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打老師,僅僅是一時的猖狂?

6月8日,有網貼稱,因在校期間管教了上課耍手機、在校談戀愛的違紀學生,資陽市樂至中學一名班主任6月8日晚接到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邀約後,被學生家長帶來的人暴打。6月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也稱,因處理學生上課耍手機等違紀問題,被學生家長報復。事後瞭解到,毆打他的人還包括樂至縣住建局的公職人員劉劍。(6月11日《成都商報》)

副局长打老师,仅仅是一时的猖狂?

老師被打的新聞看到過不少,案情大致一樣,無非或家長或學生請來幾個社會上的混混將老師暴揍一頓。以至於再聽說有老師被打,我們總會條件反射般作出“又有混混為非作歹了”的判斷。

然而樂至這起老師被打事件大大顛覆了我們之前的判斷,請人打人的家長居然是老師,這還不夠,參與打人的居然還有縣住建局的副局長。經與官方證實,杜某被打屬實,涉事學生家長系樂至縣兩所學校的老師,劉劍系樂至縣住建局黨委委員、房屋徵收局副局長。同為老師怎奈卻要為難老師,身為副局長,卻充當了混混的角色,讓人的確感到不可思議。

不過事情終究還是發生了,糾結於“老師家長居然請人收拾老師”、“副局長居然參與打人”已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倒是有兩個問題需要搞清楚。

其一,何以會出現教師為難教師這幕悲涼?按理說,同為教師最能理解班主任為什麼要對自己的孩子進行管教,也最清楚教師的職業辛酸。如今卻找人來報復對孩子嚴格管教的班主任,實在有點無厘頭。而我們知道,涉事學生家長系樂至縣兩所學校的老師,不同學校的兩位老師何故野蠻到一起,這難免不讓人追問當地教師隊伍的作風問題、教師教育管理問題,甚至教育環境問題。

其二,身為副局長,本身應該遵紀守法,恪守本分,然而卻無視法律、無視紀律,將人家班主任暴揍一頓。那麼,這樣的行為是一時的衝動嗎?這樣的猖狂是一時的猖狂嗎?我們知道,有的官員之所以猖狂,明明屬於囂張慣了的角色。

目前,包括劉劍在內的兩名打人者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各罰1000元的處罰,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正對涉事人員展開進一步調查。根據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對六類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其中自然包括政府機關公務員、公辦教育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從涉事家長、打人副局長的身份來看均在監察之列,建議相關方面好生查一查,將問題查個水落石出。如果屬於教育行業作風的問題,就要督促教育系統舉一反三,開展作風大整頓,有效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如果打人副局長一貫囂張霸道,該處分就要處分,該嚴辦就要嚴辦。(嚮往神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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