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报销、无故旷工、违规领取津补贴……射洪这些干部被处分

因违规报销、无故旷工、违规领取津补贴……射洪这些干部被处分

因违规报销、无故旷工、违规领取津补贴……射洪这些干部被处分

近日,射洪县纪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射洪县天仙镇凤鸣村党支部书记江永平、村委会主任王仕伦、村文书勾林洪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江永平与村主任王仕伦、村文书勾林洪商量决定,在村集体“三资”账户中违规支列招待费、购烟款、油料费共计6.2592万元。2018年4月,江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仕伦、勾林洪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射洪县天仙镇白马村文书李前昌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李前昌在村支部书记误工费中违规领取误工补贴0.67万元,违规报销交通费和通讯费0.192万元。2018年4月,李前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射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刘烈无故旷工等问题。

2018年1月至2月,刘烈未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迟到早退。2018年3月,刘烈连续旷工5天。2018年4月,刘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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