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要結,但新娘可以隨便換?

婚要结,但新娘可以随便换?

(視覺中國/圖)

“知道”(nz_zhidao)跟你談談,婚姻與孝順的關係。

試想一下如下場景,一個男人向你求婚,在他婚前40天,他的結婚對象跑了。他說:“我給自己定了個目標:30歲之前一定要結婚。但現在女朋友跑了,可我日子定了,反正換個人結也是結。我賺錢能力不錯,口才一流,保證每週回家1到2次,你能不能嫁給我?”

請問你會選擇用手狠狠擊打他的左臉還是右臉?

可答案是,有人嫁給了這個男人;並且這個男人還得意洋洋地在一個綜藝節目上把整個經過告訴所有人。他是考研名師張雪峰,這是他的真實故事。

這期節目播出之後,張雪峰的做法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的爭議。有人說這是“直男癌”的典型表現,也有人認為這是應該尊重的個人選擇,究竟孰是孰非?

扭曲的孝順觀和婚姻觀

張雪峰之所以堅持在婚期前結婚,是因為他給自己定了一個目標,30歲之前一定要結婚。他說,定下這個目標,是因為孝順。

他講了這樣一個故事。28歲的時候,他去參加了一個好朋友的婚禮。那兩個人本已經快分手了,但因為男方的父親是肺癌晚期,父親特別希望在最後的3個月裡,看到兒子結婚。於是兩個即將分手的人,戲劇性地選擇了結婚。

在他們的婚禮上,一家人哭得撕心裂肺,這給了張雪峰很大觸動。他說:“百善孝為先。我覺得父母的願望是最重要的,所以說當時我就給自己定了一個規矩:我30歲之前一定要結婚,能讓他們儘量早抱孫子就早抱孫子。”

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順父母,讓父母有生之年幸福、快樂、安心,是每個為人子女共有的心願,也應該為之努力奮鬥的目標。但孝順的內涵和形式也在不斷改變,因為跟任何傳統一樣,它有精華也有糟粕。

中國的傳統文化當中,“孝”是一個貫穿始終的文化內核,不管是家庭生活,還是社會生活,甚至是官員的政治生活,都與孝息息相關。但古代的孝文化,強調的是父母與子女之間是一種權威和順從的關係,子女必須聽從父母的,不可忤逆,比如“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這樣的孝順觀,也不無“愚孝”的成分,比如古代《二十四孝》中的“埋兒奉母”。

因此,新時代的孝順觀,依舊提倡對父母物質和精神上的給予和關愛,但它也釐清了一個重要的前提:父母和子女是彼此獨立的個體,子女有自己的選擇和生活,父母不應該以孝順等名義對子女進行道德綁架。換句話說,我們依舊要愛父母,但我們也要愛自己;我們對父母態度恭敬,但我們也有自己的選擇和人生。

我們絲毫不懷疑張雪峰對父母的孝順,但他的重大人生選擇完全以父母的需求為核心,我們看不到他自己。他的本心是什麼?與他結婚的人是否是他的真愛?還是說因為想讓父母趕緊抱上孫子,所以他的婚姻也不過是一個需要抓緊完成的“任務”?可婚姻能夠當做一個任務來處理嗎,任務式的婚姻萬一破裂了呢?

因此,他很孝順,但某種程度上說,他對自己很不負責任。

對自己不負責任,對他的伴侶也不負責任。在婚期前,“人儘可妻”,結婚後,能趕緊生孩子趕緊生孩子——在張雪峰的整個規劃中,伴侶所扮演的只是功能性的角色:她先是一個結婚工具,然後是一個生育工具;婚姻,不過是兩個人在一起,然後生孩子,滿足父母的願望。

張雪峰透露出的女性觀和婚姻觀,都折射出他是徹徹底底的“直男癌”,對女性對他的妻子,缺乏真正的愛和尊重。

婚要结,但新娘可以随便换?

張雪峰(視覺中國/圖)

這一定不是最好的選擇

事實上,作為一個個體選擇,張雪峰的做法並非不可;並且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它也可能給當事人帶去幸福。比如我們認為這樣的孝順觀和婚姻觀是扭曲的,但人家張雪峰的父母心願了了,張雪峰很幸福,他的愛人可能也很幸福。

問題是,假設張雪峰很幸福,那是否就意味著這樣的選擇是可行的,並且值得在網絡平臺上向所有人宣揚?

要判斷一個選擇是否是好的選擇,有兩個指標:第一個指標是,是否是自由意志。也即這個選擇是在多種可能性中,個體的自由意志所做的自主選擇,還是別無選擇後的選擇。第二個指標是,選擇的結果。在可預期的範圍內,這是最理想的狀態,還是我們本可以更好?

根據這兩個標準看,張雪峰的選擇不是好的選擇。首先,這一選擇不是自由意志,張雪峰婚期前“人儘可妻”,是因為婚期已經確定了,他要趕在婚期找一個願意嫁給他的人;而不是因為愛一個人,所以他才結婚。我們選擇與一個人共度終生,應該是因為愛,而不是為了在截止日期前趕任務。前者意味著開放的可能性,後者則意味著把路堵死。

其次,張雪峰的這一選擇,現在看上去很幸福,但它成立的前提是,張雪峰是“名人”,有足夠的經濟財力給婚姻安全感,讓婚姻得以穩定延續。並且,也許張雪峰還可以更幸福,比如找一個真正愛的人,依舊不妨礙他結婚生子、孝順父母。當然有人會說,也許張雪峰婚前40天剛好找到真愛呢。但根據常識和判斷,我們知道這樣概率有多低。

也即,張雪峰的選擇,既不是自由意志,也沒有努力達到預期中最好的結果。

不妨再用一個更直觀的例子來說明。你跟同事去下館子,到了餐館才發現,老闆脾氣特別大,菜單上明明有10道菜,而且剛好有你最喜歡的菜品,但老闆說他心情不好,只做兩道菜。這時你同事說要不隨便在這吃吧,於是你就沒換館子。老闆上了兩道菜,你們吃完之後,覺得味道還不錯,而且管飽。事後,你是否會在同事群、朋友群告訴大家:“這家館子這兩道菜不錯,以後大家下館子,不要點其他的菜了,就點這兩道菜;你看我去吃了,味道不錯,也管飽?”

張雪峰就像是下完館子還號召大家只點兩道菜的人。他的選擇,如果在私人領域裡,那麼這是他的權利,我們也沒有什麼好評頭論足的;但當他在公共平臺上宣揚這一選擇時,我們則有必要澄清:他的這一選擇,或許不是最壞的選擇,但一定不是最好的選擇。剩餘的8道菜味道不一定都是好的,但你的選擇權不該被褫奪,並且你最愛的美食很可能藏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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