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與思維哪個比較重要?你怎麼看?

vv我心飛翔vv


在量子力學沒有誕生之前,決定論主導了整個世界,甚至哲學界,所以物質是第一位的思想佔據了主流。整個宇宙都按照確定的規律運行,未來的一切都已註定,

理論上我們知道了宇宙中每顆粒子的狀態,就可以推算出宇宙未來會如何演化,人的自由意志無足輕重。所以物質是第一位的,人的思維,一邊涼快去吧。沒有牛頓來發現萬有引力定律,也會有伯頓、卡頓來發現,宇宙就是物質按既定路線在過去、現在、未來運動的狀態,精確匹配,絲毫不差。

量子力學打破了決定論的沾沾自喜,薛定諤的貓讓意識走上了歷史舞臺。在沒有觀察的時候,粒子是處於概率雲的不確定狀態的,只有人觀察的那一瞬間,粒子才會選擇一種狀態坍縮下來,成為我們所看到的狀態。人的觀察,或者說人的意識在這裡起到了主導作用,進一步的推理認為,宇宙完全是機緣巧合的產物,比如電子、質子的質量稍微大或小那麼一點,就不可能形成穩定的原子,從而我們也就不再存在;地球離太陽的距離稍遠或近一些,地球上可能就無法形成適宜生命演化的環境,我們也就不會存在於這個世界,也就不會有人類來認識這個宇宙,掌握它的規律。從某種方面來說,這個宇宙是為我們人類的意識量身定製的,讓我們可以看到它,瞭解它,以至未來徹底地掌控它,所以人的意識才是第一位的。

物質和思維的關係,大抵就是雞和蛋的關係,怎麼繞也不會繞出一個結果來。


徐德文


這個問題還是哲學的問題嘛,把思維替換意識就再問。物質和精神,物質和意識,物質和思想,物質和思維,你煩不煩啊

我可以告訴你,這個問題,哲學的認識和法律的認識是不一致的。

比如說,一個人,酒後駕駛撞人了,或者殺人了。反正是犯罪了。那麼他的肉體(包括大腦)是A,他的意識是B,他是C。那麼究竟是A=C,還是B=C。酒後犯罪究竟誰應該負責?喝酒是肉體需要還是精神需要?是精神需要,酒後精神混亂,導致犯罪,所以精神得負責。所以法律上,他是精神。精神是主體,肉體是從體

可是問題又來了,既然是他的精神犯罪,他的肉體沒有犯罪,所以他的肉體不應該受懲罰。法院只能把他的精神關起來,肉體放出去。

接下來又有一個人,他犯了強姦罪。那麼他的性需求是精神需要還是肉體需要。應該是肉體需要,通常說是肉慾。必須肉體接觸才能滿足,如果是精神需要,那麼意淫就可以了。那麼在法律上,他是肉體,肉體是主體,精神是從體。

對比兩個案件,法律太不硬真。一會說精神第一,一會說肉體第一。法律都蒙圈了

然後又來了一個案件,一個人酒後強姦婦女。法律該咋判呢?

再然後又來了一個案件,精神病人把人砍死了。法律在這個案件上是認為精神是主體,由於精神有病,所以不負責任。假如肉體是主體,那麼肉體沒有病,還是要負責任,因為精神是你肉體產生的,你產生錯誤的精神導致犯罪後果,就像你做了一個壞產品把顧客害死了,你得承擔責任。


眾妙之門


應該是神識第一,物質第二。神識正確了社會才會進步,神識錯誤會導致整個民族的衰退或沒落,甚至滅絕,您一定覺得危言聳聽了吧,人失去靈魂會怎樣?猶手機系統崩潰,您的配置是頂級的是吧,等於零。所以神識一般或低下,物質再好科技再先進也是枉然,長期神識不正確必然導致很多疾病,道德喪失,最後不戰而自然滅絕(自己害了自己)


李克佳


外在物質是投影成像,人內心高維意識是投影源。“天人合一,心物一元”生命的核心是在於內而不在於外。這也符合馬克思主義哲學上所說的“內因是變化的根本,而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這一說法。

自身修煉經驗,沒修煉前是普通人思維,經常心隨物轉,修煉後,逐漸讓物隨心轉。人是半獸半神,挖掘神性,不要成為物質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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