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樓花轉售最主要的方式有哪4種?

瞭解澳洲房地產的人都知道,在2016年之前,澳洲樓花市場常常出現團籤、買家哄搶項目的賣家市場盛世。

但是,自去年年初以來,海外人士貸款政策不斷收緊,甚至關閉,這使得很多面臨即將交付的海外買家都因為無法通過銀行貸款審批,無奈之下,將已支付10%首付的樓花放回市場,進行轉賣,甚至以折扣價出售,以脫手“燙山芋”而避免無法交割的違約責任

本文的前兩部分內容,請參見《樓花轉售攻守道(上) 》

一、對於樓花轉讓,政府、開發商(賣家)的主流態度

二、為什麼市場對重回市場的“二手”樓花非常感興趣

在本文的第三部分,今天我就帶大家來圖解樓花買賣的4種主流方式,哪一種更合適您。

方式一、交付前直接轉售(撤銷原合同,簽署新合同)

澳洲樓花轉售最主要的方式有哪4種?

方式二、交付後再售出(舊買家可加價)

澳洲樓花轉售最主要的方式有哪4種?

方式三、直系親屬間轉名 (Section 18 (3) of Duties Act 1997 NSW

澳洲樓花轉售最主要的方式有哪4種?

本部分內容延伸閱讀:銀行全面停止海外貸款?不能交割房產,你還有這三個選擇 | GOODWIN專欄22

方式四、

交付前轉售空地

澳洲樓花轉售最主要的方式有哪4種?

無論在交地前或交地後,如果舊買家不能在4年內完成都應向FIRB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報備,並說明不能按時開工的原因,即申請延期開工。如果舊買家在建房前將空地賣出去,則需要另行申請一份“賣地許可”。簡單來說,要告訴FIRB為何舊買家無法按時開工,為何要在建房前轉賣。只有在獲得“賣地許可”之下才能合規的轉賣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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