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書記約談失信公職人員單位一把手 強力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

5月23日上午,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委書記亢哲楠,湖濱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李志彬,湖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黨立新等對12名失信被執行人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強力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

區委書記約談失信公職人員單位一把手 強力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2016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時明確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以來,湖濱區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大力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2017年9月,湖濱區委辦、政府辦曾聯合發文《湖濱區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意見》;今年5月7日,湖濱區法院召開“百日執行攻堅”活動動員會,區委書記亢哲楠,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宗玉出席會議,亢哲楠做了動員講話,再次要求全區各單位積極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

湖濱區法院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主動出擊,針對被執行人的不同身份分類執行,其中涉及12名公職人員不積極履行法院判決,院長黨立新積極向區委進行彙報。區委書記亢哲楠得知這一情況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區委辦、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部門對有失信公職人員的單位“一把手”進行集體約談,這些單位“一把手”均表示,將積極督促本單位失信人員履行法律義務,嚴格要求其他工作人員,教育單位職工不再出現類似現象。

約談中,湖濱區委書記亢哲楠強調,要提高思想認識,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扛牢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誠信建設,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要加強教育督促,各單位“一把手”要及時召開班子會議、全體職工會議,傳達約談精神,學習相關文件,教育廣大幹部職工引以為戒,誠信行事,督促失信人員履行責任和法律義務;要注重工作實效,加強信息溝通,對於已經失信的人員,紀委監委和組織部門要對這類人員在評先評優、晉升職務、交流調動等方面認真審查、嚴格把關。亢哲楠要求各單位“一把手”要在6月底之前將本單位督促失信人員履行法院判決的情況,書面報區委、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和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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