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知縣、知府、知州,分別對應如今的哪些官職?

觀山客

宋朝的行政區劃分為兩級,即州和縣。縣是最基本的行政單位。

州一級中,規模較大的稱為府,軍事要害之地稱為軍,礦產牧馬製鹽等資源區域稱為監,統稱為“府州軍監”。府的地位高於州,都下轄若干縣。軍和監有的下轄縣,地位比州略低,算是同一級;無下轄縣的,則與縣一個級別,但仍直屬於朝廷,太宗雍熙年間,府州軍監這一級達到四百多個。

宋代官員的特殊制度,這麼多行政區域並沒有地方官,所有實際負責官員都是以中央單位編制外派的,級別高的幹部稱為“判某府、判某州”,其他級別稱“知某府、知某州”,其下也同理是“知某縣”。這些文職幹部同時兼任地方軍隊的一把手。


面對龐大的地方機構,朝廷在其上又設立了監察區——“路”,轄若干府州軍監。這並不是一級獨立的行政區劃單位,因為並沒有一個統轄的首長,而是分了四個司:

漕司,轉運使,負責的財賦等;憲司,為提刑官,負責刑獄等;倉司,常平使,負責倉儲市易渡水利等;帥司,長官為安撫使,負責軍政。這些高級幹部也都是以中央部門頭銜而外派的。


鋪墊了這麼多,對比一下與目前的公務員等級。

元豐八年時,大宋有府14、州240。所以這時的知府應相當於今天的副省級市市委書記,首都之類的相當於直轄市書記,知州相當於地級市市委書記,知縣相當於縣委書記或縣級市書記。轉運使、提刑官、常平使、安撫使,相當於省內分管領導,如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政法委書記、軍區司令等

這種對比不是絕對的,因為全國疆域、具體到每一府州縣的轄區、人口、經濟總量都有很大變化。茶餘飯後,一笑了之。


幾葦渡

宋代的職官制度已經非常成熟,沿五代舊制。但宋代的官職與其他朝代有所不同,分為官、職、差遣。也就是官名與實際職務分離的制度,以此來互相牽制,細化分工。官,也稱正官,指三省六部及寺監等的各種官稱,如尚書、郎中、中書舍人等。官,只作為官員的官位和俸祿的依據,又稱寄祿官。職,也稱職名,指館、閣、殿的學士、直學士、待制、修撰、直閣等,在館閣中實際任職的稱為館職。其他朝廷和地方官員所帶的修撰、直閣等較低的“職”,稱為貼職。差遣是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也稱“職事官”。“差遣”是沒有品級的。“差遣”職務名稱前通常都帶有“判、知、同、提舉、提點、管勾(幹)”等字,如判尚書省事、知府等。所以,宋朝的知縣、知州、知府是沒有品級的,只是掌管一方事物的一份職務。

宋代的地方行政機構與其他朝代也有所不同,大致分府州、縣兩級。在朝廷和府州之間,為了便於管理,設“路”,掌管大區的財政、軍事等。在路一級設安撫使司(帥司)、轉運使司(漕司)、提點刑獄司(憲司)和提舉常平司(倉司),統稱“監司”。府州一級直屬於朝廷,單因不同的地區又分府、州、軍、監四種不同的命名。政治地位特殊或地理位置特殊的地方設“府”,如東京開封府、西京洛陽府、南京應天府等。管理的長官稱知府。基本上對應今天的北京、上海、廣州等重點城市的市長。州,即在天下劃定的其他一級地方行政區,州長官即為“知州”。知州基本相當於如今各省的省長,掌管地方政務。“軍”的設置是為了更好的管理軍事重地,故有的直屬於路,有的地位與州相同,有的隸屬於府州。監為管理礦冶﹑鑄錢﹑牧馬﹑產鹽區等而設﹐兼理民事,地位與“軍”類似,有直屬於路,也有比較低的。縣級政權是宋朝的基層政權,縣都屬於州、府及州級軍、監,朝廷任命的縣級長官稱“知縣”,以“選人”任縣長官則稱為“縣令”。縣有大小,知縣的官職也就相當於如今的市長或是縣長。每個朝代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地方職官的設置、稱呼、職能等都千差萬別,也只能依據職務大致類比了。


國家人文歷史

我是“紅雨說歷史”,很高興和大家說說宋朝知縣,知州,知府的事情。

知縣 縣長

縣的行政開始於春秋戰國時期,秦王掃六合,一統天下,實行郡縣制。宋代開始朝廷派臣子到縣兼任一縣之長,稱“知某縣事”就是主持某縣的事務。稱呼也有原來的縣令 縣長改為“知縣”,就是“知某縣事”的簡稱,為七品官員,相當於今天的縣長。



知州 市委書記

州呢?他最早開始與西漢,漢武帝劃分全國為13個州,州的長官為刺史。宋朝州的長官正式改為知州。知某州事,知這裡是代管,協理的意思,是中央派到地方的文官,負責作為皇帝的派出機構。相當於今天的市委書記。

明清州有兩個級別,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就是直屬於省的,級別與府相同,相當於今天的市委書記。散州屬於府,級別與縣相同,相當於今天縣委書記。



知府 市長

府是由州演變而來的。州原來長官叫刺史,刺史管政務,也管軍務,分兩個府邸辦理業務。軍務的府邸就是府。唐朝在首都或者陪都,皇帝登基前任職的地方設立府,京兆府,太原府,相當於直轄市。宋朝府漸漸增多,隸屬於路。路是介於中央和州之間的行政區。府的長官為知府“知某府事”。明清以後固定為省和縣之間的行政單位,相當於今天的市長。

文/紅雨說歷史


紅雨說歷史

宋太宗以後,宋朝的地方政權分為了路、州、縣三級。

先說縣,其實知縣的正確完整說法應是XX人知XX縣事,比如是張三是蒙城知縣,那就應是知蒙城縣事,知縣是一個簡稱。知縣對應到我們現在,就是縣長一職。(我們先把書記這在古代找不到對應的職位先去掉了。)

縣往上就是州,宋朝一州下面可能有多個縣,主官叫知XX州事。但宋朝和州同一級別的,還另外有府、軍、監等。宋朝的府可以理解成我們現在較為重要的市,像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等等,宋朝除了首都所在的這個府的主官叫府尹外,其他府的主官都叫知府。在一些軍事要地,宋朝還設立了軍這個行政體系,統領當地的軍政大權,主官正式職位名稱叫知XX軍事。監是針對一些礦、鹽等專門的經濟區域設立的,主官名稱叫知XX監事。但是對應來說,州、府、軍、監的主官和現在的市長是對應的。

州再往上就是路了。對應我們現在的省級。只是宋朝的路沒有一個統一的長官,一路之內的治權分成了四個系統,那就是轉運司、提刑司、提舉常平司、經略安撫司。轉運司長官叫轉運使,負責漕運、賦稅、監察等;提舉常平司長官叫提舉XX路常平公事,負責一地的糧油鹽物資等;提刑司長官叫提點刑獄使,負責司法訴訟刑獄;掌管一路的司法訟獄;經略安撫司長官為經略安撫使,負責軍事。以上四大系統如果和現在一一對應的,拿現在舉例子的話應該是有四個省長,分管稅務經濟交通的省級領導、負責民生社會穩定的省級領導、分管司法機關的省級領導和省軍區司令。


老秦來煮歷史百味

回答這些問題之前,不能不先說說宋朝獨有的一級行政區,這就是“路”。北宋初,廢除唐代的“道”改稱“路”,將全國十五道改為十五路,後來,全國增設至二十幾路。改道設路,最初是為了徵收賦稅、轉這槽糧的需要而設的中央監察區域,各路設置經略使和制置使等官員分別管理監察區域內的政務和軍務。後來,“路”漸漸由監察演變成帶成大行政區或軍區性質的固定的行政區了。路的名稱與管轄範圍與今天的省大致相當並且對應了。

再來說縣和州、府。

宋代的州,是隸屬於路的行政區劃,一州轄數縣。最小的州轄三縣,大的州轄數縣不等。政治地位重要的轄縣相當於州的行政區劃,則稱為府,如開封府。以此推斷,宋代的州相當於現今的地級市或地區,而府則相當於直轄市了。至於縣,從國家層面講,自秦以來,都是國家的基層行政區劃,是國家政權職能相對完備的最低的一級了,古往今來變化不大。

再說說縣、州和府的主官。

在宋朝,自縣以上行政主官,一律由中央派員充任。比如,縣的行政主官,稱“知縣”。知,就是主持之意;某縣知縣,就是“京朝官員知某縣事”之意。主要管理一縣之行政,也有兼管軍務的。同理,知州、知府也如此。

由此說來,宋朝的知縣、知州,大致相當於現今的縣(市)長、市(地級)市長;知府,則相當於現今的直轄市的市長。由於歷史的發展,職能的演變,古代的行政主官與今天的職務永遠不可能是等同,只能是為了解釋如對比的需要,做一個大致的類比。

本人為了進行最簡潔的說明,也因為了解的深度不夠,只能這樣來回答你了。不知道你對我這簡介是否滿意。如有不同見解,懇請相互交流,共同提高。謝謝!


敬亭山\n

  宋朝在取得天下後,在職官方面進行了很大改革,對於後世的影響很大。

  在地方官職方面。宋朝率先推行“路”。他們將宋朝分成十八路,之後又陸續增加了幾個路。

  比如說在攻下南唐之後,把原來南唐所在的江浙、江西、安徽一代就分成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

  路大體相當於後來的省。當時路的長官被稱為轉運使,他們對於轄區內的知州、知縣並不像後世的巡撫、省長一樣具有絕對的控制權。

  轉運使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一路的財政,把地方盈餘收歸國家,對當地進行開發,促進各地之間的交流等等。

  當然,轉運使也可以監察轄區內的州縣官員。

  宋朝初年,州縣官員獨立性較大,只是在財政上聽從轉運使的。隨著時間流逝,轉運使權力越來越大,漸漸也可以干涉地方人事,比如像朝廷舉薦或者彈劾轄區官員等等。

  在一路之內,有多個州。州一般相當於現在的市。知州,類似明清的知府,現在的市長。

  不過,也有少數的州屬於縣級州,權力等同縣。這就是現在也有縣級市一樣。

  與州同級別的還有軍,州偏重民政,州城中一般百姓居多,多在內地。軍偏重軍政,軍寨中一般士兵居多,多在邊疆。

  在州、軍之下就是縣。縣的長官叫做知縣,也俗稱為縣令。如果所轄地方人口較少,比如低於萬戶,也可以叫做縣長。

  與縣同級別的軍政單位叫做寨,掌管叫做知寨。像水滸中的小李廣花榮,就是個知寨。

  至於府,在明清時期,府等同於州,是市級行政區。不過在宋朝,府地位極高,相當於直轄市。知府一般都是正三品以上的高官。

  比如說宋朝的都城叫汴京,也被稱為東京開封府。包拯就曾經擔任開封府府尹。另外還有北京大名府,像水滸中的梁中書,就是大名府府尹,還有南京應天府,西京河南府(洛陽)等等。


葉之秋

你好!由冬眠蛇來回答此問題。

說句實話,宋代的這些官職和如今的官職沒有任何可比性,根本不能簡單的比較,完全不是一回事。



要想理清古代官制的等級,必須掌握兩個要點,第一,古代官制的制定基本都是根據前朝,稍有改動而已。第二,官制必須為當時的政治服務,官稱的作用可以千變萬化,所以同樣的官稱在不同的朝代意義完全不一樣。


宋代是個最奇特的朝代,他設定的官制比較特殊,下面我就來講講本題注重的知府,知州和知縣這些所謂的地方官在宋代是怎麼一回事。

宋是託生於五代十國藩鎮割據之後,在宋之前,中國的地方官就是有軍權的節度使,沒有其他。宋一方面要矯正藩鎮割據,另一方面又要根據五代十國釐定官制,就是既設節度使,又不能給地方任何權力包括軍事,財政等等,就造就出一個奇葩的官制。

所有的地方官——節度使,宋代全部給你設立好,但不允許在地方管理任何事情,全部集中到京城,弄個豪門大院養起來,至於地方中央再調監察官去巡視即可。

監察官這個體系從漢代就有,比如刺史,以中央監察官刺探一州行政,宋代為了不給地方任何權力,就是監察官也分了多個。宋地方設三級,第一級,路,共有二十多路,每路設帥,漕,憲,倉,分監軍,運輸,刑獄和水利倉儲,路下設州府,派知某州事和知某府事為監察官,監察州府,州府下設縣,派知某縣事監察各縣。



以上的官都是中央監察官,不是地方官,地方官事節度使,所以宋代是地方官駐中央不管事,中央官駐地方負責實際事物。所有的地方行政,財政和軍事權全在中央,沒有實質的地方官,所以沒法和現在比較。


宋代的路,州府和縣與唐代的道,州府和縣基本相同,但與後來的省市概念截然不同,除去縣一級沒有多大變化,路和省的概念差異相當大,省建立在分裂軍事重地的基礎上,路建立在驛站基礎上,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州府與現在的市也完全不同,所以即便拿來比較,也沒有什麼可比性。


史書上冬眠的蛇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宋代的地方行政體系劃分。

宋朝時期,地方行政體系大體劃分為路、府(州,軍)、縣三級。北宋初年將全國劃分為十八路,後來曾至23路,每個路下面會有數個府(州,軍),每個州下面會有多個縣。理論上府與州級別一樣,但是州更加偏向于軍事,一般設立在邊境地區。

路的行政長官為水路轉運使,名義上來說相當於現代的省長,掌握一路的行政大權。

府的行政長官為知府,名義上相當於現在的市長,掌握一府的軍(地方軍)政大權;州的長官為知州,一般是軍事長官,大概就是相當於市級軍事管理區長官吧。

縣的行政長官為知縣,名義上相當於現在的縣長(縣級市市長),掌握一縣的軍政大權。


小鎮月明

要回答宋朝官職的問題 , 首先需要了解宋朝地方行政區劃的具體情況。宋朝的行政區劃,實行州,縣二級制。說是二級,其實宋朝同時還在地方設路,路是直轄於中央並高於州(府,軍 ,監)的一級監察區。

這樣看來,實際意義上宋朝行政區劃應該是:路,州(府,軍,監),縣三級制。

需要說明的是 ,宋朝的路一級的機構和職官有 監司和帥司。

監司包括:(1)漕司(即轉運司,長官稱轉運使),負責一路的財賦和監察;(2)憲司(即提點刑獄司,長官稱提點刑獄公事) ,負責一路刑獄;(3)倉司(即提舉常平司,長官稱提舉常平公事),負責一路倉儲。憲司和倉司也有監察責任,因而路一級可視為監察區。

帥司(即安撫司,長官稱安撫使),既兼禁軍首領又兼地方長官。為防止權力過大,安撫使要受路一級監司的監察,還要受下屬"走馬承受"的監視。"走馬承受"意思是下屬可以直接向朝廷彙報安撫使的情況。

由於路一級職權分散,並無統領各權的職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區劃和官職始終沒有正式形成三級制。

實際意義上,行政區劃和官職:

路——安撫使,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提舉常平公事

州(府,軍,監)——知州(府,軍,監)事,通判

縣——知縣(縣令)事,縣丞



下面說一下知府,"府"的設置最早出現在唐朝,當時建都之地稱府。長官稱"府尹"。宋升大郡為府,以朝臣充各府長官 ,稱"以某官知某府事",簡稱"知府"。據《日知錄》記載:"唐制,京郡乃稱府。至宋,潛蕃之地, 皆升為府。宋初,太宗,真宗皆嘗為開封府尹。後無繼者,乃設"權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

可見知府一般情況下都比知州官職品階高 ,但也有平級的。

包拯的官職就兼開封府尹

綜合上面所述:知縣——縣長兼縣委書記;

知府——直轄市或省會城市市長兼市委書記;

知州——地級市市長兼市委書記。


飄落的感覺2008

首先明確一點,知縣,知府和知州都不是正式的官職,而是官職的簡稱或俗稱。如知縣,它的正式稱呼是知某某縣事,知府是知某某府事,知州則是知某某州事。知,就是管理的意思。

宋代,地方行政級別分為路、府、縣三級。相對應於今天的省、地級市(州、盟、地區)和縣(縣級市)。

知縣,就是一個縣的首長。此前各代,縣的首長大多稱為縣令,知縣之稱,起於宋代。為什麼叫知縣而不是縣令呢?蓋因宋朝怕地方坐大,哪怕對於小小的縣一級,很多時候也是派出京官,權知縣事。

對應今天,宋朝的知縣就是今天的縣裡的一把手。

知府。宋代的地方行政區劃中,府這一級比較複雜,並行的即有府、州、軍、監,而又以稱為府和軍的較多。就像現在的地級市一級,也有很多不同的名稱,而級別卻相同,比如市、州、盟、地區。

對應今天,宋朝的知府就是今天的地級市的一把手。

知州。州的情況要複雜一些。在宋朝,它的出現,也是由於朝廷擔心尾大不掉,地方威脅中央,分命朝臣出守列郡,號為權知軍州事。這就是知州出現的背景。

對應今天,宋朝的知州也就是今天的地級市的一把手。

但需要說明的是,到了明清,知州的級別卻變了,既有屬於地級市級別的直隸州(州有下轄縣),也有非直隸州,也就沒有下轄縣,稱為散州。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散州知州為正六品或從五品。其區別,略似於今天的地級市與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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