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車主全責,過了訴訟時效後保險公司拒賠,車主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金牛晚眺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過來訴訟時效後,保險公司默認您放棄理賠,法律也有相關規定。說明的問題是,要麼在事故初期您全責的情況下已經將賠償支付了,要麼就是對方沒有要求賠償。一般報案之後保險公司會催促當事人將材料遞交,很明顯,您沒有當回事。現在的損失您自己承擔。

一、訴訟時效的問題

1、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2、屬於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簡單的說,財產險等有效期兩年,人壽險有效期五年。

二、保險法規定的訴訟時效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很顯然,您的情況不屬於第二條。

三、由於個人的疏忽或者不在意,導致自身權利的喪失,各種結果自行承擔。應該還是資金比較充足哈。

以上拙見,我是尋找回家的路。


尋找回家的路

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是督促權利人在得知權利受到侵害時儘快的維權,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按照你的說法,如果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你是可以起訴的,但是如果對方以訴訟時效來進行抗辯,你將喪失勝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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