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採誠信建設又上“一層樓”

“入黑”主體呈現多元化

“打黑”力度進一步加強

針對這些違法失信主體,各級執法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觸及“紅線”的單位進行了相應的處理。違法失信單位均被列入誠信記錄,且都在不同程度上被禁止參與政府採購活動。395個受罰主體中,被“禁賽”一年的佔比最多,為64.8%;被“禁賽”兩年的佔總數的20.8%,三年內不得參加政採活動的主體佔13.4%。其中被“禁賽”三年的主體佔比有較大提高,2017年上半年被“禁賽”三年主體佔總數的8%。除此之外,絕大多數主體還被罰款,罰款數額在幾百元到幾百萬元的區間內,佔採購金額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二十左右。

此外,王叢虎認為,“黑名單”記錄的是違法失信行為,但折射的卻是我國誠信體系建設取得的進一步成績,其中,“有法可依”“依法辦事”便是一項重要內容。

“進黑”原因仍以提供虛假材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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