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新法律草案,公司須上報客戶加密貨幣交易行為

以色列財政部日前公佈了一份反洗錢法律草案,其中對虛擬貨幣相關內容進行了規定。這份擬議的法律將對以色列金融服務提供商提出新的報告要求,對其客戶的加密貨幣交易活動也進行了嚴格規定。

發佈新法律草案,公司須上報客戶加密貨幣交易行為

以色列財政部對反洗錢禁令草案進行了修訂。新的規定將虛擬貨幣納入了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旨在禁止金融服務業的洗錢活動。

金融服務資產的定義,將替換原本對“貨幣服務”的定義,同時也對原定義進行了擴大。

“貨幣服務“包括所有在金融資產的業務,但不涉及信貸。目的是,除了對在近幾年有所發展的有形資產或標準的金融手段進行監督之外,對金融服務進行監督。

草案要求以色列公司除了將虛擬貨幣服務納入立法機構之外,還需要報告客戶的加密貨幣交易活動,擬議的監管規定還將對以色列金融機構提出一系列新的報告要求。

據當地媒體報道:

6月1日,以色列的券商、銀行、貨幣兌換商和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將有義務報告任何可疑加密貨幣交易行為。

該草案,面向公眾徵求意見的時間截止到6月13日。

該草案列舉了37種洗錢行為,其中包括將超過5000 NIS(約合1400美元)轉移到一個數字錢包;使用匿名IP地址或與該連接的地理來源不兼容的地址進行轉賬;將加密貨幣轉移到在線賭博網站;以及任何匿名加密貨幣的活動,包括門羅幣(monero)或零幣(zcash)。

該草案還規定,服務提供商必須保存加密貨幣活動的完整記錄,包括所有各方的數字錢包地址、IP地址、貨幣的類型和金額,保存期限不少於5年。

新洗錢的法律將於6月1日開始生效。

Yishay Trif是國際支付提供商Moneynetint的首席執行官,他指出,這項擬議的立法將使得虛擬貨幣的額監管更透明。

Trif表示:

法律框架會給與虛擬貨幣活動明確的指導,來防止洗錢活動以及恐怖主義融資。為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了監管方面的確定性,對允許和不允許的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以色列比特幣協會主席Meni Rosenfeld回應了 Trif的觀點,他表示:

很多銀行向我們表示,因為加密貨幣領域沒有受到監管,因此他們拒絕接受因加密貨幣交易活動產生的資金。

而現在,新的規定將為這些參與該領域的人提供監管方面的確定性,並對允許和禁止的規則進行了說明,這將使得銀行和金融機構能夠確切地知道哪些是合法的,以及他們可以安全地獲得通過這些合法渠道取得資金。

幾個星期前,工會就這個問題向以色列反洗錢當局提出了一項建議,我們歡迎監管機構迅速作出反應,以允許參與該領域的人員立即行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