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業主上樹摘楊梅被保安勸阻,下來用棍打斷又用腳踹,大家怎麼看?

關注新周口

觀點:前段時間剛看到老人上樹摘果子摔死索賠稱樹太好爬,該案當中這名女業主的行為我看是想發財吧!自私自利的嘴臉一覽無遺!

案件事實:

浙江金華市“南國名城”小區一名保安被女業主用木棍掄、塑料凳砸。 看看新聞網視頻截圖 小區監控顯示:一名婦女在樹上採楊梅,一名穿制服的保安在樹下制止。幾分鐘後,女子爬下樹,拿起一根木棍掄向保安,棍子斷成兩截後,用剩下半截追打併腳踹保安。保安奪下棍子後,她拿起一張塑料凳想砸保安。後來有人勸阻,女業主自行離開。

二、自身素質如果不提高,這種問題絕不會是最後一起

該名女業主上樹採摘多次勸阻無效情況下,一說到要沒收,立刻就著急了,下樹毆打保安。說句不客氣的話,如果該名男子不是保安的身份,十個這名女子都不一定打得過該名保安。

為何如此猖狂?原因無非是以為認為對方是保安,不能把自己怎麼樣?二來認為自己採摘的楊梅,馬上被沒收,認為沒有道理。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還能說什麼?

誠然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但是我想該案當中可以說物業公司不存在任何問題,相反,該名女業主採摘公共楊梅,事後毆打保安的行為,我認為應當對其進行拘留,才能夠讓她長長記性!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這種“刁民”說實話,不對其進行懲治,只會增加其耍橫撒潑的囂張氣焰!


麋鹿說法

這女業主也太狂妄了,簡直就是一潑婦。小區保安的職責是負責整個小區所有業主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你單獨一個女人,在沒有任何保護設施的情況下上樹摘楊梅,萬一不小心摔傷了,你不怪罪保安保安也難辭其咎。

保安出於責任,勸說你停止摘楊梅,叫你馬上下來,並沒有傷害你,何錯之有?幹嘛你下來撿到地上的木棍就打,棍子打斷了又用腳踢,誰給你這個權力呀,如此猖狂暴戾?

小區保安是專門為小區業主們服務的,每天站崗巡邏是在維護小區的安全和秩序。你一個人私自採摘樹上的楊梅,於情於理都不應該,保安制止你的錯誤行為,是為你好為你著想,你不知好歹,反而將保安打傷,是不是太霸道太目無王法了?

再者,楊梅本屬公有財產,你私自採摘涉嫌侵佔公共財物,是一種違法行為。另外保安的上層屬物業,歸物業管理,你一業主有什麼資格對保安指手畫腳拳打腳踢?你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權益,該受法律的制裁。


手機用戶22954642155

我想到另一個問題,如果這個女士從楊梅樹上掉下來摔死,小區物業會承擔責任嗎?大家說說看。

看到這個問題,我聯想到了另一個關於上樹摘楊梅的新聞,細思恐極呀。

老人景區爬樹摘楊梅墜亡 家屬稱樹太好爬索賠60萬。

這個問題是一個女士上樹摘楊梅被保安勸阻,下來又打又罵,兩個新聞結合在一起,是不是這個女士在效仿上個新聞想賺4.5萬呀,保安勸阻,這是擋人財路呀。

當時判賠的案例,我都覺得不對,因為一個成年人是可以知道自己行為的後果的,都不能像對孩子那樣,這是一個成年人,他也要為他的行為負責,否則就是碰瓷了。

像這個問題,如果這個上樹摘楊梅的女士摔下來,摔死,會索賠嗎?一定會的,窮打官司邪告狀,她會贏嗎?我猜也會的。


韓東言

假如保安不加勸阻,萬一女子從樹上掉下來,是不是還要怪保安監管不力?

浙江一女業主爬到小區的樹上採摘楊梅,保安進行勸阻,女子大怒,用棍子打保安,打斷後又腳踹。

這女子怕是沒受過良好的家庭教育吧。。。

說實話,這樣的場面除了“社會人”打架,就是部分家長“教育”子女的套路,哪有這麼對待工作人員的呢?

小區內可能有相關規定,不讓採摘,即使沒有,那保安也是出自一片好心,應該也是他分內的工作。

女子照做就好了,即使心懷可惜或者不滿也不至於氣成這樣,親,你的氣性也太大了點吧。

素質是個好東西,有的人卻認為一文不值。


大眼大世界

這是自己作死攔都攔不住啊!最近因為上樹摘果子掉下來摔死的報道還少嗎?這位女業主怎麼就不長記性?世上可沒有後悔藥可吃。


首都農業人

這位女業主也太任性了,她犯了幾個錯誤,首先不應該上樹摘楊梅,這是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如果只是採幾個嚐嚐,保安來勸阻就停止,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是她不聽勸阻還用木棍打人就是錯上加錯了,打人是違法的。所以受到處罰是必須的。


嘉慶192163642

首先拋開保安在制止這種行為過程中,是否合規合據,單就這位女業主的行為就足以說明此人素質低下並明顯帶有 “狗眼看人低”的思想。

小區裡的綠化是為了整體美觀,讓廣大業主有美感和舒適感為建設的,不是為了滿足某個人的愛好而建設的。連小朋友都知道,家園是需要大家共同來維護的道理,怎麼一個成年人就要“反其道而行”?說白了就是自私自利,素質低下的表現。

保安作為最底層的勞動者,可也是憑自己的雙手來換取生活的保證,再有他們可是你們的“保護者”在你們休息的時候,他們還在為了你們的安全矜矜業業地工作著,他們是值得尊重的群體。不論是誰,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打人者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用戶92780611160陸戰

浙江金華一小區保安阻止一女士採摘楊梅,勸解幾分鐘後不聽,保安說要沒收她採摘的楊梅,這個女士下來就用木棍打保安,棍子打斷又有腳踹,保安受傷住院。女士的丈夫向物業道歉並賠償了1000塊的醫療費。

小區種了很多果樹,果子成熟物業都把成熟的果子分給業主,但這位女士非要自己採摘楊梅,勸阻不聽,又是打保安,這樣的女人素質也太低了吧?

果樹是小區的,也是大家的,為什麼非要你一個人採摘呢?多次勸阻不聽還打人,為什麼這麼囂張呢?賠禮道歉,又賠了1000塊的醫療費,其實這樣的人應該行政拘留,這樣算打人的成本太低了,保安受多大委屈。

既然不是自己的果樹,就不能隨便採摘,聽從保安的勸阻,停止採摘不就沒有什麼事了嗎?看來有些人就是愛佔便宜的心裡,根本沒有把小區的規定放在心裡,我行我素,這樣做太不應該了,希望大家以後遵守小區的管理規定,大家和諧相處,都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關注新周口

答:我認為小區物業應該訂製度,有了制度大家共同尊首,如果這個女業主不聽勸阻繼續摘,可以處罰她,叫她付出任性的代價。至於她不聽勸阻還打人,我們都知道打人,罵人是犯法的,物業可起訴她,判她拘留,叫她知道打人的下場。這個女人沒素質,沒道德,沒教養,還任性為了點揚梅真不值的。

以上是我個人認為,有不對不全的地方,請批評指證,謝謝。


老五80814392

楊梅當賠!皆競是共有託管之物!

按法保安應對被打者包工養傷!

被按傷情接受法律治裁!

按私應合法的前題下3倍懲打.或賠20萬以示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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