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工智能”——枣庄中院建设“智慧法院”

鲁网枣庄5月29日讯(通讯:田始峰 秦汉)“只要拿身份证一刷,我的案件的审理进度和相关诉讼材料就都出来了,真的太方便的。”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当事人李先生通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很快查到了自己的案件。近年来,枣庄中院积极响应“智慧法院”建设号召,引入“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将信息化辅助手段渗入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着力打造枣庄法院信息化3.0版。

立体化服务,群众诉讼更便捷

在新改造升级的诉讼服务中心,枣庄中院除设置了立案、信访等人工窗口,还设置了6台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通过诉讼服务智能系统的自助终端实现案件查询、诉讼引导、阅卷申请、联系法官、查看文书样式等。”枣庄中院信息处副处长李超介绍说,“原来当事人要了解案件信息,需要先联系法官,如果法官正在开庭,就要等上小半天,运气不好赶上法官外出,就白跑了一趟,现在只要带上证件10分钟就能解决,十分方便。”

诉讼服务大厅“人工+智能”服务、诉讼服务网线上服务、12368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枣庄中院已构建起一个“线下+线上”立体化的诉讼服务体系,使司法更加便民利民,更加贴近群众。

智能化审判,法官办案更高效

在案多人少的现状下,怎样为法官减负,让法官办案更加高效方便?枣庄中院给出了信息化解决方案。

“过去到监狱开一次庭,来回路上就得两个小时,一上午也就只能开一个庭,今天用这个视频系统,一上午我开了四个庭。”审监庭法官李丽所说的“视频系统”是枣庄中院建设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远程视频系统,报请人、检察员及罪犯可以直接在建在监狱的减刑假释远程视频法庭参加案件审理,法院审判人员在中院专用审判法庭主持庭审,法院与监狱之间通过专用线路进行实时高清视听音频传输,减少了各方人员的往来时间。同时,枣庄中院还建成启用了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所有程序,从刑罚执行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立案、分案、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到形成结案文书、电子签章、电子卷宗、数据统计等所有的办案环节,全部网上办理,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审理的成功实践,让枣庄中院尝到了甜头,坚定了信心。枣庄中院又运行了审判业务云平台,启用了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公务外呼系统、电子送达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多方位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支撑,最大限度把法官从重复性的、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法官能够真正专注于案件本身,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据统计,2017年,枣庄中院案件结收比达到了115.5%,同比上升了25个百分点。

信息化管理,审判质效更优质

早在2013年,枣庄中院就开始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枣庄中院又着力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让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看,这个案子快到审限了,我得抓紧办。”民一庭法官李帅指着自己的一体化办案平台系统上的审限预警说。通过一体化办案平台,每名法官都能实时看到自己的收结案情况、存案情况、审限情况。同时,枣庄中院也可以对案件流程进行无缝隙监控,实现对全市法院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平台还能根据大数据,自动分析收结比、服判息诉率等审判态势和质效数据,为法院提供多视角、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借助科技法庭,开庭可以同步录音录像。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可以远程指挥和实时监督执行活动。同时,立案材料、开庭笔录、合议笔录、裁判文书,从立案到结案的所有信息同步扫描,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了全程留痕、全程公开,促使审判工作更加规范,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审管办主任张弘介绍说。2017年,全市法院一审裁判正确率达到了98.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5%。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于服务执法办案,服务法院管理,服务群众诉讼,服务社会监督,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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