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對特殊經費一案持什麼態度?沉默還是應對?

四音青年

朴槿惠對特殊經費一案持什麼態度?沉默還是應對?

韓國檢方曾在2017年11月15日表示,已確認朴槿惠收取國安費後私用。早前韓國檢方懷疑,朴槿惠在執政期間,每月定期從國情院提取資金,總金額達約40億韓元(約合2378萬人民幣)。

檢方稱,朴槿惠手下的國情院前院長南在俊、李炳浩和李丙琪三人,在2013年至2016年中期挪用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每月向朴槿惠“進貢”。目前三人均已承認,“進貢”是青瓦臺代表朴槿惠提出的要求。

李丙琪等3人在供述中表示:“因無法拒絕青瓦臺方面代表朴槿惠“意願”的要求,他們不得已將“納貢”當成一種慣例。”



(2017年11月14 日李丙琪、南在俊被逮捕)

(由於李炳浩積極配合調查,法院未下達逮捕令)


另據已被逮捕的“納貢中介”、青瓦臺總務秘書李在晚和前國政宣傳秘書安峰根供述:“是在受到朴槿惠指示後從情報院收取“月供”。”


崔順實獲刑20年,處以罰款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億元)。

李在鎔涉嫌行賄案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在被拘捕353天之後,李在鎔獲釋。




朴槿惠的御用律師柳榮夏被其它律師指責,“柳榮夏違反了“在履行職務中不得歪曲事實、作虛假陳述”的《律師法》規定,以及“不得協助委託人犯罪行為”的《律師倫理法案》規定。並指出柳榮夏有協助朴槿惠轉移財產之嫌。”

如今柳榮夏如若過多參與朴槿惠“干政案”以及“特殊經費一案”很有可能難以自保!

我覺得朴槿惠對特殊經費一案,面對大量的人證物證只能延續之前的態度,選擇“沉默”,否則會越描越黑,罪上加罪。

最主要的是韓國檢方不會給朴槿惠任何翻案、洗清自己的機會,假如朴槿惠無罪,那麼以上眾人豈不是要從頭另審一遍?

我覺得自高自大的韓國人不可能讓全世界人看笑話!

所以說不管朴槿惠怎麼清白,都必須是黑的。

朴槿惠很清楚這些,知道“應對”也是徒勞無功,只能選擇“沉默”,“讓法官看著審吧”。



還有消息稱朴槿惠從拘留所入手了兩本介紹伸展運動的新書,期望可以學習緩解疼痛和麻木的方法。

3月24日朴槿惠聽說李明博被逮捕的消息後,未做絲毫反應。



種種跡象表明,現在的朴槿惠還在為自己的身體健康做打算。對特殊經費一案應該沒有想如何“應對”。


阡陌自在風——

打破沉默,且和柳榮夏律師聯手並積極應對。


最新消息,針對國情院特殊經費一案,朴槿惠和柳榮夏都做了行動,一個寫親筆信,一個向媒體透露相關報告。兩個人雙管齊下,能否澄清國情院特殊經費一案?

先來看看3月22日法律界人士透露的消息,說朴槿惠通過看守所的職員,向負責特殊經費案件的國選律師傳達了親筆書寫的意見書,否定自己將特殊經費用於私用。對特殊經費一事持否認立場。

韓檢方因特殊經費起訴朴槿惠的原由就是朴槿惠收取鉅額國情院特殊經費用於私用,甚至傳出用於買健身器材,美容等私人活動。 無獨有偶,剛傳出朴槿惠再次和柳榮夏律師會面的消息後,柳榮夏律師面對媒體採訪,就立刻透露了關於特殊經費一事的消息。他稱,朴槿惠前總統在執政初期時,收到了“此前政府也收取國情院經費支援,在法律上沒有問題的報告”。表達了朴槿惠並沒有將特殊經費私用的立場。

朴槿惠和柳榮夏律師同時站出來澄清國情院特殊經費一事,難道出現了什麼變故?會有效果嗎?

在一審判決沒有出來之前,韓法院沒有接受韓檢方量刑建議及提供的證據之前,還指不定的有什麼變故的可能,雖然機會渺茫。朴槿惠接連否認違反選舉法和特殊經費案,從側面證明,韓檢方提供的證據有可能還是如同第一次拘捕期內那樣,被韓法院認定沒有直接有效證據。

但回到現實,在政治鬥爭中,翻身難上加難。最大的成效就是朴槿惠依然堅持著自己的立場,讓外界擁護者更加有信心去繼續堅持。

道阻且險,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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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音青年


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貪汙國情院經費。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個國情院經費是怎麼回事。說白了,韓國國情院經費就是韓國國家情報部的特別活動經費。此經費使用的目的是,韓國對另一國進行政治顛簸的經費,或對另一國反對勢力扶持的往費,或者對另一國的政治要員進行政治獻金的經費,還有是韓國為了交換情報所需要支付的經費,以及韓國涉外派遣人員的活動經費等等。因為這種經費涉及到韓國的國家核心機密,一般是有總統來掌控,計劃單列,不受韓國政府預算的控制,也不得查賬,不得公開。只有極少部分人才能瞭解這些經費的使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總統的小金庫,正因為這筆經費的特殊性,往往是韓國總統落馬的陷阱。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已經承認了曾經拿過韓國國情院的10萬美元,就是從這筆經費中提出來的。還有臺灣的陳水扁,也曾經拿過2億臺幣存入歐洲銀行,也是在臺灣的情報部特別經費提出來的貪汙的,最後害得陳水扁判了20年徒刑。



至於韓國檢方因特別情報經費來指控朴槿惠涉嫌貪汙,是非常不明智的。如果檢方非要逼朴槿惠開口,那韓國檢方將犯有嚴重失密行為。這將嚴重危害韓國的國家利益。甚至會給韓國的政治軍事及其他方面帶來重大的損失。

韓國檢方現在刻意要引爆這個誰都不敢開啟的國家核心機密,說明韓國檢方在朴槿惠其它的經濟方面已經找不到任何的證據。只能寄希望於這個特別情報費來找到朴槿惠的蛛絲馬跡。但鑑於朴槿惠的性格,以及她在政治上的穩重和經濟上動機的不存在,估計韓國檢方也是徒勞的!



依旺情深1

用一貫的沉默,對抗韓國檢方的指控的朴槿惠3月7日約見了她的前任律師之一,柳榮河。

題目中所說的內容,小答主也是多方求證均表示不清楚。

《國情院特別費》案與《違反選舉法》不同,此案證人李秉其,南在俊,李炳浩等三任國情院長已經全盤招認,總共給朴槿惠送去了36億韓幣的現金。這是鐵案,朴槿惠想脫干係可能嗎? 那三位可是國家情報院院長,朴槿惠想把責任推給這3位,不具有可能性。



《違反選舉法》案,基本就是朴槿惠能過關的案子,被公薦的已經當選國會議員們不坦白,誰來也白扯,朴槿惠基本能勝!這個案子,可能是朴槿惠所有被指控的案件中,能完勝韓國檢方的唯一一案!

就是這些吧。

後續,確實朴槿惠近期通過首爾拘留所,向韓國首爾中央地法刑事合議庭32部提交了申辯信一張。信中重申自己沒有收到國情院特別費,更沒挪用過這筆錢。與李明博一樣嗎?俺就是不知道?愛咋咋地


全視角觀察窗

特殊經費和國防經費都是維護國家安全的費用。所不同的是特殊經費保密性強,資金的去向用途屬高級機密。如果特殊經費也敢挪作私用,是昏了腦子,十死不足以贖一罪。檢方說朴槿惠對進貢的特殊費用來美容,購置健身器材等物品。從朴槿惠的為人和事理上分析,難道朴槿惠就這麼公私不分,和臺灣的陳水扁是一類人嗎?檢方14萬頁關於朴槿惠的罪行材料,大都是證人證詞,又無其它旁證直證。所以對檢方關於朴槿惠貪汙特殊費的控訴,難以憑信。好在朴槿惠還活著有嘴,並委託律師講清楚。事實到底如何?總有水落石出,還有二審三審的申訴。朴槿惠案是地球上的世紀大案,迷霧深時日久,見分曉還早呢!這一精彩的韓劇連續劇無論是同情和反對朴槿惠的,還要看上一年幾年的。


情歡江川

韓撿方一次又一次加害三無老人,真的夠殘忍的了,擔心再堅強的人終會趴下,或靈魂被折磨頹然,攪亂失常,或被擺佈至思維混亂,胡亂認罪,中了文在寅早就深算設計的圈套,形成幹古奇冤,但願樸謹惠以鐵的意志,堅持挺住!

韓撿方指控樸謹惠貪汙特殊經費純屬虛構事實,據悉,樸謹惠任內有總統固定的活動經費,何必貪汙國情院特殊經費,凡事有果必有因,樸謹惠無家庭,兒女,眷屬的經濟需要,她又不想買房聚媳嫁女,她本身富有,無有動機和成因所謂的貪汙無根之樹緣何而生,韓撿方這彌天大謊太荒謬了,再重複說一句,世上除了頭殼壞了的人,誰會相信呢?韓撿方,法院,以意志強加,”先定罪,後取證。”本身就違反法理,進而岡顧誠信繼續加害,充分暴露政治迫害的行徑!

樸謹惠最重要的是保護身體,保持沉默或偶而發聲都是對的,只要冷靜對待,檢方越是混淆視聽,越是證明樸謹惠的清白,因為人心不可欺,韓撿方能欺滿世人,但也欺瞞不了自己方寸之地的良心,人在做,天在看,遲早會有報應的!


黃有銀1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案情一直撲朔迷離,跌宕起伏,一會像宮廷劇,一會像間諜情報劇,一會像紙牌屋政治權力遊戲,總是會給人們意外的發現。韓國檢方之前向韓國法院提請訴訟,指控朴槿惠貪汙,親信干政,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21項罪名,其中特殊經費處理案也是其中的一相重要的指控,

朴槿惠究竟有沒有貪汙,把這筆鉅額的特殊經費中飽私囊呢?朴槿惠如果貪汙了這筆款項是否意味著量刑的加重?如果沒有貪汙這筆款項是否會得到釋放?她會繼續選擇沉默嗎?

說到著特殊經費一案,估計很多朋友還不知道這個特殊經費是什麼費用。為了讓大家瞭解的更清楚,不僅僅是看看熱鬧,看看花邊新聞,也看懂其中的門道,我們這裡簡單的科普一下。所謂的韓國特殊經費,顧名思義,就是韓國國家情報部門的特別的活動經費,這個應該每個國家多多少少都會有。其實這就是一個國家對一些友邦國家或者敵對國家的反對派勢力的扶持,或者對某些國家關鍵政治人物的政治獻金,以幫助其競選,掌握政權,鞏固政權,從而捍衛自己國家的利益。有的時候也需要一些經費來購買國外的情報,這筆錢統稱為特殊經費。這個經費由於涉及到國家的國家機密,事關國家安全與核心利益,因此越少人知道的越好,一般由一個國家的最高統帥來掌管,不受政府財政預算控制,也不得公開,不得查賬,保持高度的機密。也就是因為缺乏監管,缺乏監督,缺乏公開審查這筆錢的用途支出,這也就成了總統貪汙,中飽私囊的一個漏洞,甚至成了某些領導人的小金庫。

此前3月19日,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已經承認了貪汙了1.07億韓元的費用,22日韓國法院正式批准逮捕了李明博。類似的事情在其他地區也不少,最近法國前總統薩科齊被指控接收利比亞前總統的政治獻金5000萬歐元,其實這筆獻金就是利比亞的國家特殊經費;還有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阿扁的特別機要費案,這個機要費其實也就是國家的特殊經費,所以這比錢由於監管的比較松,特別容易出問題,死在這筆錢上的政治要員不再少數。

對於朴槿惠是否也對特殊經費中飽私囊,損公肥私,竊為己有現在還沒有最終的結果出爐,自去年12月受檢方指控以來,朴槿惠一直保持沉默,拒絕配合,調查一直沒有最新的結果公佈。檢方透露,朴槿惠涉嫌在就任後從前國情院院長處收受每月5000萬至2億韓元,共掌握38億韓元特殊活動經費。有媒體傳聞朴槿惠用這筆錢購買健身器材,美容美妝用品的消費。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近日再次會見柳榮夏律師,據悉兩人此次會面可能為應對特殊經費案一事。因為考慮到目前朴槿惠幾乎就要被法院宣判的情況下,只有打破幻想,積極與法院合作才有可能獲得較輕的量刑,此時法院留給朴槿惠時間真的不多了,如果還一味的拒絕合作,保持沉默於人於己都無意,她應該是看到了前總統李明博承認了貪汙了這筆款項,所以才放下自己,坦然面對,才與律師商討對策面對。

為了自己更好的面對自己的過去,我想她還是會選擇打破沉默,選擇與法院配合,坦白自己的事蹟。如果貪汙特殊經費一案坐實那麼朴槿惠量刑30年應該是少不了了。貪如火,不遏則可以燎原;貪如水,不遏則可以滔天!嚴格的自律對於每一個人都很重要,尤其是身居高位的人!


對於朴槿惠是否貪汙了特別經費,歡迎廣大朋友留言表達自己的觀點看法!



艾說事


世界(黃禹銘媽媽)

朴槿惠承認了,自己當政時確實從韓國情報機關拿了數額巨大的特別經費,自己沒有用於個人目的,但是拒不交代經費去向。李明博當政時期也是這麼幹的。朴槿惠的父親朴正熙,獨裁統治時期藉助韓國情報機關,從事黑暗行為。朴槿惠在他父親身邊生活多年,耳濡目染情報機關的黑暗行為,她可能教會李明博向情報機關收黑錢。


429方寸世界

謝謝。據悉,近期朴槿惠打破以往的沉默,連續發聲,並會見律師,意思基本只有一個,否認韓國檢方的所有指控。


看來她已經做好了堅持到底的準備。

一年多來,因為“親信干政門”案件引發出了朴槿惠的許多案件線索,其中之一的“特殊經費案”,應該是韓國檢方砸的最實的一個案子。在去年十一月份,韓國檢方就已經明確表示,在2013年至2016年,朴槿惠手下的國情院前院長南在俊、李炳浩、李丙琪三人,挪用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每月向朴槿惠“進貢”。

在南在俊擔任院長期間,每月向朴槿惠上繳五千萬韓元。而李炳浩和李丙琪在主政國情院期間,則把這一每月“進貢”的數額翻了一番。並且已被逮捕的這三人均已向韓國檢方供述了事實經過,只是辯稱“這只是按青瓦臺總統府要求行事,不可能違抗總統府的命令”。這三個人都好像是有意把責任推給已醜聞纏身的朴槿惠。國情院的特殊經費,之所以特殊,我們只能說是一種有特殊用途的經費,並且根據韓國的相關保密規定,該項款的用途不受審計監管。但無論多保密,不可能僅總統一人知道,作為國情院最高行政長官的三人,不可能不知道特殊經費的具體用途是哪些,或者是用到了哪裡。所以三人一致供認錢就是給了朴槿惠,幹什麼用了還是你自己說吧。所以韓國檢方根據掌握的相關情況分析,朴槿惠所受國情院行賄資金或者是用於了非法政治活動,或者是自己挪作私用。但無論哪種情況,受賄的事實已經清楚,恐怕否認也顯得有些無力了。有輿論說,朴槿惠一個“三無”女人,要那麼多錢幹什麼?更何況據說她也是家財萬貫,個人是不缺錢的。君不見各國反腐打住的貪腐大老虎,都是不缺錢的,那些沒地方放的錢甚至已經成了負擔,但追求金錢的慾望卻始終沒有停止。這有待心理學家去解釋吧。

韓國曆任總統因貪腐醜聞而身敗名裂,已不是新聞。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也漸漸明朗。至於朴槿惠對“特殊經費”一案,已經有行賄人的指證,其本人持什麼態度,承認或不承認似乎不再那麼重要。只有靜待法院的最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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