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充電基礎設施及補貼情況彙總

目前已出臺的國家充電基礎設施政策有:《住建部關於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通知》;《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運營管理辦法的省(區、市)已有19個,尚有12個省未正式出臺相關文件,仍在加緊制訂中。

表1 2016上半年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政策彙總表

省市名稱政策
北京市關於印發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公用充電設施投資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上海市《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
廣州市《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
《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重慶市《重慶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瀋陽市《瀋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5~2020年)》
運城市《運城市城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運城市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瀘州市《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2015~2030)》
哈爾濱市《關於促進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
貴陽市《關於促進貴陽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意見》
西安市西安市物價局關於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惠政策》
濰坊市濰坊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中山市《中山市中心城區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佈局規劃》批後公佈
衡水市《關於加快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鄭州市《關於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的通知》
石家莊市《關於推進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惠州市《惠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實施細則(暫行)》
無錫市《無錫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5~2017年)》
太原市《關於我市電動汽車用電價格及充換電服務費(試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杭州市《杭州發佈最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
湖南省關於印發《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河北省《關於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山西省《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稿)》
安徽省 《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
福建省《福建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 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甘肅省《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雲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2016~2020年)》
雲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

表2 主要省市具體補貼方案簡介

省、市具體補貼
北京市投資建設單位可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政府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申請不高於項目總投資30%的市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持。
上海市對於符合《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暫行辦法》扶持條件建設的充電設施,按照《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暫行辦法》給予補貼。對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公司投資、且符合扶持條件的充換電設施給予不超過30%的財政資金支持,補貼資金在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
廣州市 各類充電設施建設項目補貼上限各不相同。公交、出租、物流等專屬充換電站補貼上限為300萬元/站;公共充電站補貼上限90萬元/站;分散直流充電樁補貼上限12萬元/樁;分散交流充電樁補貼上限0.6萬元/樁。
深圳市充電設備補貼,按照集中式充電設備(站、樁、裝置)投資的30%予以補貼。
瀋陽市中央財政對基礎設施建設的獎勵資金與地方補助資金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合計不超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設備投資額的20%。
蘭州市在全面落實中央財政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省級預算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範圍,原則上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左右給予補助。
廈門市對新建的公共充電設施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對新建的公交專用充電設施按充電樁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補貼。
無錫市按充電樁充電功率對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補貼,交流充電樁每kW800元、直流充電樁每kW1,200元。
貴陽市對於完成充電設施建設任務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獎勵。
西安市全市新建各類停車場(獨立的機械車庫和臨時平面停車場除外)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對充電設施建設投資(不含徵地費用)給予30%的財政補貼,在充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用後予以撥付。
江蘇省省級財政資金對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按充電樁充電功率給予補貼,交流充電樁每kW400元、直流充電樁每kW600元。市級補貼標準不得低於省級補貼標準,單個充電站或充電樁群的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雲南省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出臺充電基礎設施運營財政獎勵辦法,並向社會公佈。

充電樁補貼落實現狀:發放難落實

據國家工信部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涉及充電樁建設和運營的企業超過600多家。尷尬的是,不少投資者進來後才發現,充電樁補貼發放難落實,導致運營艱辛,少則六七十萬元,多則數百萬元的投入,沒有政府的補貼,三五年內要收回成本很難。

在實際運營中,充電樁企業想申請到各地的地方補貼並不容易。一線城市基本都出臺了政策表示補貼充電樁建設,但具體如何申領細則並不明確。多個企業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去年至今年發酵的新能源汽車“騙補”事件,當前充電樁補貼發放的審查力度一層層卡得很嚴,目前絕大部分充電領域企業的補貼款項都沒有落實日趨嚴格。

還有的企業反映,一些城市雖然有明確提出給予建樁補貼,但企業實際並未拿到補貼,原因是基礎設施建成後沒有具體的驗收標準,政府也很茫然,不知該如何進行補貼。

專家認為充電樁市場也正在面臨優勝劣汰。當前各地補貼審查,對於使用時間少於3年的充電站,勒令要退還50%的財政補貼資金;少於5年的,退還30%財政補貼資金。同時,國家根據充電量進行補貼獎勵的充電樁行業新政,這些都將打擊那些鑽空子的投機公司,肅清市場。

我國充電基礎設施產業尚處於發展初期,關鍵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增加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難度。雖然中央目標明確,但在各地方具體實施過程卻未必樂觀,涉及到土地用地、電網規劃、物業協調、盈利困難、利用率不均等諸多問題。再加上一些地區沒有相關政策規範引導,以及有政策的地區政策不夠清晰、完善,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增添了阻力,依照這樣的情形恐怕實現2016年的建設目標頗有難度。

目前充電樁的發展滯後於新能源和純電動汽車的發展,因此,需要從幾個方面加快以充電樁為代表的基礎設施的建設速度,其中包括政策、機制的制定,產業界跨行業的努力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