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中院兩篇裁判文書在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中獲獎

近日,由銀川中院選送的兩篇優秀裁判文書在第二屆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中獲獎。

银川中院两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银川中院两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了第二屆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為充分展示銀川市兩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良好成績和好的經驗做法,更好地發揮環境資源審判的職能作用,銀川中院按照要求精心組織兩級法院遴選裁判文書,積極參加評選活動。

經最高人民法院嚴格評審,銀川中院刑一庭法官李剛主審並撰寫的(2016)寧01刑終235號刑事裁定書和民三庭法官張建國主審並撰寫的(2016)寧01民終758號民事判決書脫穎而出,分別斬獲刑事類和民事類優秀文書獎。在全國法院獲獎的106篇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中,銀川中院是全區法院唯一入圍並獲獎的單位。

银川中院两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银川中院两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裁判文書是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重要載體,是衡量法院審判工作質量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標尺,直接關係司法權威的樹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銀川市兩級法院將以此次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為契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現代環境司法理念為引領,努力提高環境資源司法專業水平和能力,將最嚴格的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到實處。準確把握服務保障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精心審理環境資源案件,提煉裁判規則,加強理論研究,創新體制機制,建設專業隊伍,為實現綠色高端和諧宜居的城市發展,建設美麗銀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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