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约谈失信公职人员单位一把手 强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5月23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委书记亢哲楠,湖滨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志彬,湖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等对12名失信被执行人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强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区委书记约谈失信公职人员单位一把手 强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湖滨区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2017年9月,湖滨区委办、政府办曾联合发文《湖滨区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今年5月7日,湖滨区法院召开“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动员会,区委书记亢哲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宗玉出席会议,亢哲楠做了动员讲话,再次要求全区各单位积极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湖滨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出击,针对被执行人的不同身份分类执行,其中涉及12名公职人员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院长党立新积极向区委进行汇报。区委书记亢哲楠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有失信公职人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这些单位“一把手”均表示,将积极督促本单位失信人员履行法律义务,严格要求其他工作人员,教育单位职工不再出现类似现象。

约谈中,湖滨区委书记亢哲楠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扛牢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诚信建设,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要加强教育督促,各单位“一把手”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全体职工会议,传达约谈精神,学习相关文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诚信行事,督促失信人员履行责任和法律义务;要注重工作实效,加强信息沟通,对于已经失信的人员,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对这类人员在评先评优、晋升职务、交流调动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亢哲楠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在6月底之前将本单位督促失信人员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书面报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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