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业主上树摘杨梅被保安劝阻,下来用棍打断又用脚踹,大家怎么看?

关注新周口

观点:前段时间刚看到老人上树摘果子摔死索赔称树太好爬,该案当中这名女业主的行为我看是想发财吧!自私自利的嘴脸一览无遗!

案件事实:

浙江金华市“南国名城”小区一名保安被女业主用木棍抡、塑料凳砸。 看看新闻网视频截图 小区监控显示:一名妇女在树上采杨梅,一名穿制服的保安在树下制止。几分钟后,女子爬下树,拿起一根木棍抡向保安,棍子断成两截后,用剩下半截追打并脚踹保安。保安夺下棍子后,她拿起一张塑料凳想砸保安。后来有人劝阻,女业主自行离开。

二、自身素质如果不提高,这种问题绝不会是最后一起

该名女业主上树采摘多次劝阻无效情况下,一说到要没收,立刻就着急了,下树殴打保安。说句不客气的话,如果该名男子不是保安的身份,十个这名女子都不一定打得过该名保安。

为何如此猖狂?原因无非是以为认为对方是保安,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二来认为自己采摘的杨梅,马上被没收,认为没有道理。这种自私自利的想法,还能说什么?

诚然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但是我想该案当中可以说物业公司不存在任何问题,相反,该名女业主采摘公共杨梅,事后殴打保安的行为,我认为应当对其进行拘留,才能够让她长长记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种“刁民”说实话,不对其进行惩治,只会增加其耍横撒泼的嚣张气焰!


麋鹿说法

这女业主也太狂妄了,简直就是一泼妇。小区保安的职责是负责整个小区所有业主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你单独一个女人,在没有任何保护设施的情况下上树摘杨梅,万一不小心摔伤了,你不怪罪保安保安也难辞其咎。

保安出于责任,劝说你停止摘杨梅,叫你马上下来,并没有伤害你,何错之有?干嘛你下来捡到地上的木棍就打,棍子打断了又用脚踢,谁给你这个权力呀,如此猖狂暴戾?

小区保安是专门为小区业主们服务的,每天站岗巡逻是在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你一个人私自采摘树上的杨梅,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保安制止你的错误行为,是为你好为你着想,你不知好歹,反而将保安打伤,是不是太霸道太目无王法了?

再者,杨梅本属公有财产,你私自采摘涉嫌侵占公共财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另外保安的上层属物业,归物业管理,你一业主有什么资格对保安指手画脚拳打脚踢?你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该受法律的制裁。


手机用户22954642155

我想到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女士从杨梅树上掉下来摔死,小区物业会承担责任吗?大家说说看。

看到这个问题,我联想到了另一个关于上树摘杨梅的新闻,细思恐极呀。

老人景区爬树摘杨梅坠亡 家属称树太好爬索赔60万。

这个问题是一个女士上树摘杨梅被保安劝阻,下来又打又骂,两个新闻结合在一起,是不是这个女士在效仿上个新闻想赚4.5万呀,保安劝阻,这是挡人财路呀。

当时判赔的案例,我都觉得不对,因为一个成年人是可以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的,都不能像对孩子那样,这是一个成年人,他也要为他的行为负责,否则就是碰瓷了。

像这个问题,如果这个上树摘杨梅的女士摔下来,摔死,会索赔吗?一定会的,穷打官司邪告状,她会赢吗?我猜也会的。


韩东言

假如保安不加劝阻,万一女子从树上掉下来,是不是还要怪保安监管不力?

浙江一女业主爬到小区的树上采摘杨梅,保安进行劝阻,女子大怒,用棍子打保安,打断后又脚踹。

这女子怕是没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吧。。。

说实话,这样的场面除了“社会人”打架,就是部分家长“教育”子女的套路,哪有这么对待工作人员的呢?

小区内可能有相关规定,不让采摘,即使没有,那保安也是出自一片好心,应该也是他分内的工作。

女子照做就好了,即使心怀可惜或者不满也不至于气成这样,亲,你的气性也太大了点吧。

素质是个好东西,有的人却认为一文不值。


大眼大世界

这是自己作死拦都拦不住啊!最近因为上树摘果子掉下来摔死的报道还少吗?这位女业主怎么就不长记性?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可吃。


首都农业人

这位女业主也太任性了,她犯了几个错误,首先不应该上树摘杨梅,这是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如果只是採几个尝尝,保安来劝阻就停止,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她不听劝阻还用木棍打人就是错上加错了,打人是违法的。所以受到处罚是必须的。


嘉庆192163642

首先抛开保安在制止这种行为过程中,是否合规合据,单就这位女业主的行为就足以说明此人素质低下并明显带有 “狗眼看人低”的思想。

小区里的绿化是为了整体美观,让广大业主有美感和舒适感为建设的,不是为了满足某个人的爱好而建设的。连小朋友都知道,家园是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的道理,怎么一个成年人就要“反其道而行”?说白了就是自私自利,素质低下的表现。

保安作为最底层的劳动者,可也是凭自己的双手来换取生活的保证,再有他们可是你们的“保护者”在你们休息的时候,他们还在为了你们的安全矜矜业业地工作着,他们是值得尊重的群体。不论是谁,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打人者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用户92780611160陆战

浙江金华一小区保安阻止一女士采摘杨梅,劝解几分钟后不听,保安说要没收她采摘的杨梅,这个女士下来就用木棍打保安,棍子打断又有脚踹,保安受伤住院。女士的丈夫向物业道歉并赔偿了1000块的医疗费。

小区种了很多果树,果子成熟物业都把成熟的果子分给业主,但这位女士非要自己采摘杨梅,劝阻不听,又是打保安,这样的女人素质也太低了吧?

果树是小区的,也是大家的,为什么非要你一个人采摘呢?多次劝阻不听还打人,为什么这么嚣张呢?赔礼道歉,又赔了1000块的医疗费,其实这样的人应该行政拘留,这样算打人的成本太低了,保安受多大委屈。

既然不是自己的果树,就不能随便采摘,听从保安的劝阻,停止采摘不就没有什么事了吗?看来有些人就是爱占便宜的心里,根本没有把小区的规定放在心里,我行我素,这样做太不应该了,希望大家以后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大家和谐相处,都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关注新周口

答:我认为小区物业应该订制度,有了制度大家共同尊首,如果这个女业主不听劝阻继续摘,可以处罚她,叫她付出任性的代价。至于她不听劝阻还打人,我们都知道打人,骂人是犯法的,物业可起诉她,判她拘留,叫她知道打人的下场。这个女人没素质,没道德,没教养,还任性为了点扬梅真不值的。

以上是我个人认为,有不对不全的地方,请批评指证,谢谢。


老五80814392

杨梅当赔!皆竞是共有托管之物!

按法保安应对被打者包工养伤!

被按伤情接受法律治裁!

按私应合法的前题下3倍惩打.或赔20万以示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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