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

本報訊為淨化消費市場,規範上路行駛,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積極開展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行為專項治理行動。截至目前,已經對轄區銷售電動車經營者進行了500餘次行政指導,督促經營者主動採取措施,停止銷售違規電動自行車。

近日,執法人員聯合屬地鄉政府、城管和公安等部門,對十八里店呂營大街上的8家電動自行車專賣店進行了檢查。對於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商戶,執法人員當場發放了行政提示書,對於存在涉嫌異地經營等問題的商戶,當場發放了責令改正通知書。7月1日起,對於涉嫌銷售違規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四輪車、老年代步車的,將依法嚴厲查處。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後,不要聽信商家對其限速設備進行改裝,這種做法是商家把潛在的責任推給了消費者。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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