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薄壁镇二街村“老赖”杨超,进行曝光!

辉县市薄壁镇二街村“老赖”杨超,进行曝光!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杨超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辉县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8日作出判决,被执行人杨超支付申请人李远赔偿款14.6万元。申请人李远于2017年1月18日立案执行,辉县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超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风险告知书、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杨超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杨超长期规避执行,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杨超

性别:男,33岁,户籍地辉县市薄壁镇二街村。

立案时间:2017年1月18日

身份证号码:4107821985XXXX3172

执行法院:辉县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7)豫0782执28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辉县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782民初2387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支付申请人李远赔偿款14.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0373—6221929

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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