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則外賣平臺拒錄“病毒性肝炎”騎手
消息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
到底是啥子鬼?
一起來跟小早看下——
1
外賣平臺拒錄“病毒性肝炎”騎手
據澎湃新聞報道,6月5日,乙肝公益組織“億友公益”表示,美團騎手註冊、接單用客戶端“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
據截圖顯示,協議中的註冊資格中要求:無“病毒性肝炎”↓↓↓
具體而言,“病毒性肝炎”有哪些?
據@人民日報,
分為甲、乙、丙、丁、戊五型↓↓↓
滴滴外賣在其配送平臺服務協議中,同樣要求註冊用戶無“病毒性肝炎”,而未細化說明甲型和戊型不得註冊。↓↓↓
2009年出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2015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16年7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目錄》包含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6類疾病。
但乙肝不包含在內。
據澎湃新聞報道,過往新聞報道也顯示,近年來各地衛生部門在健康證檢查中,陸續不再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體檢。
2
網友意見不一 “這不是歧視”
“億友公益”志願者雷闖認為美團眾包“病毒性肝炎”的表述是“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不僅涉嫌拒錄乙肝攜帶者、歧視乙肝群體,同時也會助長對乙肝群體的偏見和歧視,更加強化“乙肝不能從事食品行業”這種錯誤的觀念。
此事也引發網友的熱議,有網友支持平臺這樣的規定,“這不是歧視”↓↓↓
@Add_object1:我覺得沒什麼不妥
@李李:是應該的,畢竟客戶很擔憂,不是歧視不歧視的問題。
@寫真集子:這。。。。。。不算歧視吧,也是為消費者考慮吧
@昴2先生Subaru:這不是歧視,這是保護消費者權益。
@明媚olivia_1:這有什麼問題!!!!這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好麼!
@若如初見輸尋常:這個是歧視?這難道不是負責嗎
也有網友表示,針對乙肝,不少人都有誤解↓↓↓
小樂:這個問題還需要科普多少次呢?攜帶和患者是兩個概念!
那是傳說中的南哥: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患者是兩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
大手牽小手yan:大家可以看看這些病的傳播途徑,沒有想象的那麼恐怖,不要看到“傳染病就嚇得不行”
還有網友認為,協議規定裡沒有說乙肝攜帶者不可以註冊,是不是想太多?↓↓↓
u1486:攜帶者肝功能正常,肝功能異常為肝炎患者,它沒說拒絕攜帶者,也沒錯啊。
3
關於肝炎你必須知道的事
許多人談“肝炎”色變,關於肝炎,
@人民日報曾在2017年的世界肝炎日做過科普,
小早再次分享給大家↓↓↓
那麼,針對外賣平臺拒錄
“病毒性肝炎”騎手一事,
你有什麼想法呢?
快來評論區交流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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