部問題線索處置情況,市(州)及所屬縣(區)留置措施使用情況,對市(州)管理幹部運用“四種形態”情況,扶貧領域問題線索情況,市(州)及縣(區)突發事件、重要情況、重大輿情等情況。

今年4月18日至5月10日,甘肅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先後前往白銀市會寧縣、蘭州市皋蘭縣、臨夏州臨夏市、蘭州新區進行蹲點調研,並探索試用“八問八查八報備”辦法開展日常監督。通過座談、抽查資料等方式,共發現上述八個方面問題57個。

從目前探索試行的情況看,通過“八問八查八報備”的方法開展日常監督,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為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提供具體抓手,也能夠直接發現下級黨委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被監督單位認為該方法能夠將監督工作落實落細,操作簡便、實用性強,讓被監督單位及時認識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便於即知即改、抓早抓小。

今後,甘肅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將以“八問八查八報備”工作方法為基礎,繼續加強和改進日常監督,進一步擴大試行範圍,爭取做到每季度對聯繫市(州)日常監督全覆蓋,並在每個聯繫市(州)延伸監督1至2個縣(區)。進一步突出監督重點,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將對下級日常監督的工作側重點放在對地方黨委的監督,聚焦其踐行黨的宗旨、築牢“四個意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提高地方黨委接受日常監督的意識和履行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助推聯繫地區政治生態持續好轉。同時,進一步完善監督內容,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堅持“重點突出、分步實施”的原則,根據監督對象具體特點選取不同的側重方面,將“八問八查八報備”工作方法不斷完善、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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