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寶投資收益依賴症加重 “新湖系”金控版圖面臨縮減

除去31.82億元的投資收益,該公司房地產等日常經營業務實現的歸母淨利潤僅為1.39億元。同時,隨著監管部門對民營金控政策的抽緊,其金融閉環正在面臨被打破的風險


新湖中寶投資收益依賴症加重 “新湖系”金控版圖面臨縮減


估值近百億的51信用卡日前正式啟動港股IPO進程,背後分享“獨角獸”盛宴的股東們亦隨之浮出水面。其中,以9.88億元佔股26.56%的第二大股東,來自中國的A股房企——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湖中寶”,股票代碼:600208.SH),因與眾不同的行業背景顯得頗為醒目。

事實上,這家深耕江浙滬一帶的溫州房企,自1994年成立之初就已自帶投資屬性。其實控人溫州蒼南人士黃偉早年通過租賃專櫃出售眼鏡完成原始資本積累,此後在“認購證”、“3·27國債”等中國資本市場早期風浪歷練後成為頗具知名度的職業投資人。儘管黃的第一主營業務重心很快轉向房地產行業,但其佈局金控板塊和投資領域擴張的戰略從未停歇。

截至2018年一季度,黃以新湖中寶為核心打造的“新湖系”金融版圖,已涵蓋期貨、證券、銀行、保險等多張牌照。

在互聯網領域,無論參與三六零(601360.SH)私有化迴歸,還是投資大智慧(601519.SH)、萬得信息、邦盛科技等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公司,甚至入股杭州趣鏈科技有限公司佈局區塊鏈,一系列的佈局主旨均是為其廣袤的金融板塊進行資源整合。

在2018年《新財富》500富人榜中,黃偉以267億元身家位列第80位,並蟬聯溫州首富之席。

有意味的是,市場上極少有人將黃定義為房地產企業家,“低調潛行的金融大佬”,這是更普遍的觀點。上述判斷有其合理性——如今的新湖中寶仍然依靠不斷擴張的投資收益來彌補其主營房地產業務利潤不濟的短板。

在去槓桿和限購政策影響下,房企的融資渠道日益收緊。隨著融資成本水漲船高,中小房企的利潤率整體走低已是大勢所趨。更何況新湖中寶連年走高的負債率,其償債指標也面臨進一步承壓考驗。

《投資時報》攜手標點財經研究院日前聯袂推出的《中國房企缺錢報告·2018》顯示,在資產規模千億以上的A股內房企中,新湖中寶2017年淨負債率達150%,同比增長32個百分點,位列榜單第11位;資產負債率為73.59%,已連續四年走高且均高於70%。

淨利潤過度依賴投資收益

新湖中寶2017年年報顯示,其報告期內實現營收174.99億元,同比增長28.43%。其中房地地產業務收入127.55億元,同比增長26.61%;實現歸母淨利潤33.21億元,同比減少43.1%。

對於淨利潤大幅減少,該公司表示2017年增收不增利在預期之內,主要由於2016 年將中信銀行(0998.HK)改為權益法記賬,導致2016年股權轉換收益57.39 億元,因此2017年對應收益大幅減少。

投資收益的重要性對於自帶金融屬性的新湖中寶,不言而喻。

年報顯示,2017年該公司實現投資收益31.82億元,佔同期歸母淨利潤的比例高達95.81%。其中,中信銀行和盛京銀行(2066.HK)通過權益法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分別為20.89億元和3.92億元;新湖期貨股權轉讓給新湖集團,產生股權處置投資收益約為4.36億元。

儘管金融股權收益未來仍將持續為新湖中寶業績續航,但其日常經營產生的淨利潤不濟的短板也已彰顯。

年報顯示,除去投資收益部分,該公司實現的歸母淨利潤僅為1.39億元,相對於175億元的營業總收入杯水車薪。

隨著房企向行業龍頭集中化程度加深,該公司面臨的競爭和市場份額被吞噬的壓力也在與日俱增。這則導致該公司銷售費用隨行就市,相比2016年未過億元的廣告宣傳費用,2017年此開銷翻倍增長至1.83億元。但此量級顯然無法重現其2003年以2090萬元冠名上海首列磁懸浮列車引發的效應。

更重要是其財務費用的增長。年報顯示,融資規模的增長令新湖中寶2017年利息支出較2016年增加近4億元至17.3億元。

業內人士對此表示,該公司利潤指標及其償債能力已完全取決於投資收益的能力。但問題是,作為中信銀行的第二大股東和盛京銀行的第四大股東,新湖中寶目前的投資收益僅僅是賬面價值,落袋為安才是其“降槓桿降負債”大環境下的最後選擇。

金控版圖或面臨縮減

新湖中寶旗下除了持股比例分別為4.99%和5.18%的中信銀行和盛京銀行外,據年報及天眼查顯示,其金控版圖中還包括中信國際銀行(持股比例6%)、溫州銀行(持股比例18.15%)、湘財證券(持股比例39.16%)、長城證券(持股比例0.53%)、陽光保險(持股比例4.06%)和新湖期貨(持股比例22%)。

作為一家民營金控集團背景的上市公司,新湖中寶本應受到投資者競相追捧,然而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持續走軟,民營金控監管政策日漸抽緊,其市值甚至不及旗下牌照的整體估值。

截至2018年5月24日收市,新湖中寶4.27元/股的收盤價較52周高點已下挫27.13%,較谷值也僅上漲6.75%。而367億元的市值較黃偉身家只多出100億元。

現在,潛在的風險還有“新湖系”金控版圖可能隨時面臨縮減。

2018年1月5日,原中國銀監會公佈實行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顯示,“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

對於主要股東的解釋,該《辦法》第九條顯示“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是指持有或控制商業銀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決權,或持有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不足百分之五但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股東。前款中的‘重大影響’,包括但不限於向商業銀行派駐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協議或其他方式影響商業銀行的財務和經營管理決策以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認定的其他情形。”

新湖中寶旗下目前涉及三家商業銀行,其中溫州銀行系該公司控股的商業銀行,而作為盛京銀行和中信銀行的參股方,該公司高管趙偉卿和黃芳分別在上述兩家參股銀行中擔任董事,已形成重大影響。

作為淨利潤指標的重要來源,兩家銀行對於新湖中寶都是缺一不可,尤其是中信銀行。

3月30日證監會《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外公佈,對於證券公司控股股東的要求無疑最為嚴苛。該《規定》指出,持有證券公司50%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雖然持股比例不足50%,但其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證券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淨資產不能低於1000億元。

新湖中寶年報顯示,2017年該公司淨資產為322.07億元,距千億的標準線差距明顯。這也意味著,一旦上述規定正式施行,作為現湘財證券的控股股東,其券商牌照何去何從已身不由己。

更嚴峻的是,上述監管政策將打破“新湖系”以券商為中心,銀行、保險為資金渠道,互聯網交易軟件、投顧系統、金融科技為服務工具的金融交易閉環。

多次穿越政策週期且屹立不倒,黃偉一度成為後進們標榜的偶像。這一次,他或許需要再度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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