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的死亡陷阱:別人的婚禮日竟成兒子的忌日

今日要聞 | 酒桌上的死亡陷阱:別人的婚禮日竟成兒子的忌日

文 | 張國棟

王阿姨的命運真的夠苦的了。十多年前丈夫去世,家裡面沒了頂樑柱,僅剩下自己與兒子相依為命。王阿姨一個人辛苦在外做工,來支撐著徐海星從中學到大學的花銷。兒子大學畢業後,在一家國企上班,福利待遇比較好,家裡狀況好了很多,兒子也越來越孝順。每每和街坊鄰居聊天,大家都誇讚王阿姨養了個好兒子,紛紛要給他說媒。王阿姨很欣慰自己的兒子能有出息,這麼多年沒白付出。可是如今卻遇到這種事,真是造化弄人吶!

法律分析:

“白髮人送黑髮人”,千百年來,一直是為人父母者最大的不幸。王阿姨晚年喪子的悲痛是我們難以體會的,更是我們難以用言語表達的。原本以為晚年有個好兒子做依靠,沒想到這一切竟因一場婚禮而化為泡影。享受天倫之樂、讓生命善始善終或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夙願,但是,命運卻未曾偏袒過王阿姨一家,給了她太多的劫難。年輕的徐海星就這麼離開了,那到底誰該為他的死負責呢。雖然命運無法給他們公平,但是法律將會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當然,實踐中以下幾種情況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1、醉酒駕車致傷致死。比如朋友之間聚會飲酒,醉酒者神志不清,意欲開車回家,其他朋友是有勸阻義務與照顧義務的,如果不予勸阻反而放任醉酒者開車,那麼一旦發生意外,酒友們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朋友已經履行勸阻義務,醉酒者執意開車回家,那麼出現意外,朋友就不承擔或承擔較小責任。

2、未將醉酒者安全送回。新聞曾報道過醉酒者由於失去控制與辨認能力,在回去的路上被凍死的事。這種情況,酒友們沒有安全將其送回家裡,也是要承擔責任的,因為大家負有對醉酒者妥善照顧與安全保障的義務。

3、明知對方不能飲酒。在飲酒者自身患有諸如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飲酒致其死亡的情況下,如果是正常飲酒,那麼其他酒友可以不用承擔責任。但如果存在一定的勸酒行為,導致其疾病復發進而死亡,則酒友們還是要承擔責任。

中國的酒桌文化源遠流長,聚會喝酒本是親友間增加聯繫、增進感情的好方式。但是生活中,酒桌文化的亂象,也讓很多不會飲酒的人不堪其擾,甚至連會飲酒的人都頭痛不已。飲醉雖好,但是也要有“度”。既要有容納他人不善喝酒的度量,又要根據實際情況控制自身的酒量,以免導致出現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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