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幹行政的工作,為何不能享受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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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簡單啊,因為你不是公務員(或者參公)

自2014年全國車改以來,目前,除江蘇等少部分省份外,全國絕大多數省市只有公務員(含參公、行政工勤編)發放車補,事業單位人員是沒有車補這項政策的,只能“眼睜睜”看著別人領。沒有辦法,政策就是這樣,一刀切下來,誰也不能改變。

像我所在的市,目前公務員車補就分4個檔次,具體標準為: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一年算下來,科級幹部每年光車補就差不多比事業單位的人多9000元收入

這也造成了一些不愉快。在事業單位,大家都沒有車補,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同事間倒相安無事。但在一些存在混編現象的行政單位,就比較尷尬了。同一個單位,同樣是幹活,行政編甚至工勤編都有車補領,而事業編卻沒有,不僅如此,在提拔上,事業編也同樣比公務員受限,多重因素疊加,也難怪事業編的人抱怨不公平,同工不同酬。

好在,現在有消息稱,下一步對於類似的行政單位事業編人員,在身份不變的前提下,國家將把這一部分人納入統籌管理範疇,參照公務員發放車補,逐步拉平工資收入。

期待這一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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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行政機關(參公單位)中不能領取車補的四類人員

目前,公車改革只在公務員單位和參公單位完成,車補僅限於公務員和參公身份的人員才能領取。

那麼,在行政單位工作,或者在行政單位內設的事業單位工作,乾的工作是一樣的,只是身份不同,能不能領車補的呢,答案是不行:

1、機關事業人員。指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因單位合併,或者職能劃轉,將原來事業編制的人員劃歸到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這些人,雖然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卻因編制原因,不能申請或者轉換為公務員,不符合條件,不能領取車補。這部分人員,即使以後事業單位車改,也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屬於兩頭踏空。

2、機關內設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內有一部分內設機構,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卻屬於事業機構,其人員與機關人員混同使用,卻同樣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車補。

3、行政機關內超編人員。因其在崗不在編,同樣無法過渡為公務員,也不能享受車補。這部分人員只有在單位編制空出來之後,身份過渡為公務員,才可享受。

4、違規調入行政機關的人員。2007年12月後調入行政機關(參公單位)的一般科員,由於程序不合規,公務員逢進必考、非考莫入,缺了一道程序,雖然單位有空缺的行政或者參公事業編制,卻同樣也無法過渡為公務員身份,也不能享受車補。這部分人員,同樣在事業單位車改之後,也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也屬於兩頭踏空。

機構編制方面的問題,可以私信諮詢。


真寧腔調

不管在哪個單位的公務員,不管從事什麼職業的公務員,都是有車補的。而為什麼和公務員一樣幹著行政工作的事業編人員就沒有車補呢?這是一直令事業編夥伴們頭疼的問題。

自公車改革之後,每個單位的公務用車數量有限。且單位的公車都隨時待命,以防單位領導突然出去調研。所以,幹活的工作人員,不管是去上級部門取文件,還是下鄉扶貧,都和單位的公車無緣,基本上全靠自己的私家車。公務員還好,每個月都有相應的補貼,就是常說的車補。而同單位的事業編人員,就非常叫苦了。

但為什麼這樣的事業編人員不能有車補呢?

一是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的經費來源不同。公務員是完全的財政撥款。而事業編

針對在不同類型的不同人員建立了有別於國家機關的工資制度,分為公益性、準公益性、經營性,財政撥款情況分為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三類。

二是兩者的人員數量差距太大。截止到2015年底,公務員數量716.7萬人。有資料顯示,我國共計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這就可以看出,事業編人員的數量是公務員的4倍多。

三是事業編種類太多。如果在行政單位的事業編人員有車補,那麼所有的事業編人員都要有車補。一碗水還是要端平的。但是事業編種類實在太多,包括醫生、老師、科研人員、機關單位等等,其中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佔總人數的3/4,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而且教師還不涉及公務出行。

所以說,最悲劇的還是行政機關中的事業編制們,大家有怨言也沒辦法。但是隨著事業編改革力度越來越大,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還是有希望發車補的,不論以什麼樣的形式,資金來源如何。但教育、衛生系統的事業編應該沒有車補,畢竟是公務出行才給的補貼,而不是用來下上班的補貼。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從前一書生

公車補貼已經成為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為關心的事情,尤其是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截至目前,公車補貼已經在公務員中開始允許按照規定發放,雖然在執行公務中沒有了公車,但是他們卻每月得到了執行公務的交通補助,這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弱化公務員因沒有公車而外出執行公務的積極性。

與此同時,還有一些在行政機關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並沒有發放公車補貼。他們雖然是事業單位人員,但是與公務員承擔的工作都是一樣的,都是按照從事行政工作,但是卻沒有公車補貼。

公車補貼目前發放範圍僅為公務員,事業編並不在公車改革的範圍之內。即使你承擔著行政工作,但是你的身份屬於事業編制,從政策規定上來講,事業編是不能發放公車補貼的。

根據國家公車改革的進程,據說中央事業單位已經公車改革實施完畢,已經可以發放公車補貼,相信地方也即將開始進行事業單位公車改革,發放公車補貼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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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愛雨公考

事業單位幹行政的工作,說的應該是行政單位裡混編混崗的人員。

由於編制數量的限制,很多機關單位目前已經無法招錄行政編制的人員,就只能

從下屬事業單位抽調人員,或者用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招錄人員安排在機關單位進行工作,這就是混編混崗的現狀,這部分事業編制的人員,做的是行政單位的工作,拿的是事業單位的待遇。

這部分人員為什麼不能享受車補?

因為他們屬於事業編制。根據中央2014年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只有

行政編制和參公事業編制才能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全額撥款等事業編制是沒有車補的。

未來事業編制會有車補嗎?

根據中央2015年印發的《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目前各個省市的具體情況看,2018年事業單位車改會基本完成,但只有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有可能按照公務員的方式發放車補其他事業單位的人員基本都是按照實報實銷的方式進行改革,也就是沒有車補。

做同樣的工作,卻無法享受相同的待遇,這就是混編混崗人員令人沮喪的現狀。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果喜歡請點贊關注,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留言探討!

流雷電

因為車補的政策邏輯決定了就是沒有辦法發事業單位的車補。

車補的政策邏輯是這樣的:

1.要壓縮公務用車支出,比如以前每年要花5萬塊錢用於公務用車,現在必須比以前少,比如要少10%,那就是以後不能超過4.5萬。

2.同時要取消所有一般公務用車,只保留1到2輛應急用車,所以車輛運維費用也減下來了,比如每年只用花1萬來運維應急用車。

3.這時候就產生了一個差,即4.5-1=3.5,這3.5就是發車補的錢,按人頭,按級別一除,比如單位有70個人科級及以下幹部,那就是每人500元車補。

4.財政不再為發放車補額外補貼資金,意思就是與車有關的錢只能比原來少,不能比原來多。


在我們國家,公務員編制的單位的整體情況是車多人少,所以減下來的費用可以發出車補;

但事業編制的單位的整體情況是人少車多,尤其是和公務員混崗工作的,成立事業單位的本來目的就是增加人的編制,很多事業單位連1輛車都沒有,根本就沒有車輛運維費用,財政又不補,所以就造成事業單位即使乾的和公務員一樣的活也發不了車補的情況。


萌小哲


周建華楊家將王者歸來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沒有參公管理是無法和行政單位和“參公”事業單位一樣享受公務交通補帖(車補)的。


自2014年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制度改革後,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事業工作人員的公務交通補帖(車補)已經發放到位。但對事業單位參改人員,實行的卻是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的辦法,只對個別特定崗位,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批後,才能發放車補。


按照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單位性質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這三種類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未來的改革方向是轉製成行政機構,人員自然也會從事業單位職工轉換成公務員身份,未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改制成行政機構,職工會和公務員一樣享受車補。


眾山小796

首先你應是公務員身份或機關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人員、工勤人員,否則不會有的,事業單位幹行政的也有,出現這種情況那是混編混崗造成的,有些機關事業單位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辦事員、工勤人員、合同制工人,編制身份不一樣也有同在一個崗位混崗工作的,那都是單位領導按他的意願安排的,工作領導是可以有權安排任何人去做,你的絕對服從領導,但上級文件規定的有關人員遇待你單位領導是沒有權力隨意改變的,這就形成了同崗不同酬的不同待遇。


運都風情

首先你要明確你的身份是否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目前只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行政機關工勤人員享受車補。

事業單位車改目前沒下通知,到底如何改?不好答覆。

我說可以享受車補,上級文件沒下達。只能反映享受不了。

我個人估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沒完成。事業單位要分類要分流。不讓事業單位行政人員吃虧,必須理清人員身份和事業單位屬性。從事行政工作事業人員並軌後可能享受跟公務員差不多的待遇,比如分類中官辦事業機構類。經營類轉軌多幹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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