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親朋好友被抓了,怎麼辦?

我們常說的“被抓”一般是指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如果您的親朋好友被抓了,怎麼辦?

首先不要慌張,您的親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經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為有罪。

一、公安機關執行刑事拘留的一般流程

1. 公安機關在執行拘留時,應持有效的《拘留證》,並應向被拘留人出示

根據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或蓋章。被拘留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應加以註明。拘留時不出示拘留證,或先行拘留再補辦拘留證,都是違法的。

2. 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83條的規定,決定拘留的機關在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者外,應在24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寫明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並送達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3. 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84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被拘留的,簽發《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發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判。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4. 刑事拘留時間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7天,除非經批准逮捕

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1)需要逮捕的,必須應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3)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主要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繼續偵查;

(4)撤消或裁定不予起訴的案件,釋放被拘留人,發給釋放證明。

二、在親友被抓後,家屬的十種正確處理方法

1. 首先,不要慌,通過多種途徑核對其真假,以防上當受騙

我國新《刑事訴訟法》第83條的規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公安機關一般會按照犯罪嫌疑人所說的住址通過快遞通知家屬,實踐中常常出現犯罪嫌疑人為了避免家人擔心而不填家人的聯繫地址。

如果聽說家屬被抓,又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可以請求公安的朋友或律師朋友幫忙查詢確認,建議家屬直接向辦案機關詢問罪名、承辦警官和聯繫電話等。

特別提醒:如果您突然收到親朋被刑事拘留的材料,讓您往某個賬戶中匯入N萬元後就釋放,這種情況您一定要小心了,公安機關是不會讓您匯錢就放人的,可以肯定就是騙子。如今,私人信息被洩露不是一般的嚴重,騙子利用這種手法騙取錢財的不計其數,筆者就曾處理過多起類似的案件。

2.向辦案機關了解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公安機關的拘留一般分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一般不超過15天,無須請律師,但若對其拘留不服的,可以請律師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刑事拘留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拘留,極有可能被判刑,情況要比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嚴重得多,一般會在37天內提請批准逮捕,這種情況下,聘請律師越早越好!

3.確定親友的準確關押地

您可以通過刑事拘留通知書上所載明的看守所,確定其關押地點;若未能及時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則可以直接向辦理案件的偵查機關詢問。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10日內,最長37天,檢察機關自偵案件10日內,最長14天,您的家人就會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或釋放。

刑事拘留通知書中一般會有涉嫌的罪名和辦案機關、辦案人員和聯繫電話等。

4.家屬或委託律師應當去看守所給犯罪嫌疑人存點款

剛進看守所的人是非常痛苦和無助,我們建議到看守所去為他存點錢。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內在夏衣、冬衣都有,衣服一般不用送。一般也不花什麼錢,但裡面的伙食確實不怎麼好,沒油水,是個減肥的好地方。看守所內有以食品為主的超市,但價格就稍貴些,有時候買點食品,改善下生活。離開時,看守所會把餘款,退給犯罪嫌疑人。

5.如果犯罪嫌疑人近視在500度以上,還應當給他配送一幅近視眼鏡

在看守所內少不了幹活,太近視就很不方便,看守所允許近視在500度以上的可以戴眼鏡。近視眼鏡的鏡框必須全部塑膠,鏡片必須是樹脂,不能有任何金屬,固定鏡架的螺絲釘也應當改用塑膠釘。眼鏡店出具的收據中必須寫清度數、鏡片材質、蓋章,看守所的對外服務窗口核對度數後會收下眼鏡,然後讓律師會見告訴犯罪嫌疑人,讓他的管教去幫他領取。

6. 在判決書未生效之前,是禁止家屬會見,只有律師才能會見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決生效以前,家屬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接觸或者見面的,只有律師才能見到。因此,在您的親朋被刑事拘留之後,家屬應該儘快委託律師,只有這樣才能及時讓律師會見,及時瞭解案件的情況,採取下一步的措施。

7. 及時聘請律師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聘請律師越早越好! 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士,無論是處理案件,還是跟公檢法溝通,都要比您專業得多。千萬不要自己翻下法律書,或者諮詢幾個律師後,就自己去處理,其結果只能是徒勞無功,反而增加律師的處理難度。其實,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師費並不貴。

8. 家屬不用擔心在看守所裡缺吃少穿,或者會被虐待、受傷害

看守所內不會缺吃少穿,冬衣夏衣都有,審訊都要求全程錄像,所以不用擔心在會被虐待、受到傷害或者刑訊逼供等。看守所內根據犯罪性質,會分倉居住管理,定期上課和勞動改造,不用擔心會被相互惡性傳染,出來後變得更壞等等。

9. 不要盲目聽信他人的許諾

在親友被抓後,家屬一般都會無比緊張,此時,更需要冷靜,千萬不要盲目聽信他人的許諾,比如有關係、能撈人等!因為現在冒充大頭鬼的人很多,一旦輕信,輕則浪費錢財,重則觸犯法律,遺憾終生!家人千萬不要聽信他人,有銷燬隱匿罪證、干預辦案、包庇同案犯等違法行為,否則,一個沒出來,又進去好幾個。

此時,您唯一可以信賴的只有律師。

10. 隨時做好打持久戰的經濟、時間和思想準備

刑事案件,公檢法都有按部就班的處理流程,家屬心裡再急,也沒用,只能跟著公檢法的步驟走。這是國家公權力和個人私權不對等的對抗,經濟成本、時間成本很高。

承辦律師一般會與公檢法及時溝通,並將案件的進展情況告訴家屬及犯罪嫌疑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