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法律評析
其次,受害人在直接責任人無法行使第一順序的賠償請求權時,可以向補充責任人請求賠償。直接責任人賠償不足的,承擔賠償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直接責任人不能全部賠償的,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再次,補充責任人在承擔了補充的賠償責任之後,產生對直接責任人的追償權,有權向直接責任人請求承擔其賠償責任。直接責任人有義務賠償補充責任人因承擔補充責任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原載於《中國商報法治週刊》2018年6月7日三版 作者仲璐 單位:江蘇省金湖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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