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至一高三班主任高考結束當晚被學生家長帶人暴打,你對這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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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真是悲哀!

真是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有什麼樣的孩子,反過來亦是如此!

只能說這位班主任工作真的認真,不過也真的天真,還對這樣的學生報以希望,以為能夠通過教育感化他、挽救他,殊不知這就是頭喂不熟的白眼狼,就算對他再好,就算把心窩子全掏給他,他還是會翻臉不認人,還是會咬你一口!

這位班主任還是太善良了,明明就是一場鴻門宴,竟然一點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還帶著三歲的女兒單刀赴會!只可惜學生家長不是項羽,他也不是劉邦,所以還是被打了一頓!

令人驚歎的是,打人者中竟然還有老師,真是“老師何苦為難老師”?雖然打人者受到了治安處罰,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還必須對打人者進行處分,該撤職查辦的就撤職,該降低崗位等級的就降低崗位等級,否則真的是太便宜他們了……

請大家睜開眼睛,認清這一家子的為人,小心點為妙!


打虎拍蠅

談論這個話題的人已經很多了,這個事情也在逐步淡離人們的視線,可我依然想寫幾乎話來表達一下我在震驚、痛心、無奈之餘的一些思考。

震驚:怎麼老師又出事了!不知從何時開始,老師彷彿成了社會的焦點所在,和老師相關的新聞接連不斷:老師補課被查、老師體罰學生、老師趴著跪著給學生上課、老師被殺、老師把鞋給考生穿自己赤腳走路等等,正面的負面的,總之好像都被放到了顯微鏡下來被觀察。才剛被老師下到下水井裡給學生撿拾准考證感動,現在又被老師被打所震驚,而且還是一場明顯蓄意已久的行動,而且帶人施暴者同樣是老師。杜老師管教違反校規屢教不改的學生沒有錯,普通人不理解也就罷了,同樣作為老師的孩子父母怎麼也不瞭解呢?即便不理解,孩子都畢業了,也不至於暴打老師以洩私憤吧?你們可是為人師表的老師啊,這樣做怎麼給學生、孩子做表率呢?這個學生屢教不改、無視校規,可想而知根源所在了!

痛心:我們的教師是怎麼了?這樣的家長竟然是老師,其中孩子父親還做過副校長,按常理來說,那些師德高尚,敬業精神、教學能力突出的人,才是提拔的對象,才會被委以重任。從這件事上來看,起碼這位家長的師德師令人懷疑的。近年來,關於老師的負面報道很多,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堪憂,教師因其教書育人尤其是育人的職業特點本應提高入職的門檻,可事實是,因為待遇較低、飽受非議,又導致許多優秀的人才逃離或遠離教師崗位。大家從各大師範院校錄取的分數相對較低、男教師越來越少等現象上也不難看出,教師職業受歡迎的程度在下降。這樣一來,會形成惡性循環,部分素質低下的教師敗壞教師的整體形象,而這些人的行為又會引起人們的普遍反感,人們的指責貶斥又會讓更多人的不選擇教師職業。真不知道,該怎麼從這個怪圈中跳出來,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讓老師們傳遞的是滿滿的正能量,而不是這樣令人痛心的事。

無奈:這個事件的結局想必大家都知道了,施暴者被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這樣的結局大家滿意嗎?公職人員知法犯法,犯法的成本這麼低廉,能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嗎?試想一下,如果是老師打學生打了,恐怕是要被開除公職的吧?不過,老師被打了,如此輕描淡寫地被處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因為向來如此。看來施暴者是深諳其中之道,知道結果不過如此,才敢肆無忌憚地暴打老師吧!被打的杜老師和其三歲女兒,除了博得大家的一些同情之外,恐怕也只能接受這樣的結果了!我們這些為之打抱不平的同行們,除了表示不滿之外,也只能替他吶喊幾聲!

思考:諸多感受之餘,不禁思考,何以管理學生的認真敬業的老師反而被打呢?拋開家長髮混的因素不說,我們是否也應該反思一下老師的工作方式呢?老師該怎麼避免好心反遭惡報呢?老師尤其是班主任在管理過程中一定要注重策略,攻心為上。不要學生一犯錯就處罰了事,簡單粗暴的處理往往會激起學生更強烈的逆反。同時,在糾正學生錯誤行為的過程中,一定要和家長結成聯盟,取得家長的支持。我不清楚杜老師平時是如何管理班級的,但顯然他在管理這個屢教不改的學生時,沒有得到家長的認可和支持。班主任應該和家長溝通交流,向家長講清校規制定的目的,自己管理班級的手段和初衷,得到家長的理解,接下來的工作就好開展了,家長也不會有如此大的怨氣了。當然,不是所有的家長都通情達理,如果家長不樂意班主任管教孩子,人家自己對孩子不健康的行為都熟視無睹,那老師何必多此一舉呢?遇到這樣的家長,老師是不是應該退一步,把管教還知道重任交付給家長呢?免得出於職責所在,好心育人,反而落得個被家長暴打的下場。

這件事很快會被其他的新聞所淹沒,對局外人而言,它很快會被新的談資所取代,可對於被打的杜老師而言,恐怕是終生難忘的。希望這頓暴打沒有把他對學生的摯愛、對事業的熱情打走,希望他在經歷了這種特殊的遭遇後還能不改初心。


道道的快樂重新來過

看到這條新聞,心中很不是滋味。

難道每年畢業季,真的是“有仇報仇,有恩報恩”的終極時刻?

如果是這樣,“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師恩三載,應該情深似海感激無盡才對,怎麼反而恩將仇報呢?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替兒子打老師的行兇者,夫妻倆的身份,竟然雙雙都是人民教師!

俗話說,“和尚不親帽子親”,作為同行,當老師的諸般為難處,自己難道不理解麼?有什麼矛盾,不能坐下來好好溝通,非要像黑社會一樣用暴力解決麼?

這下好了,教師群體形象在社會公眾心目中本就不咋的,這一鬧,就抹得更黑了!

所有的評論都劍指打人行兇者,並呼籲嚴懲暴徒,保護教師合法權益。這些觀點的立場都是正確的,我也就不再贅言了。

6月10日下午,樂至縣警方已對包括住建局劉副局長在內的兩名打人者處以行政拘留15日,各罰款1000元的處罰。這已充分表明,家長的行為極端錯誤,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不排除後續還會被行政、紀律處分的可能。

但我心中,卻隱隱有些疑惑:僅僅因為孩子屢次上課玩手機、遲到被老師批評教育過幾次,家長便暴打老師,為孩子洩憤,未免有悖常理。

這之前,雙方是否曾發生過激烈衝突?是否存在嚴重誤解?到目前為止,尚無任何這方面信息,不敢草率推定。

但家長身為教師,幫手中一人還是住建局黨組成員,就算素質再差,斷不至狂妄愚蠢到不問青紅皂白便動手打人的地步。

真相尚未浮出水面,事件未完全塵埃落定之前,我認為,還是應該“讓子彈先飛一會兒”再說,不必急於做出是非判斷,更不必馬上聯繫到“師道艱難”的話題上去。

我知道這樣說有風險。不得不說,我們有些同行,已偏激得聽不進任何不同意見。只要見到老師受學生、家長、社會傷害的案例,便失去理性,主觀武斷地對後者施加道德審判,並大肆釋放內心蓄積已久的憤恨。

我也是一線教師,也和大家一樣,拿著低廉的薪水,頂著社會的謾罵和誤解,承擔著無盡的責任,同樣滿腹委屈甚至抱怨。

但我也常常警覺,網絡上鋪天蓋地的同類負面信息,正在一點一點地,將我圍困於信息繭房,將我塑造成負面人格,從而漸漸失去對客觀事物的準確判斷力——這是相當危險而且可怕的事!

因而有時候,我會強迫自己跳出固定視角,選擇另外一個立場,去觀察與思考同一件事,這樣,才經常會發現自己的狹隘和短視。

“師道艱難”之際,我們更需要內心的安定,才能從容地“直面慘淡的人生”,等待“陽光燦爛的日子”到來。

願與大家共勉!


毫米

因在校期間管教了上課耍手機、在校談戀愛的違紀學生,資陽市樂至中學一名班主任在高考結束當晚,接到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邀約後,被學生家長帶來的人暴打。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人員舒某某、劉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教育部門及時安撫被打教師;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對涉事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同為老師,教書育人,老師教育你兒子,你確用拳頭回報老師,不教育自己的兒子,這更是家庭教育的失敗,愧為人父。我認為應該開除公職,老師知法犯法,怎麼這會就都容忍了?老師上課教育學生打一下還開除呢,這會有公職的學生家長打老師還打娃娃,怎麼就只拘留十五天!

說實話,姓舒的夫妻不配做人,不配做老師。教師苦口婆心教你那不掙氣的兒子,你們卻這樣對待,上樑不正下樑歪。班主任老師寒心了,管那麼多幹嘛!人家的父母會管,必須還你一個公道!


笑搞

應依法嚴懲暴打教師的暴徒!

“育你三年,卻換來一頓毒打。”一句話,戳痛了多少人的心??!!

一、我總是試圖現尋找教育人本身存在的問題——但,我沒有找到!

在任何時候,我都認為,分析問題,先找自己的原因。所以,作為教育人,一旦遇到有關教育的事件,我總是試圖先從教師身上入手:我們的出發點是正確的嗎?我們的方式有瑕疵嗎?還有沒有更好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的方式?我們處理問題的程序有沒有問題?我們說話的語氣雨點是否給人不舒服的感覺??等等等的

但在這件事情上,至少從目前披露的消息和細節來看,杜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行為,幾乎是無懈可擊的:

第一,對於屢教不改的學生,施以一定的教育,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的義務。

第二,不接受家長的吃請,是教師的師德紅線之一,教師沒有任何問題。

第三,在被毆打的過程中,教室一直保持理智,無任何“互毆”情節!

即使教師有錯,也有法律法規懲治!何況,教師的行為,無任何不妥之處??

二、我總是試圖為家長的所作所為找一點點理由——但得出的結論卻是,精心策劃,蓄謀已久!

或許是受辯證思想教育太久,我一直以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反之,“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所以,我試圖為家長找到一個理由,但是,從目前公佈的細節來看,家長所為,純乎是精心策劃,蓄謀已久:

第一,多次“約酒”。作為教師,甚至作為曾經擔任過副校長的教師,對於師德規定,肯定是瞭如指掌的——明知教師不能接受家長吃請,還多次“約酒”,忽然想起某地家長髮紅包一事,細思極恐啊!

第二,分工合作。從新聞中可知,有人用“文”邀約,見邀約不成,便動起“武”來,直奔主題,問起舒某的表現,然後就是耳光和拳腳。我真的有些懷疑,如果不是經常這樣做,這是否是經過預演?

分工明確,程序井然,這是否是一種“精心策劃、蓄謀已久”的事呢?我想,讀者自有見解!

三、我總是想給那位副局長一頂“見義勇為”的帽子——但,卻被“暴徒”牢牢定格!

家長和老師之間發生矛盾,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舌頭和牙齒,不也有時會發生矛盾嗎?但不知道什麼時候,舌頭和牙齒髮生了矛盾,腳也參與進來。在這次事件中,“一個光頭”“另一個男子”,不知道是什麼身份,總之,有一個人,是當地某局的某位領導!

“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我從小受這種俠義文化的影響,所以,我試圖找到“一個光頭”“另一個男子”見義勇為的證據。但是,找來找去,我找到了一個詞“暴徒”——用強暴手段迫害別人、擾亂社會秩序的壞人!

請原諒,直到現在,我也不願將一名正在接受“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的人,與暴徒聯繫起來!

可沒有緣由,不分皂白,舉手一耳光的行為,與暴徒何異?

四,我總是試圖為當地的處理點一個贊——但,卻不得不說一句“違法成本太低”?

從目前的情節來看,如果被打教師不能構成輕傷或以上的話,打人者是不能被處以刑罰的,因為,《教師法》中第三十五條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t;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查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也就是說,一旦尋釁滋事罪成立,涉事的公職人員(包括教師),將被開除公職!

作為同行,我為舒某的父親舒老師(暫時還是稱一聲“舒老師”)感到恥辱!

作為一名社會公民,我為涉嫌打人的某局的領導劉某,感到悲哀!

“馬門立雨”的老總,創了尊師重教的一代佳話!如今的老總故鄉人,卻在高考結束的當夜,對恩師拳腳相加!

我想,鑑於這件事在全國引起的惡劣影響,當地一定會依法依規妥善處理,還老師一個公道,還教育一片晴空!


三水三心

作為家長,本應配合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縱容

通過新聞可以知曉,舒某作為學生,高一時就被學校留校察看,並且多次違紀,玩手機玩朋友,每次舒某家長來也就是帶回家反省幾天,之後因為舒某再次違紀玩手機,叫來其父親舒偉帶回家但是在舒偉的軟硬兼施之後,最終還是回到學校。

而在畢業之際,自稱舒某同學的人協同另外一位男子,在舒某父母在場的情況下,公然毆打老師!

不得不說,作為家長不僅不配合老師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教育,反而縱容其子胡作非為,並且在舒某的同伴毆打情況下,竟然未加以制止!這樣寵溺自己孩子的父母,究竟能教育出什麼樣的混球?

作為老師,竟然不能感同身受,卻還為虎作倀!應當懲處!

舒某父親舒偉曾是樂至縣某鄉鎮中學副校長,目前是樂至機車小學教師,舒某的母親是樂至縣城西小學教師。

舒某父母作為老師,本應感同身受理解杜某作為老師背後的不易,但是很可惜不能感同身受也罷,竟然能夠縱容自己的孩子夥同他人在畢業之際,對老師進行毆打!

這樣的父母身為人師,如何指望其能夠正確的育人?表面上看是舒某及其朋友毆打的杜某,但是這背後如果沒有父母的縱容,舒某又何來這樣的熊心豹子膽?

作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應當嚴懲!

事後,樂至縣住建局有人前來看杜某時,瞭解到,兩名打人者中,其中一人系樂至縣住建局公職人員劉劍。

身為公職人員,本應知法、守法、用法。而不是知法犯法!本案中劉劍無論是出於兄弟義氣還是任何角度,在明知毆打他人是違法行徑時,竟然公然毆打老師。

雖然目前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人員舒某某、劉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教育部門及時安撫被打教師;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對涉事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但是我想說,這個事沒完!也不應該草草收場!相關的人員不應當僅僅收到治安處罰就完事,是誰給了他熊心豹子膽竟敢身為公職人員、身為學生,敢這樣毆打自己的老師?


麋鹿說法

生活小世界解答:古語說得好“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哪怕這位師長只是教授你一天的學業,但是他一生也是你的師長,這是對教育自己老師最起碼的尊重;可是這位班主任辛辛苦苦教育這位學生三年,一畢業換來的不是感恩,而是一頓暴打,而且帶人打班主任的學生家長竟然還是老師;都是教授學業的老師,為何差距如此大呢?這樣的師長和家長能夠教育好學生和孩子嗎?

看著躺在病床上的班主任杜老師,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作為一個班主任,在發現班上同學在上課期間玩手機、看視頻,在校談戀愛,遲到的情況後,對學生進行了教育,這是對學生的負責更是對學生家長的負責,這是班主任的一片良苦用心,希望孩子能夠改正,更希望學生以後能夠有好的前程。

可是作為學生和家長不單是不感激,竟然用這種方式去“報答”,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這位家長真是一位好“家長”啊;而且同是教育行業的老師,難道你在學校也是用這種方式去教育你的學生嗎?這樣真是一位稱職的教師嗎?這樣以後還有誰敢教育你的小孩呢?

在這位班主任被打之前,這位學生和學生的家長,已經多次“約酒”老師,只是都被老師拒絕了,可以看出學生和家長對於這件事情是早有謀劃的,只是之前一直未有機會實施而已;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都是為了學生好,更是對這份職業的負責,他是一名合格的教師,但是作為學生家長的做法卻是屢次縱容,才導致了學生的屢犯;這樣對孩子的愛不是真正的愛,這是一種變了味道的“溺愛”。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會出現類似很多的熊孩子,這個和家庭教育是分不開的,孩子的言行舉止也是家長和家庭教育的一個側面反映,現在在學校或許還能夠袒護你的孩子,讓他繼續我行我素,那麼到了社會之後呢?現在沒有教育好,以後自然有人會幫你教育的。

感謝各位讀者朋友的閱讀,大家對於這位學生和家長的做法怎麼看,你覺得這樣的家長還是一個合格的老師嗎?

生活小世界歡迎大家關注和點評,我將為大家貢獻更多熱門問答。


生活小世界

老師被學生家長帶人暴打這在多年以前可謂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教師、醫生的地位曾經有多麼受人尊敬,我想大家應該都知道自古以來都對教師有著很多的讚美和尊稱,古時便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說法了,但是不知曾幾何時,因為個別的師風敗壞,使得整個教師群體深受其害,使得家長對教師變得極其不信任,進而使得大部分教師在教育培養孩子身上,也有心而無力了,每個孩子都是每個家長的掌上明珠,不容任何人有丁點兒冒犯,這也就造就了某些小孩的傲嬌,加上法律規定教師不得對未成年人進行體罰,這也使得教師對於某些不聽話的學生根本無計可施,老師與學生的地位幾乎完全調換了,教師教育學生會被法律不允,會被家長譴責甚至暴打,曾經俗話說的“黃金棍下出好漢”早已不復存在。



因而,現在大多數任課教師對學生都開始不管不問,實行放養了,唯一敢對學生進行些許管教的,也許就是班主任了,只有他們還敢如此盡心盡力,還敢表露出正能量,對於其他大多數教師,都開始隱藏他們心中的那份愛了,不是他們不表現,而是屈於社會,屈於家長,不敢表現出來。這便是當前的一個社會形勢,也是我對此的一個看法,下面再來看看這個事件。


四川樂至一高三班主任因處理學生玩兒手機問題被學生家帶人暴打,試問高三學生上課玩兒手機對嗎?老師對其做出處理錯嗎?老師對學生的嚴加管教曾經是多少家長多少學生都夢寐以求的,自古便有“教不嚴,師之過”,然而現在呢,僅僅因為一次小小的教育,便被如此懷恨在心,試問以後還有一個教師敢管嗎?還會有教師為學生掏心掏肺嗎?答案,做為家長的你們應該早已知道了。

我記得,曾經小學、初中、高中時期的我,都不知被老師打罵了多少次,也許那時的我會有那麼一絲絲抱怨,但是家長對此卻是嚴加讚賞,不會認為老師錯了,而是認為這是一個好老師,是一個盡職盡責的老師,每次報名,家長都會給老師說,請老師管嚴一點,然而現在呢,也許還會有那麼些家長在說,但是老師們早已不敢了,老師這樣做了會被家長譴責暴打,老師不這樣做,也會被譴責,被認為是一個不盡職盡責的老師。所以,作為一名教師,心裡的苦有多少知道呢,也許所有的人都認為教師好玩兒,卻永遠也不知道他們心中的苦和累,還是那句話,只有當你經歷過,你才懂其中的種種。試問,如果是你作為一名教師,在現在的社會,你又該如何呢?



以上,便是我對此事的一個感受,如冒犯到某些人,還請見諒。想吐槽的,有共鳴的都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風去沙落

這件事單單就高考後打老師,沒啥意思,我們深究一些背後的問題,可能更有思考的價值,以及教育意義。

1、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忍了三年,忍到孩子高考畢業打老師,這是多大的仇恨呀?現在所有的報道都是打人,是不是也應該深入瞭解一下,師生究竟是什麼矛盾?也避免以後老師在這個問題上被打。

我在新聞裡看到一句話,學生在高一時就曾被留校察看處分,不知道這個問題是怎麼回事,也不知道這個問題是不是打人的根源。

2、這個問題實際是被無限放大了的,背後受傷的高考制度。有評論說,高考一結束,班主任被家長暴打,誰還敢管學生?要想讓教師免於因教育懲戒而與學生或家長“積怨”,建立完善的教育懲處機制實乃關鍵所繫。為此,需要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專門法規,還應當有專門人員實施懲戒。 ​​​

其實,這麼理解就跑偏了,不是敢不敢管的問題,而是怎麼管的問題。

3、國家公職人員,甚至是領導幹部,為何如此膽大妄為?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人員舒某某、劉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相關部門對涉事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要我看,他們應該雙開,然後再看看是否有其他問題,比如是否有貪汙受賄等腐敗行為。另外,此案是否可以用尋釁滋事追究刑事責任,都可以考慮。




韓東言

這是教育的悲哀。

杜老師何錯之有?

對於屢教不改的學生,施以一定的教育;堅守底線,不接受家長的吃請。就目前大眾所能知悉的信息來看,這兩點都可以說是沒有任何的錯誤。一個堅持原則,對待自己的工作兢兢業業、對待學生不因學生家長身份的特殊性而有所偏袒的老師,卻最終受到了這樣的對待,實在是令人心寒。

打人者何其可恨!

打人的學生家長讓人憤怒的不是他的家長身份,而是他同樣作為一個教師,卻對一個認真負責的同事作出這般行徑。而與他一同前來的幫兇,不是街頭混混,不是涉黑分子,而是住建局黨委委員、房屋徵收局副局長!他們身為公職人員,不求換位思考,代理支持,但最起碼理應對同樣辛苦耕耘在社會服務戰線上的杜老師持以寬容和理解。但是,他們不僅沒有這樣做,反而是拳腳相向。

這件事絕不能止步於簡單的治安管理處分,一定要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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