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我在悟空問答上的答文,貼出來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僅代表個人觀點。
如果家長替孩子出頭了,那對方家長也要出頭嗎?然後呢?所謂冤冤相報何時了!一般都是讓孩子自己解決。
不知道家長們小時候有沒有這樣的經歷:和同學(同伴)吵架或者打架了,信誓旦旦說再也不理對方了,結果沒幾天有玩到一起了。
所以陽光老師覺得,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看:
被打得嚴重嗎?
1.如果嚴重,那就向班主任反映,通過班主任和學校出面,召集雙方家長,討論解決問題,比如賠償、道歉等。
2.如果不嚴重,一般來說就小事化無了,只要由孩子向老師反映一下就可以了。學生之間,尤其是小學生之間沒有大的隔夜仇,今天打架,信誓旦旦老死不相往來,結果第二天又愉快地玩到一起了。
是否長期遭受欺負?
1.偶爾一次。可能是孩子之間一時的小衝突、小矛盾,過去就好了。家長也不必在意。
2.經常碰到。那就可能是碰到欺凌了,建議還是通過班主任和學校來解決問題。家長擅自出頭容易讓事情失去控制,導致事態升級。
那孩子面對欺負該怎麼應對?
最好的解決方式是孩子能自己應對被欺負,當然,以暴制暴不是一個好方法,這裡陽光老師介紹一種方法。
你要告訴孩子,如果被別人欺負,要勇敢、堅定說出這句話:你不要再欺負我了!不然我要打你了!
這樣說不是懦弱的表現,而是表明你的態度,然對方知道欺負人的後果,大聲說出來,一方面能震懾到對方,另一方面也能引起老師等成年人的注意。
當然,也有缺陷,這話一般適用年齡較小的孩子。
最好的辦法是什麼?
最好的方法就是家長要教會孩子一些人際交往的原則、禮儀,學會協商、合作的能力,學會如何聰明地保護自己。
切記,千萬不要教孩子“他打你,你就打他,打不過不要叫我爹!”,這樣只會讓孩子覺得打人是解決問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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