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奴才在清朝是怎麼一種存在

鄭天挺《清代包衣制度與宦官》(《情史探微》1943年)一文中指出:早在八旗制度制度之前,包衣制度就以出現,且清初無論皇帝、旗主還是勳戚功臣之家的私僕均稱為包衣。滿族入關後,包衣奴才也隨著八旗制度出現分化,因主人的爵秩、地位不同,包衣間也存在等級差別。隸屬上三旗(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的包衣由內務府管轄,服侍皇室,為皇帝包衣;隸屬下五旗的包衣服侍王公貴族,為王公包;此外還有勳戚功臣家和其他私家的包衣。

包衣奴才在清朝是怎麼一種存在

包衣奴才雖然是被剝削壓迫的對象,但常因服侍在皇室貴族左右而多了表現機會,一旦受到重用常常富貴顯赫,享受到比一般官卿更大的權力,也可能擁有自己的官階、財產、奴僕,並且常擔任一些重要職位。比如地位較高的內務府包衣,掌管著皇家的財產、收入、飲食、器用、玩好、起居等各項事務,但實權極大,也更容易受到賞識、取得信任。清朝幾個重要的稅差如鹽課和關稅都為內務府包衣所執掌,

包衣奴才在清朝是怎麼一種存在

乾隆皇帝即言:“各省鹽政、織造、關差,皆系內府世僕”。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母親是康熙帝的乳母,曹寅名義上與皇帝是主僕關係,實際上更像一起長大的兄弟,如家人一般,康熙在世時,曹寅久任兩淮鹽政、江寧織造,在康熙的六次南巡中,接駕四次。

包衣奴才在清朝是怎麼一種存在雍正時期的大將年羹堯也是通過包衣奴才的身份獲得皇帝的信任,雖然在外朝為官,做到了封疆大吏、位極人臣,但在主子面前也要以奴才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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